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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枕边梦 (第1/2页)
在“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没有像现在一样变成社交网站上泛滥的名词前,陈茵就曾独自进行过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出发地:南京。 目的地:伦敦。 这次旅行之前她已经去过几次伦敦,伦敦没有《雾都孤儿》描述的有大片雾霭,它有很好的晴朗明日,有时也会下雨但不会像南京那样频繁,它像个浪荡不羁的小子,虽然玩性很大,但却也懂得敛住本心,毕竟心这种东西随便送人还是很亏的。 城市是这样,人也这样。 不知道网上是从哪天开始流行《搭车去德国》、《走路去纽约》、《骑车去拉萨》的文章的,还好陈茵那时还没受类似文章的荼毒,她买的机票独自坐飞机,飞往异国他乡。 未来得及告知父母,未留下只言片语,学校的假条上写的是“生病”两个字。 南京没有飞伦敦的航班,她只好转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在上海停留一夜后飞往伦敦西斯罗机场,飞机落地时正好是下午三点五十。 她坚信小乔告诉她的话,在异国他乡,任何陌生人的搭讪都是有目的的。秉持着这个原则,她避开了伦敦街头打着免费拍照旗号,实则拍完后就问你要20英镑的米老鼠。用蹩脚的英语拒绝穿着警察制服就跟她要护照的法国人。在地铁上看中年老太太谎称钱包被偷实则趁乱窃取别人的钱财。 这世界上作恶的人有很多种,职业也分很多种,有些人迫于生计被迫的或自愿的去做一些错事,她不认同他们是正确的,但任何事情在未触及真相之前,你也不能确定你看在眼里的就是它最真实的一面,所以她不拆穿,只是回避。 这些事情,当她在美国时,父亲锒铛入狱,自己无依无靠,她重新拿起来思考,她犹豫不决,也许真的是她错了也说不定。 去伦敦的人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为了艺术,这种听起来就很高雅,第二种,则是经商,相比前者,后者似乎更加世俗。 不过她既不是第一种也不是第二种,她是二者之外的,漫无目的就来到了这里。 经典的地方总有它经典的理由,但生活再久也总能从“鲜为人知”的地方获得惊喜,她想这正是很多人热爱伦敦的原因之一。 她不爱看电影,不爱戏剧,更不喜欢博物馆。 看似与这座城格格不入,却又被它牵绊至此。 街头一直唱歌的那个英国男人,让她想起了《堕落天使》里的天使1号,他是个很懒惰的人,喜欢别人替他安排好一切,他总是孤独一人,忘了是几年前他曾花30美金和一个黑女人拍了一张合照,以后他都对别人说这是他老婆,照片上的男孩他只请他吃过冰激凌。 陈茵在那个英国男人脚下的背包里放了30英镑,没有和他合照,她觉得这样做很无聊。 她躲开游人如织的主街,在Chiltern街上经营了一百多年的手工婚纱店门口停下脚步,落地窗前立着的模特身上穿着大红色的礼服,配上镶嵌珍珠、钻石和红宝石的花冠以及耳环,脖颈间挂着极长的三重珍珠项链。金色的丝线在礼服上绣出繁复的花纹,高贵雅致夺走她的视线。 这件礼服对绣工的要求一定极高,才能将金黄色与大红色结合的如此完美。想不到在英国这个崇尚白色浪漫的国度竟会遇到这样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她很好奇是谁定做了这样一件华丽复古的礼服。 她一定是位很热爱传统风尚的姑娘吧,她的丈夫也一定很疼爱她,亲自找人为她定制这样一件独一无二的礼服。在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惊艳所有在场的来宾。 英国史的选修课上教授曾提过,英国的婚礼在很久以前,新娘是不流行穿白色婚纱的。事实上,那时几乎没有统一的婚服。 1559年,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在她第一次结婚的时候也穿着白色的婚纱。尽管在那个年代,这是法国皇后的丧服颜色,但她毫不忌讳,大胆的选用她喜欢的颜色。 后来白色就被标记上贞洁的含义,在此之前,蓝色代表的才是贞洁、虔诚、忠贞与圣母的意思。 但在很久之前英国曾和中国一样将红色作为女子出嫁的颜色,取下天空上最美的那一抹红霞放在新娘的婚服上。 她在橱窗前站了许久,才离开。 夜晚,泰晤士河里盛了一河的星光,河边有许多人在漫步,路边一对法国老年夫妇穿着体面,老太太绾了个髻,一头华发上插着一支红梅发簪,美丽又大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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