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爱,你随意_番外三 骗尽多情是戏文,骗过天下是忠贞记程风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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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三 骗尽多情是戏文,骗过天下是忠贞记程风雨 (第2/4页)

    于是我送她去了一处颇负盛名的保镖专业学院去深造了整整一年,她先天敏锐的嗅觉和对人脸识别的能力都是为我所用的关键。

    我选中她,不是偶然。

    第一次见到张远的时候,他在酒吧厅里买醉。

    几个小时前,他刑满释放,孑然一身后才发现还是监狱里更好。

    我问他:“不想找你的前妻复仇么?”

    他曾是金融界的骄子,是站在金钱顶端运筹帷幄的天才。却因为有了外遇的妻子跟情夫的勾结,以经济犯罪类涉嫌内幕交易的罪名将他陷害至此。

    不仅带走了他全部家当,还偷偷打掉了他三个月大的孩子。

    我说我是警察,可以用最正义最崇高的手段让你堂堂正正地笑着看他们哭——条件是,用你的才华和能力,为我做事。

    我在少管所里第一次见到何明天,那年他才十四岁。清清瘦瘦的,戴着一副深度的近视镜。

    父母离异的打击让这个本来就内向的男孩变得更加腼腆寡言,除了疯狂沉迷在计算机的数字世界里,他没有任何与外界的交集。

    也许他只是对某家商业银行的内部系统进行了一次‘老朋友’式的交流,却在无形中损毁了人家十几个亿。

    他是个歪才,决不能被埋没在这里。

    我说你愿意跟我走么?我会给你最好的机会,用最正确的法则和最有效的交流方式,让你尽情地留在那个只有严谨逻辑的世界里。

    我在地下黑拳场找到白龙,特种兵出身的他半年多前从战场下来。大概是遭遇了太多血腥和死亡,历练出了一颗暴力冷血的心。

    退役后的他被诊断为间歇暴力狂躁的轻度抑郁症,使他无法与人健康正常地合作相处。

    我说,我要怎样做,你才愿意跟我走。

    他说除非我能赢得了他的拳头。

    我自认为自己的身手一流,但绝对不会是这个狂人的对手。

    于是我张开五指,说:“看,我出布,我赢了你的拳头。”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人,但还是输了一个细节。

    因为韩千洛说,你不是要靠人格魅力么?这还不是耍手腕——

    我说时候未到,总有人会心甘情愿地臣服在我程式运筹帷幄之下,与你那种机关算尽完全不是一个道德层次的!

    当时他只是冷笑着避开了我的话题。直到很多年后,他才说‘你用所谓的人格魅力不过只征服了一个傻瓜罢了,却从来不肯多放一眼在她身上。

    我知道他说的人,是韩千蕊。

    我二十四岁时她十一岁,我三十岁时她十七岁。

    我觉得我的故事放在她的耳朵里,都能称得上是历时久远的神话或传说了。

    隔了几个代沟就隔了多少难以缅怀的心境。

    每个少女都有英雄梦,可对于今天的我来讲——少女是什么?好吃么?能吃么?

    我曾经把韩千洛的女人用一只手铐给按在了床头,总不可能再把他的妹妹用一些沧桑的魅力扣在崇拜里。

    欣赏和爱慕是两回事,爱慕和相爱更是两回事,而相爱与相处——简直就像隔着一整个太阳系一样……

    “所以你宁愿去挖唐小诗这个墙脚也不愿意接受那个小姑娘?”那天林子赋突然问我。

    我说你管好小绿的肚皮吧。马上就要临产了,别生了孩子跟你一样八卦。

    “你不是说,咱们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厚着脸皮逼问么?难道证据和线索会自己长脚跑到你面前?”

    我觉得他很烦。当初就不该一时心软答应林展西要带好他这个日了狗一样的弟弟。

    “明明可以做个高大上的人生赢家,搞定青春无敌美少女。可你为什么偏偏要去做屌丝一样的接盘侠呢?”

    我说你可以洗洗睡了。

    我有多喜欢唐小诗,其实我根本弄不明白。

    就好像是年纪到了,总该对周围的一些雌性生物稍微产生点荷尔蒙才合理。否则我会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无性向主义者。

    唐小诗和叶启皓在我认识他们之前就已经相爱了,而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想办法让他们更加相爱——

    我觉得一定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这根本就不是男二应该出的戏!

    那天我去问韩千洛,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谈恋爱了?

    他正在给昏迷卧床的阿珏擦身子,突然很诡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拉紧领口往墙角躲了躲。

    我说你滚,我认真问的。

    还没等他回答,就见外面闯进来个风风火火的小身影:“我觉得不行!”

    十七岁的小丫头一下子冲到我面前,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风雨哥,我觉得你还没有调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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