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穿康熙换乾坤_第九十六章额驸欲攀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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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额驸欲攀附 (第3/3页)

诸寺、府、监公事,其封驳之权有名无实,职权较明为轻。雍正七年,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革官制,省六科,只设给事中二十人,仍隶都察院,分掌原六科公务。此机构位阶小,权重。尤其封驳权,更是如此。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六部是行政执行机关,而六科则是监督机关。从执政行政权上六部比六科大,六科给事中只是个七品官,而六部尚书是从一品,行政权几乎都掌握在六部手里。而从法律监督权上六科比六部大,六科就是为了监督六部而设的,以“稽察六部百司之事”为己任,凡是皇帝诏令圣旨下达,要经六科分类抄出,交付六部等机关执行;重大政令的执行情况,六科还要向皇帝复奏报告。六部的章奏和执行政务有误者,六科有权驳正并报告皇帝。甚至对已颁行下达的圣旨,六科都有权“封还执奏”。

    [2]名帖,古人的名片。明代的“名帖”为长方形,一般长七寸、宽三寸,递帖人的名字要写满整个帖面。如递帖给长者或上司,“名帖”上所书名字要大,“名帖”上名字大表示谦恭,“名帖”上名字小会被视为狂傲。

    [3]有清一代,清代的驸马满语称为“额驸”。额驸又以所尚(注:额驸娶公主不能用“娶”,只能用“尚”)公主的品级分为数等,尚固伦公主(由皇后所生)者称为固伦额驸,尚和伦公主(由皇妃所生)者称为和硕额驸,尚格格者称为格格额驸。这些品级均载于《清会典·宗人府》中。

    作为驸马爷,名义上是够尊贵的,但若按家庭成员关系上来说,实在不及民间的姑爷那样受**。首先从名义上,作为天子之女的成婚,不能称为出嫁而称下嫁,而对额驸来说不能称娶妻而曰尚主,这一尚一下,已将封建的等级制鲜明地体现出来了。公主的爵位大致相当亲王一级,而驸马只是贝子公,地位又逊于公主。当然,若论起荣华富贵,额驸的生活自非凡人可比,古人所说妻以夫贵,这里却是夫以妻荣。

    按清朝礼制,公主薨后如果驸马能为妻守节而终生不再续弦,则爵秩、待遇终生不变并可荫及子孙。如驸马不耐鳏居,另娶夫人,则立即革除爵秩,并收回皇室所赐房屋、田产、珠宝、奴仆、牛马等所有财产。但纳妾不在此例。这里又将封建社会要求女子的从一而终加在了男人头上。

    公主下嫁后,不能久居额驸家中,必须由皇室另拨银建府邸而居,称为公主花园,不能称额驸府,因驸马对府邸只有居住权而无所有权。如驸马先亡,则此府为公主的养老送终之所,公主死后由公主的子孙交还清廷,子孙另迁居而无权享有此府。如果公主先薨,额驸在孝满之后,也须将府邸及赐园交还清廷,本人退居原来府内,只有田地财产可以继续享受,额驸名义等不变,但这也是指不再续弦而言。因此,公主健在时驸马衣食无忧,公主一旦亡故,则各方面顿感窘迫。

    额驸和公主在生活上的情形,正如民谚所说,**夫妻,下**君臣。因此,夫妻间的生活也囿于封建等级制的束缚,并不美满。绝大部分时间驸马不能与公主**一室,而是在仪门外另辟一室独居,每天早晚必须衣冠合制到公主住处阶下帘外,向公主问安。公主命进,太监或mama(女仆)传话:“额驸爷请进”。驸马才敢从命。如果帘内传出,“额驸爷请起”,则驸马转身而退,不敢擅入。

    按清朝礼制,公主和额驸不能同席饮食。公主薨后,不葬驸马祖茔之内,也不能与驸马合葬,而是由内务府拨官地重新营建公主坟,所以旧时北京四郊都有红色的公主孤坟。

    以上所说都是公主下嫁满族旗人而言。清廷为了怀柔蒙古等少数民族,也实行联姻制,将公主下嫁蒙古王公。额驸又分为驻京和随旗二种,随旗额驸是有些王公兼任盟长或旗札萨克(旗长),不能久驻京师,成婚满月之后,公主要随额驸回蒙古居住,称为随旗。但清廷也在京师赐建公主府,以备公主回京省亲。

    如果王公在领地没有重大职责,则在京与公主长住,称为驻京额驸。但府邸不称公主府而称王府,这是因蒙古为藩部,地位在公主之上。但实际上清廷对蒙古额驸的待遇远逊满族额驸,俸禄不到满族额驸的1/3。

    [4]内阁,明,清最高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丞相,罢中书省,设“四辅官”,不久又罢。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置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太子,品秩都是正五品。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时,任用杨士奇、杨荣为华盖殿、谨身殿大学士,权力加重。明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

    清代沿置,天聪年间,设内三院;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七月,正式改为内阁,只是沿袭明代官制,并不是加强内阁职权,相反却降低大学士的品级(正五品),减少了它的职官人数,其权势反而低于内三院。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再改回内三院,大学士品级又同于六部。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恢复内阁,大学士兼尚书。康熙亲政后,军国机要,始终归内阁。至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大学士升为正一品,在各部尚书之上(尚书为从一品),当时虽已设军机处,但任军机大臣者,除亲王外,其首领必是大学士,所以当时的大学士是勋高位极,因称内阁为“宰辅”。至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再设军机处后(军机处停设了二年),机要章奏都下到军机处。凡军国要务,都要由军机大臣承旨出政,内阁之权便轻,只是办理一些例行事务。但名义上仍为清代最高级之官署。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以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北洋军阀时期改称******,习惯上仍称内阁,其成员称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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