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争战_第八章 琦善虎头蛇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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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琦善虎头蛇尾 (第2/3页)

十几门大炮推入海中,突围而去。大角炮台失,英人遂水陆并进,合攻沙角。

    十里远处,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潮州镇总兵李廷钰,静伫靖远、威远二炮台,因琦善裁撤,兵力有限,无力应援。

    三江口协副将陈连升指挥沙角炮台守军600余人,激战竟日,伤亡殆尽,英人攻入,连升挥刀肉搏,中弹殉国。

    8日,义律释放战俘、致书关天培:沙角归英国管理,广州开埠通商,货物均在沙角集散,停建所有炮台。否则将兵临虎门。

    关天培急向琦善求援。琦善遣兵200,驰援虎门。又谓白含章道:“大角沙角瞬间即失,虎门即便增兵万余,也是枉送。”

    白含章道:“义律释放吾兵,实乃不意再战。所提各款,非无协商之处。”

    琦善道:“打即不过,那便再谈。”

    11日起,琦善与义律连商六日,草签五约:一、英撤兵大角、沙角、舟山。二、琦善同意奏请给予相港一处寄居。三、赔偿600万两白银,即付100万,余五年付清。四、两国平等交往。五、清国新年后十日内广州开埠通商。

    16日,义律私情致请琦善释放两商人。

    琦善回咨:贵公使大臣来文,已悉。所请释放港脚黑人、法兰西人,本大臣爵阁部堂即饬去员,带交贵公使大臣可也。

    月底,琦善接道光帝谕令:看此光景,该夷反复鸱张,恐难以理喻,必当一面论说,一面准备多方羁绊,待其稍形疲惫,乘机剿戮,方可制服也。

    圣意两端,琦善骑虎难下;而夷人,非惟防不胜防,抑且事无底止。风箱两头,首鼠两端,琦善只能一拖二拖再拖,企图一拖了之。

    1841年1月20日,琦善再接谕旨:逆夷寄居相港,要求过甚,情形桀骜,既非情理可谕,即当大申挞伐。逆夷再或投递字帖,亦不准收受,并不准再向该夷理论。现已飞调湘、川、黔军驰援,着琦善与林则徐、邓廷桢一同妥善办理攻剿事宜。朕意已决,断无游移。琦善身负国恩,不可失之冒昧,亦不能有所畏惧,务必筹划万全之策,妥善筹办。

    琦善看过,两眼迷离,片刻无语。

    义律欲生米速熟,未经琦善同意,单方公布穿鼻协议。琦善怒,拒不盖钦差大臣关防。

    义律依约撤兵定海、大角、沙角;进占相港,照会赖恩爵撤守。琦善会晤义律,一口咬定相港问题仍需候奏。义律坚持穿鼻既定之约,何况定海、大角、沙角已先行归还。两人相持不下,谈判陷入僵局。

    林则徐观穿鼻之约,惊,急会怡良,言琦善割地干系重大,不可等闲视之。怡良恍然大悟,连夜上奏,弹劾琦善割地卖国。

    则徐、怡良急,琦善更急,再疏:地理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若开战似必不能胜。夷已归还大角、沙角、定海,奏恳恩准新年伊始英商仍来广州贸易,防照葡萄牙人澳门寄居之例,准其就粤东外洋之相港地方泊舟寄居。

    琦善疏罢,左支右绌,变通穿鼻条约修正草案:一、准令英人来粤通商,并在相港一处寄居。应即永远遵照,不得再赴他省,不得再有滋扰。二、英商来粤船只仍与十三行议办,不必与天朝官员通达公文。三、嗣后英来粤商船如有夹带鸦片,则船货没官,人即治罪。四、英国前次负屈之处,现已概行说定,以后永无异议。

    义律不允,仍以穿鼻条约为准,否则将兵戎相见。琦善再请义律复议,且曰:此两不甚相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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