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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冲喜 (第1/2页)
采药少年所居住的村庄并不大,只有二十几户人家,百余来人。这个小村庄名叫濂溪村,因为流经村子里的那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而得名。也许是因为小溪流淌的年代久远的缘故,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冲击平原或者叫河谷滩涂。总之,这里有一个小平地,此时正种植着绿油油的水稻。村民们一般以种植水稻为主要活计,但是农闲时也会到周围的森林里打打猎以改善伙食或者拿到镇里的集市上去卖,以补贴家用。 旭日东升,喷发出万丈红霞,给这个宁静安详的小村庄平添了几分暖色与希望。但是在天色愈白的时候,却没有从家家户户的房顶上看到袅袅升起的炊烟。 难道村里的妇女们都懒惰到不为家里准备早饭?不仅如此,平时早起,邀朋呼伴,欢呼雀跃着一起去放牛的小孩也不曾在田野中出现踪迹。倒是在水稻区的栏杆外的草地上,有几头老黄牛正徜徉着,吃着碧绿鲜嫩的多汁草蕊,间或看一眼不远处无心进食,踢腿撒欢的小牛犊子。 “快,快,净茶和四色糕点准备好了没,赶紧准备祭拜轿神好去迎娶新娘子,时日不早了,”一个中气十足的妇女声从一个院子里传出来:“哎,赵家的花轿怎么还没到啊,三天前去租的时候不是说一早就到吗,要是误了时辰,他们担待得起吗?”这个院子此时人流如潮,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活,在这个院子的各个房间进进出出。 “狗蛋他爹,你去村口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都什么时辰了,怎么花轿还没到?”那个妇人又出声了,对着一个手里正拿着几张红纸的汉子说道,那汉子倒也听话,马上就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院子大门跑去。 “炮仗、大红灯笼都准备好了吗?”这个妇人的嗓门真是大,在那么热闹的院子里她的声音依然清晰可辨。 “早准备就绪了,翠花婶。锣鼓、唢呐等师父也准备就绪,就只等花轿一来就去新媳妇家迎亲了。”一个与这个名叫翠花年龄差不多的妇人赶紧应声道。显然翠花是这次婚礼的主要负责人。 “你们赶紧去忙各自的吧,我去看看金秀那丫头打扮得怎么样了,可别让那娘家笑话了去。”说完翠花走进装扮喜庆的的新房里,只见里面一个身着新郎服饰的人正坐在铜镜前整理衣襟,旁边一个二八少女看见翠花走进来,娇笑道:“翠花婶,你家金秀穿起男装来比那呆子还英俊呢。” “就你贫嘴,打扮好了吗?” “好了,娘,我真的要代替萧逸去迎娶新娘吗?”坐在梳妆台前对镜顺衣的人转过身来问道。那也是一个妙龄女子。 “哎,能有什么办法呢?希望这成亲大喜能让小逸早点好过来吧。好在萧逸和润娘在三年前久订了婚的。”妇人叹了口气回答道。 “可是万一……”扮作新郎的少女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万一那个了,这不是对润娘很不公平吗?” “她可以在嫁,朝廷并不反对妇女再婚。” “可是——” “别再可是了,这是小逸大喜的日子,你只要代他拜堂成亲就行了。”翠花打断了少女的话,看了一眼正躺在床上毫无意识的少年一眼,然后转身出去了。 原来,这次成亲的新郎是躺在床上的那个少年萧逸,也就是当初那个摔伤的采药少年。他受伤严重,请了村里的赤脚郎中看了却至今不省人事,于是就想到了冲喜这一迷信而又无奈的法子,希望能够通过大喜之事给他带来好运。 这个萧逸家中除了他之外,只有一个年纪六十余的老祖母。萧逸的母亲在生萧逸时难产而死,萧父则在一年前濂溪突然泛滥时为救村里的一个小孩,被洪水一卷不复返。 之所以在萧逸生死未卜的时候新娘仍然愿意嫁过来,是因为萧父作为一个读书人曾为新娘的父亲平冤昭雪,免除牢狱之灾。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在三年前新娘的父亲便主动与萧父为萧逸和新娘定下婚约。 新娘名字叫做郑润娘,今年十八岁,是邻村人,家中除了父亲外,尚有两个还未成婚的兄长。而昏迷中的萧逸则十五岁,不过这点年龄差距在当地并不算什么,古来有“女大三,抱金砖”之说。而且朝廷有法令规定:“女子十五不许,二十不嫁,其父母有罪。”即女子在十五岁之前必须订婚,二十岁之前必须成婚,否则其父母就要承受刑罚。这次冲喜一事是由郑润娘的父亲提出来的,虽然萧父已经不存于人世,但是当年定下的婚约还是有效用的,善良的老人为了报恩,也为了挽救一条生命,便把冒着女儿既嫁便寡的风险促成了这事情。 冲喜一事古来有之,这是无知迷信的产物,但也不应过与苛责,因为它的出发地是对于生的向往和追求,同时又是对于自然,对于生命,对于科学的茫然无知,而又因医疗条件有限基础上的一种无奈的行为。当然它所可能产生的后果的灾难性是无可辩驳的,这毫无疑问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极致的不公平。 翠花是萧逸的邻居,是这次婚礼的男方主事人。扮作新郎替萧逸去迎新和拜堂的少女叫金秀,是翠花的女儿。本来金秀的角色应该是由新郎的堂妹扮演的,但是萧逸除了腰间受损的老祖母外举目无亲,所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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