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野蛮公子 (第2/2页)
礼仪还是要的,首先宝鼎的坐姿不对,其次他的神态、说话口气不对,再次这话不该他接。因为太子丹询问的对象是宗越,如果太子丹直接问宝鼎,那就是太子丹失礼了。既然太子丹没有询问宝鼎,宝鼎就不能接话,所以无论从外交礼仪还是从日常礼仪来说,宝鼎都做得不对。他这一句话说出来之后,太子丹震怒,其它五个人,包括赵仪,都是眉头轻蹙,眼里无不露出鄙夷之色。 现在的宝鼎活脱脱就是蛮夷一个,粗鄙不堪,哪有半分王族贵胄的样子? 宝鼎从太子丹眼里看出了怒意,火气“噌”地冲了上来。他现在正是自我感觉良好,心理极度膨胀的时候,看到谁都想踩几脚过过瘾。 想想也是,他重生后占据了一个武技高超的身体,然后刺杀了燕国国相公子隆,又仗剑杀出了重围,其后更是惊闻自己的大秦王族身份,以他前世那种小人物的心态,突然获得这等强悍实力,当然会心理失衡,欲望膨胀也在情理之中。小人得志便猖狂,整个一暴发户,他现在怕谁啊?谁都不怕,更不要说前世他就非常鄙视的太子丹了。 太子丹在赵国灭亡后,不想着合纵齐楚抗秦,反而设计让荆轲去刺秦,结果拱手送给秦国一个攻打燕国的借口。此策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只有利没有弊。就算荆轲刺秦成功了,下一任秦王登基,还是要打燕国,根本不可能延缓秦军攻打燕国的步伐。 再说了,荆轲有机会接近秦王吗?太史公的春秋笔法纯粹想当然。从外交礼仪上来说,荆轲大殿献图,给事中接过,然后再转呈秦王,荆轲事实上根本没有机会接近秦王。试想假如任何一个使节都能站到秦王身边,那多少秦王刺不死?这是基本常识问题,但太史公很崇拜荆轲,故意忽略,让荆轲和秦王比试了一下,以彰显荆轲千古第一刺客的风范。
宝鼎前世鄙视太子丹,这种心态直接影响到了他此刻的情绪,所以看到太子丹恼怒,他当即手指太子丹,瞪着眼睛恶狠狠地说道:“你敢再这样色迷迷地看着她,老子挖了你眼睛。” 太子丹剑眉倒竖,勃然色变。其它几人更是目瞪口呆。 暴龙正好站起来打算过去提醒他一下,谁知宝鼎再展“神威”。暴龙头都大了,瞬间失神,不料脚下正好碰到一节鼓出来的树根,顿时一个趔趄,“扑嗵”栽倒在地。暴龙惨叫一声,顺势就把头埋进了厚厚的枯叶里,暗自哀叹,直娘贼,这是哪冒出来的公子?他到底是不是公子啊?哪有这样粗鄙的公子? 宗越猛地站了起来,长剑“锵”一声出了鞘,身形电闪,直扑宝鼎。虽然他不能回燕国了,其本人也不是太子丹的心腹,但太子丹好歹是燕国太子,他也是燕国虎骑剑士,这个脸面还是要的。侮辱太子等同于侮辱燕国,这口气岂能咽下? 宝鼎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自己一句话竟然激怒了对方,让对方拔剑相向。都说女人是祸水,漂亮女人更是祸水中的祸水,前世他没有为学姐打过架,今世刚一露头,却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女人拔剑了。 宝鼎更快,从站起来到长剑厉啸劈下,不过眨眼的功夫。宗越是燕国勇士,武技够高了,否则也不会被公子隆看上委以重任,但他看到宝鼎匪夷所思的速度,还是暗自惊凛。 “当……”两剑相撞,火星四射。 宗越感觉虎口一麻,心里更是吃惊,长剑急速变招,但宝鼎的速度太惊人了,瞬间第二剑就砍了下来,还是那一招。宗越如果不变招,必定两败俱伤,所以他本能地抽剑移身。脚下刚刚错开半步,却见宝鼎的第三剑划空而至。宗越惊骇至极,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剑,情急之下,飞身后退,长剑更是竭力阻挡。 “当……”两剑再撞。 宝鼎神智失控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太过疲惫的原因,这清脆的金铁交鸣之声竟然没有将其惊醒,杀意暴涨,长剑追在宗越身后,化作道道残影,厉啸之声更是惊心动魄。 太子丹骇然变色,站起来连退数步。 赵仪吓得花容失色,高声尖叫,掉头逃到一棵大树后面。 = 注释: 给事中,战国时秦国执掌王宫内事的官,通常由宦官担任,相当于内侍总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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