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光明神的日子_第三十章 光明神的传教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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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光明神的传教士 (第2/2页)

耀,光明一直与汝同在!”郑剑信誓旦旦的说。

    除了瞎扯两句所谓的光明神教义,郑剑更多的是根据圣子之剑中剑灵的自我吹嘘,为这些新兵讲述光明神以及七大圣徒,在诸神黄昏之战中的故事。

    诚实、公正、忠诚、荣誉、英勇、怜悯、谦卑、牺牲……所有骑士精神应该具有的品德,被郑剑毫无羞愧的冠向大光明神这个形象,从小就是听骑士故事长大的年轻佣兵们,在体力和精神耗尽,思想完全不设防的状态下,不知不觉就接受了这个高大全的光辉形象,并且把骑士精神和对大光明神的信仰一起印入了他们骨髓!

    虽然晚上的故事会让郑剑的信仰元力再次暴增了不少,但是故事总有讲完的一天,作为一个伪神棍人士,三天后郑剑彻底江郎才尽了,不得不把光明神域的光明信徒黛蕾尔拉出来,为新兵们做了一天礼拜后,郑剑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引进一个专业的传教人员。

    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正当郑剑考虑从哪儿骗一个传教信徒时,郑剑突然从柏妮丝口中得知,十八年前法勒思光明教堂去向,哥德里克已经查出了些眉目:据说有人在法勒思平民窟见过一个大光明神的传教士!

    给新兵放了半天假,允许其自由训练的郑剑,马不停蹄的和柏妮丝,跟随一名叫做威尔斯的盗贼来到了占据了法勒思城将近四分之一的贫民区。

    或许每个城市都会有自己的一种特质,让人过目不忘,但每个城市也都会有一个极其相似的地方,那就是贫民区!

    遍地横流的污水,肮脏的垃圾,仿佛一戳就会塌掉的破旧房屋,让郑剑感觉简直是踏入了另外一个世界,看着这些眼神麻木,衣不蔽体的瘦弱贫民,郑剑感觉简直有种面对行尸走rou的感觉!

    对,就是行尸走rou!他们只有空荡荡的躯体存活在这个世界,但是灵魂却不知去向!

    柏妮丝用手帕捂着自己的鼻子说道:“好刺鼻的味道,来法勒思这么久,我还不知道竟然存在这种地方,住在这里的平民真可怜,我一定要向哥德里克叔叔提意见,让他好好改善一下这里的环境!”

    “柏妮丝小姐,法勒思平民窟的居民,大部分都是来寻找自己丈夫或者亲人的可怜人,这些人变卖了家乡的土地和财产,来到法勒思后绝大多数人只能得到亲人已经死亡的消息,或者是一具尸体,所以没有任何依靠的他们才只能在这里苦苦挣扎。

    假如您愿意帮助他们,请求哥德里克大人改善这里的环境,倒不如多给他们一些食物吧,比起干净的环境,这里的人更需要的是生存!”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威尔斯淡淡的说。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啊,给他们再多的食物也有吃完的一天,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郑剑低声说。

    威尔斯身体轻微一震,对于柏妮丝这种从小没挨过饿,幼稚的认为干净整洁的环境,竟然比食物还重要的贵族小姐,威尔斯是打心底的瞧不起,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里的人最需要的是什么,但是郑剑的话却在他心底惊起山崩地裂的震动,让他不禁思考一个问题:

    施舍给这里的人食物,真的对于他们有所帮助吗?如果还是像狗一样在这里痛苦的挣扎,或许尽快死去才是他们最好的归宿吧……

    不提郑剑给威尔斯带来的强烈震撼,随着越来越深入贫民区,郑剑发现有一片区域的地面竟然渐渐变的整洁,而这里的平民虽然比其它地方的平民更加瘦弱,但精神状态却要好很多。

    几分钟后,郑剑终于来到了一个篱笆小院的门前,并且一眼认出了自己所找的大光明神传教士。

    郑剑之所以如此确认,不是因为那个家伙穿着一件打补丁的祭祀袍,也不是因为他正悠闲的躺在一张破旧的躺椅上晒太阳,而是因为他是在贫民区中,郑剑唯一遇到的一个圆滚滚的胖子!

    “人才啊,在这种环境下还能让信徒把自己供养的这么肥,这家伙绝对是个人才!”郑剑有些兴奋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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