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寇_第一百六十七章 大劫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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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七章 大劫案 (第2/2页)

大家好。

    也就是和稀泥,大家一团和气。

    当官的不使劲bī)民众,因为官员习惯了安于现状,不去bī)民,很多事就不会酿成大祸,如果bī)民bī)得太紧,那么民众就会闹事。一旦闹事,上峰就会怪罪下来,严重点,闹到朝廷,皇帝发一通脾气,就更受不住了。

    百姓通匪?

    就让他通吧,派一支官兵过去,官军人多,匪军就得撤退,百姓不就不通匪了嘛?

    官员们就是这种认识,就是境内有人通匪都没关系,只要不扯旗造反就好了,哪怕接济土匪一点东西,跟太平军做生意赚点钱,大家也无所谓,没必要上纲上线。

    但曾国藩这个老夫子建军之后,再不用儒学那一中庸仁恕之道,对凡是与太平军有过关系的人没有宽容,只有严刑峻法,绞索钢刀。

    曾国藩成立湘军之后,他在长沙设立了一个机构,叫“审案局”,在全省范围内“治安严打”。

    省内所有刑事案件,特别是与土匪、通敌有关的案件,都拿到审案局来审。进了审案局,只有三种处理结果:第一种,就地正*法;第二种,鞭刑,然后收监;第三种,查无实据,放人。

    进了曾国藩的审案局,能被放走的很少。各府州县,只要有人举报某人是土匪或者通匪,审案局就会派人去抓这些人。

    作为团练大臣,曾国藩信奉乱世要用重典,他认为民众卖东西给“贼寇”,就是通敌,就得绝,要杀头。而后来湘军俘虏太平军一般也是杀头,以致双方都没有留俘虏的习惯,杀上了瘾。

    儒家或者说是经过了阉割的儒家内残外忍这一,是周晓峰所深恶痛疾的,无论曾某人后世的评价有多高,他都只能让他有多远送多远。

    视人命为草芥的习惯,贻害无穷。

    一场大革命,军阀混战,汉人杀满人,士兵杀平民,zhōngyāng杀地方.....杀了个人头滚滚。革命运动兴起,各种风刮来刮去,杀特务,杀叛徒,杀内jiān.....又是人头滚滚。为了降低人口基数,数以亿计的生命消失在各种手段之下,反而成了某些人升官发财的政绩.....

    人,真的太容易被习惯左右。

    .....

    而此时,湘乡县已经乱作了一团。

    一位当朝大员的神秘失踪,也引发了湖南官场的一次小地震。

    “曾侍郎还没有找到?这湘乡知县是怎么当的,立刻革职查办,让胥致远即刻上任!”

    钦差大臣赛尚阿对巡抚张亮基大发雷霆,这位侍郎可是有好几位朝中大佬做靠山的,就是他这位满人贵族都要礼让三分。

    就在自己的辖区内出了这么大的案子,他可以想象皇帝听到这样的消息后会如何恼怒。

    “仓景恬,你这长沙知府还想不想当了?道员还想不想做了?!我给你十天时间,十天之后见不到人,我唯你是问!”

    层层责问下来,长沙知府仓景恬可谓是压力山大。他本以为长毛退了,又受了保举,他这知府应该是顺风顺水一路高升了,哪里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大事?

    高官无故失踪,这在大清朝可不多见啊!

    在这样一个腐朽没落的朝代,官员们可没有出境潜逃的便利,想要*当官,cāo作的难度如同登天,别说户口和份证吧,语言沟通就是个难题。

    这不是一个知县知府甚至是省级大员一二品的高官可以一个‘考察’、‘访问’什么的就可以玩消失的时代。

    一个官员后还有家人、家族一大堆人,想要失踪很难,想做投资移民都找不到路子,一个副部级高官失踪案可以说百年难遇。

    别说老曾这样的级别了,县级官员失踪就是大案要案了,皇帝老子都要重视,时代局限啊。

    一个守制在家的官员,往rì无仇无怨的,又没有什么妇、政敌啥的揭发劣迹,独居守墓,边没有钱财。

    “难道,是劫sè?”

    什么样的女子,会瞧上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夫子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瞎蒙,有时还真能误中副车。

    .....

    “周帅,求求你想办法救救我兄长吧!”

    曾家四兄弟齐齐到周晓峰家中相求,曾国藩是他们家最大的靠山,顶梁柱,这要是失了踪回不来,甚至是被俘从贼,他曾家就再也没有出头之rì了。

    面对受害人家属,主犯周某信誓旦旦:

    “各位贤兄弟,救回侍郎大人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你们且安心军务,我必定安排得力兵将探查贼踪,尽快把尊兄解救回来。”

    大乱之后,这匪实在是太严重了。各地地方zhèngfǔ办事不利,治安恶化如斯,竟然出了这等大事。

    出兵剿匪,自然是我湘军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是联名写个文告吧,让钦差大人发道手令。永福,快去有请左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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