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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酒吧歌手 (第1/2页)
快到七点钟的时候,时间简史的狂欢就要开始了。 舞台上,一个不知名的乐队正在预热气氛。节奏感很强的架子鼓配上电吉他的solo,再配上闪烁的灯光,整个酒吧都沉浸在一种开心的气氛之中。 离七点整还差五秒钟的时候,所有的人围着舞台举起左手喊道:“五……四……三……二……一!” “嘿!男人!” “嘿!女人!” 在痛快的喊叫声之后,乐队就开始演奏疯狂的摇滚乐。 只见一个染着淡黄色的头发的吉他手边弹吉他边走到话筒边,开始唱到: 穿起一身金衣装 取消今天的工作 挤身缤纷的色彩 来让我去告诉你 派对永无真意义 不管相识不相识 尽管多DSayHello 不需诸多的挑剔 无谓太过有性格 派对你要不缺席 你话唔俾面佢话唔赏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 ……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只听见余世伟也跟着唱到。 “这是什么歌?”我大声问道。 他们三个转过脸来看着一头雾水的我,都笑了。 “Beyond乐队的《俾面派对》啊!”叶梓敏大声说道。 “这个主唱唱的真的挺不错的,很少听到有人能模仿家驹的声音模仿到这个境界。”余世伟看着叶梓敏说。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阿彩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也跟着人群一起唱到。 叶梓敏盯着台上的主唱,突然跑到舞台边大声喊道:“嘿!乔森!” 只见吉他手愣了一下,然后冲叶梓敏做了一个和平与爱的手势。 我们看着叶梓敏的举动,感到有些奇怪。 叶梓敏笑着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吧台边坐下。 “熟人?”我问道。 叶梓敏笑了笑说:“是啊,我的好朋友。” “嗯?怎么没提你提起过。好久没见的么?”我喝了口酒问道。 叶梓敏就开始和我们讲起他和乔森的过去。 1997年的夏末,叶梓敏因父母工作关系,全家从A省的H市搬到A省的省会城市N市。 那一年,叶梓敏刚刚升入高一。开学不久之后,他和乔森就认识了。他们虽然同为高一学生,但却不在一个班级,叶梓敏说和乔森认识是一个巧合。 一天放学后,叶梓敏拿着数学试卷跑到教室去问老师题目。因为已经放学,办公室已经没有什么学生,叶梓敏进去的时候,只看到墙角边站着一个穿着十分个性的男同学站在那里。 那时候的乔森是中分齐耳的卷发,穿着嘻哈的大文化衫和大号的喇叭裤。 他们所读的N市第一中学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学校,是由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两所中学合并而来。学校的学习氛围浓厚,校规也很严格。 叶梓敏心想,这个男生肯定是因为头发和那身衣服所以被老师罚站的。 可后来,他发现他错了。 叶梓敏在问老师题目的时候,乔森则在被年级组的主任责骂。办公室里,充斥着两种不同的气氛。 “玩音乐能有什么出息。你们年纪还小,不懂事,要知道只有好好读书,考上个好大学,毕业后还有机会分配到好的工作。”高一年级组主任苦口婆心的说道。 “大学不是已经开始自主择业了吗?不上大学的人都饿死了吗?”叶梓敏听到乔森回答道。 “你这个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你这样放着课不上跑到江边练吉他,让你父母知道了他们会有多伤心你知道吗?”年级组主任继续却说道。 “我只是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过我想过的生活,追求自己想要的未来!这样有什么不对!读书都是他们逼我我来的!我根本就不想读什么破高中!更不想读什么大学!”乔森大声吼道。 他们说话声越来越大,给叶梓敏辅导数学的老师再也听不下去了。他让叶梓敏明天放学再过来,然后就去劝年级组组长,让他先叫乔森放学回家。 叶梓敏无奈的把试卷和笔收进包中,等他出办公室门的时候,乔森也被年级组组长批准不再罚站,准许回家。 叶梓敏着才看到乔森的正面,拿叶梓敏的原话说,是一个清秀英俊的少年。 乔森看着带着眼镜,背着书包的叶梓敏,笑了笑伸出右手说:“你好啊……我叫乔森。是高一八班的,是个坏学生。” 听他这么一说,叶梓敏笑了。他伸出右手握住乔森的手说:“我叫叶梓敏,在高一五班,是个书呆子。” 他们就是这样认识了。那天放学他们是一起骑自行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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