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三国志_第272章 不安定因素,长文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72章 不安定因素,长文 (第1/2页)

    “呵呵……不是改到外面去,而是沿着咱们的整个营地挖一条壕沟,夏天水多的时候就分一些水出去,冬天要是水少了,就再把那条沟给堵住……不过么……现在想想这个工程还是大了些,而且也不是很实用。这不过就是我的一个想法罢了。算了,还是就这样吧。”

    周公瑾说着说着,就觉得这个法子好像的确是有些问题,也就马上将这个想法给否定了,甘兴霸和蒋钦笑了,连连点头。

    这条穿过他们营地的大河,起源于这条山脉的深处,其实也就是地下河流到地上来的一部分,最后流入了许都的青泥河,其实在安全上来说,他们这里就是这条河刚刚露出地表的位置,再汇聚了邻近山中的泉水什么的,才会如此的湍急,并不会产生什么被人堵了上游引水淹了这处营盘的危险,倒是他们自己,要是想欺负欺负许都城里的人得话,还真是容易的。

    所以,周公瑾其实也就是想想而已,并不是一个非要消除不可的安全隐患。

    “丫头又在忙什么事儿啊?她不是说要时刻陪在你边么?怎么?她就那么放心?”甘兴霸调侃的上下打量了打量周公瑾,很是开心的说。

    周公瑾一脸哭笑不得的说:“有你们这几个大舅哥看着我,她有什么不放心的啊?”

    “怎么?我们看着你让你觉得很不舒服么?哼在福中不知福……”甘兴霸恨恨的顶了周公瑾一句,满是怨怼的嘟囔着,说的周公瑾得意洋洋的哈哈大笑了起来,蒋钦看着甘兴霸气哼哼、大步离去的背影,也笑的连连摇头。

    这个兴霸啊……

    孩子都有两个了,还这么……

    呵呵呵……

    在玉玲珑专心的为诸葛均和周公瑾打造“糅金麒麟甲”的时候,周公瑾开始布置起了他心目中的真正“麟狼营”的永久营地,是的,这里是“麟狼营”的大本营,是他的“麟狼营”的根本所在。

    不过对于这一点,周公瑾只是跟诸葛均商量了一下,却并没有告诉给黄汉生他们知道,其实倒也不是周公瑾对黄汉生、甘兴霸、蒋钦和周泰有什么想法,而是他觉得黄叙黄长文这个小伙子还是让他有些放心不下,周公瑾还是想要再看看,看看黄叙的心到底如何。

    起码目前看来,黄叙这个人……

    恐怕会是后的一个不太稳定的因素所在。

    周公瑾不能让他的“麟狼营”出现任何的不安定因素。

    对于这一点,诸葛均当然不会有什么异议,其实他也觉得,黄叙这几年在益州严颜那里呆得有些走了子,以前的黄叙是个有些单纯和羞涩的孩子,可是在益州那样的一个复杂的环境里,他……

    真的有些变了……

    诸葛均也写信给了黄承彦,让他留意一下黄叙的妻子严氏,如果觉得有问题,就不能让严氏呆在卧龙那里,那里可是玉玲珑的根本所在,更是他们真正的家,这乱世之中的安居之所,玉玲珑为那里费了多少的心思,他们可是看在眼里的。无论是诸葛均,还是黄承彦,都是不可能让那里出现丝毫的问题的对于不太可靠的人,还是送到许都这里来的好。

    很快,黄承彦就给诸葛均回了信,他们已经平安的到达了卧龙,在他看来,黄叙的妻子严氏这个人的确是不太可靠的,这个女人的功利心仿佛比较重,但却隐藏的很深。

    从留守在卧龙的福伯口中,黄承彦得知了这女人到了卧龙之后的一切表现,对于住在那并不是很规整的小村庄中,这女人表现的很是有些不屑和不满,对待下人也同样很是不好,而以黄夫人的话说,就是这个严氏很是有些大家闺秀的毛病,攀比、势力、欺压奴仆、十分注重份、地位。

    最后的结论是,这样的女人,幸亏没让她进入卧龙里面。

    所以,在黄夫人的旁敲侧击、谆谆善之下,这个女人已经决定立刻动,带着孩子们,以及她的婆婆穆氏,一起来许都跟黄汉生和黄叙团聚。

    “这样的女人……对于长文恐怕并不是很合适的……暖暖,你看……”轻轻敲着黄承彦的来信,诸葛均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看着靠在周公瑾怀里正在慢慢的品尝着咖啡的玉玲珑,幽幽的说。

    玉玲珑微微一笑,扭头问周公瑾道:“润润啊,如果我让这个女人消失了,你会不会觉得我太过心狠手辣了啊?”

    “傻丫头这种不相干的人,你想怎么处置都随你高兴就好你呀对你看的上的人可是很心软的有时候我都觉得你太过心软了比如那个卞氏夫人你要真是心狠手辣的话,会让她逍遥这么久么?

    呵呵呵……怎么?怕我心里不舒服么?傻丫头真是个傻丫头……”周公瑾宠溺的笑着,很是心疼的紧紧抱着玉玲珑那明显瘦了一圈儿的子。

    这个傻丫头啊……

    就是这么不会照顾自己

    也就是有宇衡兄长在一旁监督着,才会没有再次晕倒吧……

    唉……

    其实你只要不离开我,只要你真心的我,我又哪里会在乎你对待别人如何?

    就算你真的将这世上其他的人全部都玩儿死了,只要你高兴、开心,只要你不离开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