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侯_第十八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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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第1/2页)

    船队声势很浩大。

    大船小船,大箱子小箱子,男佣人女佣人,还有数不清的侍卫禁军,我看着哪里像出游?分明就像是搬家!

    不过也难怪了,一个王爷一个侯爷一个丞相,齐刷刷奔江南去给镇南王老爷子祝寿,这声势想小也小不了,更何况康王爷那个诡异的审美观,弄得船队就像娶亲去似的,张灯结彩吹拉弹唱,就差在船头也挂上个大红花球了!

    船队顺江而下,沿途再悠哉游哉的考察一下民生风情,难怪至少要半个月呢。

    不过还有种可能是拖延时间,为了让叶朝之给我临时恶补琴棋书画!

    登上船的第一天我就揪住康王爷问了这个问题!

    拜寿就拜寿,为什么还要学琴棋书画?

    康王爷的回答是,镇南王景辰翁老爷子一直特别中意红衣小侯爷也就是我,疼得简直就当亲生孙子一样看,也顺理成章的十分关心我的教育问题。可惜小侯爷不怎么买帐,一直不肯去见这个老爷子,可如今老爷子六十大寿,又据说身体也开始不太好,所以谢凌云才干脆一脚把我踹下江南去让老人遂心愿免得死不瞑目,顺带一个康王爷当监护人免得我半路开溜。

    当然,康老四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督促着我去接受叶朝之的恶补!外加调解人,要是万一不幸两人卯起来了的话,他就是那负责和稀泥的和事老!

    平心而论,谢凌云的这道命令,对我,对叶朝之,都不是什么好事!

    想到要和姓叶的朝夕相对,我脸色明显不善。

    叶朝之大概想到要负责我这个不学无术的草包再教育工程,就不免郁闷,小白脸也憋气憋成了小黑脸。

    船队开行第一天,恶补也就旋即开始。

    琴棋书画,本姑娘先挑了书。

    顾名思义,写字。

    我自认我那手字虽然比不得什么书法大师,好歹也算是端正的——钢笔字!可毛笔呢?

    面对着案前的笔墨纸砚,我彻底傻了眼。

    正面,叶朝之一脸为人师表的模范表情,双手背在身后正等着我写字。

    旁边,康老四翘着二郎腿正在一边喝茶一边sao扰我的侍女紫菀。

    一催二催三催之下,我终于磨蹭着拿起笔,nongnong的,饱满的,蘸墨,沉气,运臂,用力,在雪白的纸上大大的写下了一个“几”字。

    在写到那横折弯勾往上飞的时候,我顺势一笔就带了出去。

    同时带出去的还有一溜墨汁。

    异常听从本姑娘心意的溅了眼前的叶朝之一身。

    那月白色绣淡青竹叶图样的袍子顿时一溜潇洒的墨点。

    ……别说,还真有点毕加索抽象画的感觉。

    我心虚的悄悄抬头偷眼看。

    叶朝之站我眼前,勉强还能算是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可是嘴角绝对是在抽搐,绝对是!

    再斜眼求助的看向康老四。

    康老四事不关己的端起茶杯。

    “滋~好茶!”

    书失败,于是我又挑了画。

    同样是笔墨纸砚,不过这次多了胭脂藤黄等颜料。

    虽然在我眼中,有多没多也没什么区别。

    一样是笔走如飞,一样是飞墨如电。

    这次叶朝之明显多了个心眼,见我手腕一动就知道不妙,纸扇刷的一声展开,一挡一拨,身子一扭,那迎面而去的墨汁就毫无意外的尽数落到他身后的康老四脸上。

    满脸****加上一溜黑黑的墨汁,真是黑白的那个分明……

    康老四沉默的端起茶杯。

    “……滋~好茶……”

    实话实说,叶朝之不是个好老师,明显对我耐心不够。

    再实话实说,我也不是个好学生,明显对叶朝之耐心不够。

    唯一有耐心的,就是每天捧着茶杯的康老四,似乎很把我和叶朝之的大眼瞪小眼当消遣看,没事儿就“滋~好茶!“

    我听得眉毛抽搐,终于忍不住发作。

    “紫菀!康王爷再缠着你泡茶,你就给他刚打上来的河水!让他喝个够!”

    我面目狰狞。

    紫菀摸摸脖子,看看我又抬头想了想,终于视死如归的点头。

    于是,再又一次我和叶朝之卯上之后,康老四的“滋~好茶”成功变成了“滋~~好水……”

    呼~我爽了!

    这日到了平阳境内,距离我们从京城出发已经过了差不多十天。

    整整十天的大好光阴,基本上就是浪费在大眼瞪小眼和康老四的“滋~好茶”上,不过,叶朝之也终于清醒的认识到,要我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搞定琴棋书画,那是天神下凡都不可能实现的奇迹!

    我说这是废话!

    还真当我是整天喝优 金装奶粉,大脑是爱因斯坦啊?

    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琴。我命紫菀把绿绮也是带来了的,本来就盘算着船上没得消遣,无聊的时候可以拿来练习一下,想不到却误打误撞正好过了琴这关。

    不过棋书画是无望了,所谓穷则变,变则通,叶朝之倒也不是迂腐之人,反正只要求能混得过镇南王那老爷子就好,又不是考状元,所以,剩下的时间,就是读书!练字!再读书!再练字!

    我不得不练字,就那鬼画符一样的毛笔字,不要说叶朝之和康老四,就算是我自己,也实在是看不下眼!

    就算不能死记硬背下诗词歌赋,至少字儿要能拿的出手见人吧?

    好在据紫菀说,原来的谢红衣那字也算不得什么大家风范,顶多算是端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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