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 我不回王府了 (第1/1页)
“不知大侠尊姓大名?”不管他是什么人,石灵儿觉得他是个好人,知恩图报。所以她很想认识这个人。她要逃离王府,而在外面她又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多个朋友总是好的,而且这个朋友似乎有很高的武功呢!或许对她会很有帮助的。 “在下秦剑。”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子,一向待人冰冷的秦剑也很想认识,他觉得这个女子和一般的女子不一样,比之一般女子,她身上多了一丝豪气、多了一丝清丽脱俗,更有着一般女子所没有的胆识和聪慧、机敏,脑海中又浮现出她把他打扮成女人时的俏皮,让人丝毫不会怀疑她是在做戏。想到这里,一向不苟言笑的秦剑嘴角稍稍向上扬起。 “原来是秦公子,小女子肖玲,如秦公子不嫌弃,可以叫我小玲,而且我也不准备再回王府了,秦公子不要再叫我王妃了。”石灵儿说道。 “肖玲?你不是……?” “我不是石家的女儿吗,对吧?实话说,我还真的不是石家的女儿呢”,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不是石灵儿这件事,“不知道你相信魂魄附身吗?我是从遥远的未来过来的,附身在石家女儿石灵儿的身上,我以前叫肖玲。” “我信,”出乎意料地,秦剑坚定地点了点头,“只要是你说的我就相信。”不知怎地,秦剑就是直觉地相信眼前的这个女孩。“可是,等等,刚刚你说,你不回王府了?” “对!”不回去了,绝对不再回去受那个该死的王爷折磨了,她和他根本就是八字不合的,现在好不容易逃离了,她才不要再回去呢! “啊?为什么?难道你嫁的王爷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傻子王爷?”哪个女子不想要荣华富贵,而眼前的女子却要逃离……,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对那个王爷不满意。 “错!我倒希望是那个傻子王爷,起码没人欺负我,可是我很倒霉,成个亲也会被抬错花轿,最后傻子王爷没嫁成,却嫁给了那个狂傲王爷。”想到这里,石灵儿就觉得自己是倒霉到家了。 “狂傲王爷?你说的是那个名动盛天国的七王爷吧?据说七王爷相貌俊逸非凡,是所有待字闺中的女子心中的梦,你……”那个七王爷,他秦剑是听说过的,盛天国集政治、军事才能于一身之人,且此人据说是天盛国的第一美男子。这样的男子她不愿嫁,却愿嫁那个傻子王爷? “谁喜欢他谁嫁好了,他才不是我肖玲的良人。”若说他七王爷俊逸非凡,石灵儿承认,而且她石灵儿也向来喜欢帅哥,但是她却不喜欢他。 “那小玲姑娘准备去哪呢?回尚书府吗?” “不”,开玩笑,回尚书府不是平白让人再欺负吗?何况回了尚书府,萧琅一定回要她回去的。 “那小玲姑娘想去哪里?”秦剑想不通了,一个女子不回去,能去哪里?而且她不回去,那个七王爷会同意吗?且不说她和那个七王爷的感情怎么样,就是为了面子,一个王爷也不会允许自己的王妃不回去吧? “还不知道,我想找个风景好的地方隐居去,但是我对这里不熟悉,暂时好不知道要去哪,走一步说一步吧,今晚我就先住客栈。”想到以后,石灵儿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是逃出来的,既不能让找回去,也还得找个自己喜欢的地方,但是她刚来古代哪儿都不认识,真不知道以后的路好不好走呢。 “如果小玲姑娘暂时没地方去,又信得过在下的话,就跟我回蓝岭国吧,我们蓝岭国虽然暂时没有天盛国强盛,但是风景秀丽,民风淳朴,你应该会喜欢的。”她一个姑娘家,自己一个人出走,应该不安全吧?况且她要离开那个七王爷的话,去蓝岭国应该是最好的选择的,否则留在天盛国,迟早会被找回去。这个女子对她有恩,现在她有困难他很想能帮上她。 “你是蓝岭国人?”蓝岭国?好像在石家时听到那个太监公公说蓝岭国来了使者,那他跟蓝岭国使者有关吗? “嗯,在下是蓝岭国正二品将军,此次护送蓝岭国使者前来天盛国觐见天盛国皇帝,姑娘可愿随在下回蓝岭国?”
“你是蓝岭国将军?那你那次去皇宫……” “寻找一样对我很重要的东西。”那是他母亲交代的一样东西,他趁着此次来天盛国就提前先去寻找,但是不幸的是还没找到就被人发现了,幸好遇上了她。 ————————————————————————————————————————————————————————— “莫侍卫,城东没有发现王妃的踪影!” “莫侍卫,城西也没有发现王妃踪影!” 寻找的人一批批地回来了,可无一例外,都没有找到王妃,城南他莫言亲自寻找了,也没有,现在就剩下城北的人了,莫言在心中祈祷,但愿他们能够找到王妃,否则他们回去都无法交差,王妃被劫,他们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莫侍卫,城北郊外,发现一个蒙面尸体。”终于,最后的一批人回来了,比之其他人,他们带回了一个有用的信息。 一行人迅速赶到城北郊外,看着眼前的蒙面尸体,莫言几乎确定他就是劫走王妃的人,可是王妃到底哪去了,是遭到什么不测还是被人救走了? 如是被人救了他们还可以继续找,但要是……莫言不敢往下想,如果王妃真出了什么事,他们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他需要赶紧回去报告王爷,让王爷派更多的人寻找王妃。 想到这,莫言先在尸体上检查了一番,发现刺客的身上有清魂派的标志,清魂派是江湖的杀手组织,可是他们为什么会劫持王妃? 为今之计,赶紧回去报告王爷,晚了真出事,他们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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