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爱慕者 (第2/2页)
志强也不甘落后地说。 站在他身后的小厮也机灵地向前一步,亮出了手里的礼物。是一匹布料。 穿越后的林均对这些并不感兴趣,毕竟,她还是认为实力是最重要的,连修炼都不够时间了,更不会打扮自己了,所以她更好奇的是沈瑾瑜送的小瓶子里是什么。 毕竟能让宋蔚宜露出那样的神色,想来也不是什么普通货色。 “这是寒水国那里的冰蝉吐丝织造而成的冰云丝,就是天河城里也十分难得。这冰云丝做成的衣服夏天的时候穿在身上十分凉快,料子轻薄,最是适合林小姐这么娇贵的人。”似乎是看众人都不太在意这礼物,李志强的小厮便跳出来解说道。 听到小厮的解说,李志强一脸傲气地抬起了头,眼中微微透着得意地环视了一下众人。 “李少爷有心了。”宋蔚宜脸上的笑容淡了些,不过还是向李志强晗了晗首。 “这冰云丝,沈少爷不是每年都会送几匹给小姐吗?”站在宋蔚宜身后的铃兰忽然出声,却让场面冷了下来。 “铃兰!”宋蔚宜皱起了眉头,轻声呵斥了一句。 李志强和他的小厮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 李志强脸上那要笑不笑的尴尬表情也太好玩了一点,林均拼命忍住嘴角的笑意,铃兰,你这句实在是太给力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然黑!? “哈哈,沈公子不愧是天河城的少城主,连这么珍贵的冰云丝也这么大方地年年送人,在下佩服佩服。”李志强还是很有风度地说了一句,只是,你脸上的表情要不要这么搞笑!? 脸上黑黑的,都比得上包拯了!那小刀子一般的眼神猛地往那沈瑾瑜身上扎!看着明明嫉妒的要死还装大方!
“都是一些小玩意,我们家的商队正好每年都会经过寒水国。”沈瑾瑜不在意地笑了笑,风度翩翩。 忽然,林均瞪大了眼睛看着沈瑾瑜!她想起来了,这家伙可是书里的她的头号爱慕者,你妈,难怪她觉得沈瑾瑜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啊! “林小姐,你怎么了?”注意到她的异样,一屋人疑惑地看着她,沈瑾瑜疑惑地问出声,目光略带一丝担忧。 “哦,我前断时间撞到了头,大多事都不记得了,刚才看到沈公子就好像想起了什么。”林均满脸窘迫地解释了一下。 “哦,瑾瑜还真是福星啊,这均儿撞了头都大半年了都没有想起什么,这你一来呀,她就想起来了。”宋蔚宜笑着打趣了她一句。 “呵呵,在下也这么觉得,只可惜在下不能常来看望林小姐,不然林小姐可能会想起更多以前的事。”沈瑾瑜听到她们母女的对话后愣了一下,也笑着说了一句,脸上的笑容也真实了几分。 “看来沈兄不知道林小姐撞了头的事呢,毕竟是个大忙人嘛!”李志强看众人的目光又集中在沈瑾瑜身上,又不甘寂寞地蹦达起来了。 要说这李志强长得真不算差,十一二岁的样子,皮肤白皙,不过就是眼神不太正气,一看就满肚子心思。 “李公子,在下长年留在天华门修炼,不知道这些消息也很正常。”沈瑾瑜解释了一下,连一开始的“李兄”也变成了“李公子”。 可是,沈少爷你一直看着她干嘛?不要以为你斜着眼看她就没有注意到好不! “呵呵,沈少爷天资出众,岂是我等能够比拟的。”见到沈瑾瑜对他的态度冷了下来,李志强立马补救般的说道。 看来,这离火城第一高手的名头还真够响的,不,李志强会这般讨好的模样应该是因为沈瑾瑜的另一身份——天华门核心弟子! 到猪脚进入天华门,他可是已经成为了天华门弟子中的第一高手!呵呵,她是不是该感谢作者给了她这么个牛逼哄哄的爱慕者啊! 原书后期她这个大Boss可是派出了众多手下去追杀打压猪脚的,手下中不乏慕名而来的,多是看重她的炼丹术,可是狂热爱慕者也是不少的!例如,这位沈少城主! 身家出众,离火城少城主,年轻有为,天华门核心弟子,天赋异品,变异灵根雷系单灵根,可就是瞎了眼看上了原主,要知道跟猪脚作对的下场都是很惨的! “李公子说笑了,离火城天资出众的人多的是,在下不过其中之一。”沈瑾瑜倒是没有接下李志强的恭维。 毕竟,要是李志强这个离火城第三的顶尖人物也说“不能比拟”,这不是犯众怒么!? 哦,这李志强应该还没有到离火城第三的程度,等他达到这个程度少说也要几年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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