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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规矩 (第1/2页)
在医院待了将近快两个星期,就在我待得快发霉的时候,终于是可以出院了。 事实上我这伤没啥大碍,就是医院非要我留院检查不让我走,这是医院常用的黑钱手段,虽然美其名曰是为了病人考虑,但在我看来,纯粹就是为了榨干我身上的钱。 也不能怪我觉悟不够,我天生就是个悲观主义者,所以看待事物总喜欢从对自己不利的方向看去,别指望一个从出生到现在就不曾被世界善待过的人会去报答或是歌颂社会,这太扯淡了,对于穷人来说,我给了钱,你治好我是应该的,但我好了你不让走,明显就是抢钱,抢完我钱还要我感恩戴德,这根本不可能。 钱对于穷人来说,有时候比命更重要。 这些年在龙城就有不少人因为钱而丢了小命,我的高度看不到那些为了一百万或是一千万卖命的,我能看到的只是王家寨那些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打断腿出来要饭的孩子,对于他们来说,一百块就是巨款,为了一百块,他们被打断腿没了尊严出来乞讨也心甘情愿。 别跟我扯什么有手有脚总能养活自己这些废话鸡汤,能说出这些话的人,要不就是没吃过苦,要不就是闲的蛋疼想要去渡别人,鸡汤能吃饱,这世上就没有那么多人饿死了。 人命是廉价的,钱能买到任何东西,包括穷人的一双腿或是一条命,这个道理是王家寨教给我,够我一生都铭记,至少最低限度,以后我不想为了一百块而打断我孩子的腿,人要真混到那程度,那还不如尊严的去自杀呢。 钱很重要,但对我来说还有更重要的。 那就是燕云飞的人情。 这一次王家寨之行,我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是满意,虽说燕云飞没有对我抛出橄榄枝,但至少我是明面上救了他一命,不声不响为日后留了一条大后路,再走投无路,以后还能投靠他。 福根比我早一天出院,他身子骨比我硬朗的多,其实入院后第三天他就能下床走路了,我赖在医院是因为不想去上学,还能让燕青青和方权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我,更可以逃避李爷爷的魔鬼训练,况且燕云飞出钱让我度假,我也算是心安理得待在这了,要不是待在这实在太无聊了,我就算赖多一阵子也没人敢说什么。 我不走是因为懒,福根就不一样了,他不走是因为他不知道该去那,我知道福根是迷失方向了,赵叔拼死要让他离开王家寨是为了他好,这事谁都看得出来,但福根不想走,对于他来说,守在赵叔身旁每天馒头就饭不比大城市所谓的山珍海味要差的多。 福根傻不傻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或许他在正常人眼中就是个傻到不行的人,放着这样一个出人头地的好机会为什么不珍惜,但在我眼里,我却觉得他一点都不傻,相反很聪明,守在赵叔身旁虽说过得苦,但至少心安理得,每天日子过得舒舒服服的,可一旦走出王家寨,上了燕云飞这条贼船,想要平安无事的下船就没那么容易了。 涉黑,在染缸里最阴暗的领域摸爬滚打,这是一条随时都会丢掉小命的路,有几个混到最后有好下场? 张万里跟在燕云飞旁边叱咤风云怎么多年,到头来不是说走就走了,走得让人措手不及,福根再厉害,难道可以保证有一天不阴沟里翻船,落得跟张万里一样的下场? 但大多数的人想不到这一点,在他们眼里,只要跟着燕云飞就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至于身在其中的酸甜苦辣,是福是祸,没人能说的清楚,但唯一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在这龙城永远都不缺想要踮起脚跟为燕云飞卖命和成为张万里继承者的人。 我也是其中一个。 陪着我办出院手续的是方权,陈灵儿他们都没有来,事实上我也没告诉她们我出院的消息,怕是仇姐还担心,不让我走了,所以只能偷偷跟方权一大早就办好手续。 走出医院,我深吸了一口,抬头望着不太刺眼的阳光,顿时就觉得神清气爽,好像身上的霉气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胳膊上的伤口一辈子都会留下,这是医生告诉我最不幸的消息,夏天还没过去,我们穿得都是短袖,所以手臂露出那个伤疤,特别难看, 加上前段时将黄狗在我腹部留下的那一刀,我这小身板一共有两个伤疤了,虽说不少人男人都认为伤疤就是军功章,巴不得越多越好,但我可不想为了留这些玩意去受罪,至于手臂上的伤疤,寻思要不就去纹个身给遮住,但仔细一想还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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