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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感动 (第2/2页)
事,我在鸣丰城耽搁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如今一切都安定了,我也该走了。” “好吧,既然你决定要走,我也不强留你了。”慕容复多少显得有些无奈。如果不是家族里还有事,他肯定会跟着苏萌一起走,一起去闯荡江湖,做一对世人所羡慕的神仙伴侣。 想到这里,慕容复从桌上拿起一张纸,交给苏萌,说道:“给,这是一份关于江湖上需要注意的人的名单,我想它你在闯荡江湖的时候有所帮助。” 接过白纸,苏萌仔细的看了看,随后,对慕容复的感激之情更加的浓厚。 这张纸上详细的记载了,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其中有天榜前三百五名的高手。 且,有不少人名上有特别的解释,那一个人比较危险,那一个人比较可怕,那一个人是不能够招惹的。甚至,连每个人所擅长的武学,以及出手的习惯都是有很详细的说明。 “恩,再见,我会记住你对我的恩情的,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收起白纸,苏萌强忍着心中的感激,认真的说道。 “不行,如果把我当朋友的话就别说什么恩情。”慕容复也一脸的认真。 “好吧,当我说错了话,慕容复,再见。”苏萌抱了拳,转身就走。 因为她实在是不敢在面对慕容复的恩情,怕在呆下去,冲动之下在给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小心点,如果有困难记的来找我。”慕容复看着苏萌的背影,不禁大声叫道。 “我会的,你也要小心,平时多注意身体。”苏萌摆了摆手,并没有回头。 ……! 骑着白色俊马,驰骋在宽大的道路上,苏萌心里痛快无比,对于慕容复的恩情早已忘在脑后。 此时她又扮成了男装,接受了上次的经验,这次她扮成了一个中年大汉,名字叫薛鑫,经脉属性是火属性。 苏萌这次的目标是鸣步前辈在夹层丝巾中提到的林源,据鸣步前辈所说,这里以前是山清水秀、风景秀美、民风淳朴。 可是那毕竟是一千年以前,一千年沧海桑田,林源现在可以说是一个很荒芜的地方,地无寸草,遍地都是风沙。不说这里民风彪悍,更是山贼众多,有着许多的强盗势力,各大势力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 苏萌这次去林源,一来这种地方最适合苏萌想锻炼的想法,毕竟可以找不同类型的高手交手,来增加自己的打斗经验。 二来,当年鸣丰前辈就是将红陨藏于林源的一座小山上,苏萌也是想跟随者前辈的足迹。万一,红陨真的藏在源呢! “驾、驾。”苏萌鞭打的马匹,加快了前进速度。 ……! 十多天后,苏萌已经临近林源。 虽然还没到达林源,苏萌却很清晰的感觉到林源的的风气。 进入林源境内,不到一天的时间,她就遭到了五六次山贼的袭击。其实这一点都不意外,大多数人进入林源时都是结伴成队的,组起一个大的队伍,从而对那些小的强盗势力造成一种威慑力,让他们不敢动手,就算动手也互相有个照应,很少会有人选择单独行进。 而苏萌现在就是个另类,骑着马,大摇大摆的来到林源,很是嚣张。这让那些马贼势力们心里很是不爽,纷纷上前找麻烦。 可是在苏萌露了两手之后,忙“丢盔卸甲”的逃跑了,那是有多远跑多远。 妈呀!这可是天榜的高手啊! 林源的马贼之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劫财不劫命,如果被夺之人主动交出钱财,就绝对不能伤害他的性命。这个规矩已经延续了几十年了。 所以当马贼们发现苏萌的时候,就一窝的围上去,想用自己的气势吓住苏萌,让她主动交出财务。 苏萌此时正为着荷包里钱越来越少的事情发愁呢! 她从家里出来已经一年多了,出来的时候为了图方便,带在身上的钱并不多,之前一开始迷路,吃的都是从家里带来的干粮。 后来因为和赵康他们在一起,基本不用自己掏腰包,赵康他们有钱啊! 所以也没怎么花钱,最后在山洞里窝着练武,食物之类的东西都是慕容复花钱买的,是一分钱都没话,所以不觉得钱花的有多快。 可是自从这次从鸣丰城出来后,她发现钱花的真像流水一样,哗啦啦的就没了,不到二十天,从家里带来的银子就只剩下一半了,这么点钱在林源怎么活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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