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末年有战国_第三十三章 千里龙驹跃笔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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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千里龙驹跃笔间 (第1/1页)

    “哈哈哈,小珠,你虽然是个女儿家,上不得战马,却还是看出了你家大公子的马儿,与别家的马儿有不同之处。”赵括笑了笑,又在绢上画上了几笔,将小珠口中所说“不一样之处”一一画在了马儿的身边。

    “这是马鞯,这个我认得!”小珠指着骏马背上的马具,雀跃着回答道。

    “呵呵,小珠你的眼神虽好,也认得此物,可还是没有全说对。”赵括微笑着半是肯定,半是否定地给身边的可爱女孩打出了评语。

    “大公子,那你说是什么?”小珠显然不服气,鼓着两腮回了句嘴。

    “这东西的名字叫……”赵括想了想,终于从脑中的一大堆“未来名词”中挖掘出了马具正式名称:“它的名字叫做马鞍。”

    “马鞍?鞍?安?就是人坐在上面,就会安逸舒适的意思?”小珠机敏地反问一句。

    “嘶……”赵括知道马鞍一说,知道后世诗歌中有“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的句子,还知道马鞍和垫在马鞍下面的麻布、皮毛叫鞯,却不知道后来人为什么要叫马鞯上的东西为马鞍。

    “是,你说得是吧……”赵括觉得小珠说得有几分道理,于是勉强地点了点头。

    “原来就是这个用处啊!”身为侍女的小珠,显然不知道绢画上这件超越时代的马具,有着如何什么战略意义。

    但她却从赵括的眼神中看出,赵括还想说上些什么,于是故意给赵括留下了接话的由头。

    “你啊,不是骑马之人,自然不知骑马人之苦。在马上骑乘不过半日,骨头可能都会被马儿震散了,更不说臀股之处被磨得血rou尽露。”说道这里,赵括故意将两眼一瞪,作出恐惧的样子。

    “大公子就会吓我……”小珠不失时机的向赵括撒娇道,却也没有想到要是还了是琬儿,赵括一定会结结实实地在琬儿臀上拍上一下。

    “你先前说得不错,这马鞍是马具中与人最“亲密”的。它好处就是将人固定在马的背弓的位置上,让我们些骑马人可以毫不费力地保持正确的一个‘骑姿’,这样也就节约人与马有限的体力。”赵括显然无意与琬儿之外的女子调情,他马上把话题引像了女儿家完全没有兴趣的地方。

    当然他也不是没有节制,还有一半的话,放在肚子中,没有说出来:有了马鞍,就可能在雁门一线发起动则上千里的骑兵运动或行军――如果没有它,要想达到同样的战略目的,几乎是不可能的――等你的军队深入大漠之时,人与马可能还到不了战场就已经累一路。

    “大公子,这马鞍下的两个大环是什么啊!”小珠又在“龙驹图”上有了新发现。

    “它?那个叫马蹬,是与以鞍联系最紧密的马具了。”赵括看着如葱玉指指向的“大环”,又眼发出了异样的光,因为这件马具才是最具有革命性的“发明”,虽然这个发明早出生了数百年。

    马蹬除了在与马鞍起到了相同的作用外,还有另一个更为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使人更轻松的方式骑于马上,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解放骑者的双手。正是有了马蹬的出现,才使骑兵真正的成为了独立的兵种。

    “马蹬,就是用来让人的脚能登在上面的东西?”小珠惯性的推测道。

    “对,可是这么说吧!”赵括也不好细作解释,陪笑着,应付了一句。

    看着这幅画技平平的“龙驹图”,赵括还是颇为满意;他知道如果他下令属下的工师们制作马鞍、马蹬意味着什么:这不光是骑兵战术的革命,更是战争方式的革命;正如百多年前,步兵方阵取代车兵成为战场上的主角一样。

    有了马鞍、马蹬再加上很早就出现的缰绳,后世驭马最基本的马具就“研发”齐备了!

    虽然马蹬、马鞍、缰绳三者是马具的核心,决定了驾马前进、左右转向、减速、加速和停止这些基本的马术动作的应用,可是新马具的出现,也将会改变原有的驭马方式。

    赵括想到这个,只好苦笑了一下,又提起笔了,在绢布空白的地方,又写出了如何有效运用这些新马具的文字说明,大意约是:

    当要马前进时,双腿以马蹬为着力点,向大腿内侧夹紧,同时也可以加上以抖缰绳轻击马颈的动作。

    当要马向左转时,左腿以马蹬为着力点,向左大腿内侧夹紧。(力度越大,转角越大)同时用缰绳拽马颈,使马头倾向左方。而要右转,则反之。

    当要使马停下来时,双手拉缰绳,使马首向后,马就停下来了。而如果要急停的话,双腿以马蹬为着力点,双腿向前用力。

    写到这里,赵括终于点了一下头。他回头一想,其实大至也和不用马蹬马鞍时大同小异,也许还真是自己过于多虑,,做了画蛇添足的蠢事;于是禁不住哑然失笑起来。

    “大公子,您先前说要用骑兵千里行军,可是您只是想到了人,却没有太多想到马啊!”小珠指着马蹄说道。

    “对啊,我光想到这些大的了,却把这个小东西忘在了一边……”说着,赵括又起笔画了一个马掌,并在一边提字到:马蹄铁。

    在长期快跑和长途行军中,马蹄铁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如果马匹不使用马蹄铁,就很容易出现马蹄开裂的情况――这就会严重影响到马的行动和健康。而在战国时代,因为冶铁技术的限制,使铁质马蹄得不到发展,马儿更多时候使用的是麻布作的“马鞋”和木制,最好不过青铜马蹄。

    而正是马蹄铁的使用,使骑兵的长途奔袭成为了现实――这一点甚至比马鞍更为重要。

    “好在我先前就改进了我赵国的冶炼技术,不要说马蹄铁了,就是马蹄钢……只要我愿意,也能让人给造出来――不过好钢是要用在刀刃上的,我才不会把它们耗在别处!”想到这些,赵括又洋洋得意起来。

    “如果能把雁门郡守换成我边的人,比如是乐乘、许历这些父亲的老部下……要不然我亲自去做雁门郡守……那这事情就好办多了!到那时,就不只是整备雁门武备这么简单的事了,我还要让赵国边军成为无敌于天下的军队!”赵括看着地图上的雁门,好像心儿都飞到了那黄河之滨,阴山之下……

    “至于怎么才能成为雁门郡守……”赵括看了看刚才画好的龙驹,又是喜上眉梢地欣赏了一番,数日来的愁去也就一扫而空,心情便大好起来。

    他心情一好,自然和所有青年人一样,得意忘行起来,随口就对小珠来了一句:“还是我的小珠聪明可人啊!”

    一句“我的小珠聪明可人”又让这名少女的玉面绯红,心里也就不由地遐想了起来。

    正在少年得志,少女怀春的当头上,一名仆人前来禀报道:“平原君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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