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春诀_第一章 孤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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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孤儿 (第1/2页)

    富贵镇的义庄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繁忙的义庄了。

    这个富贵镇既不富也不贵,只因为曾经镇上出了个人物,唤做王富贵,于是一提到这个镇子,大家便很自然的说道“王富贵的镇子”,久而久之,原名被遗忘,便改名成了富贵镇。

    王富贵何许人呢?二十年前能止小儿夜啼,令鸡犬噤声的杀人魔王。他在富贵镇拥有着江湖上最大的杀手组织——“富贵院”。讽刺的是这院子的前身居然是一家镖局。王富贵初入江湖之时,人称“万无一失”,提起他来江湖中人首先是竖起大拇指,赞一声“义气”,靠一身深不可测的功夫和为人处事耿直率性结交无数英豪。后来某日宣布闭关,从此金光闪闪的江湖第一镖局变成了阴森诡谲的杀手组织,从前的雇主被一个个杀掉,灭门,“万无一失”变成“无一生还”。再也没有人见过王富贵,江湖上一直流传着的只有他的传说和仇恨。

    这件事造成的另外一件结果就是,富贵镇不再是那个繁华喧嚣的交通要道,这里的居民一家家搬走,伴随而来的是为死去之人报仇的各种刺客、江湖高手、捕快密探们。对于这种情况,官府再也无力管辖,只剩几个走不掉的老人家留了下来,什么?仇杀?对不起,下班了。

    以上的这些对于王承善和王承仁这两个孤儿来说意义就是,镇上义庄的敛尸人王福突然忙了起来,他们便也跟着忙了起来。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人送来各式各样的尸体,有马脸瘸子送来漂亮小姐的尸体,有耄耋老人送来羊角孙儿的尸体,还有不少是酒保、小二送来的打架斗殴死掉的人,顺带陪一个老头两个孩子唠唠发生了什么,更多的是富贵院的人送来的尸体。每次这些人来,多多少少都得给些小费,靠着这种生意,王福着实发了一笔小财。而王承善、王承仁两个流浪儿也得以被慈心大发的福伯先后从镇外捡了回来,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愉快的在尸体堆中慢慢长大。承善原姓刘,福伯抱他时怀里有张纸条写着,可见丢得是很舍不得。承仁却什么都没。跟了王福后便都跟着他姓了王,两人年岁相似,王承善早入家门两个月,是为兄长,王承仁便是弟弟。

    冬去春来,夏尽秋迎,待二人将满九岁的那年冬天,福伯撒手西去,留下一本祖传医书《王士雄医案》,一封信,一声叹息,当然,还有不少的银子。

    从那天开始,承善和承仁就接替了福伯的角色。靠着这个特殊的身份,不管杀手们也好,官府也好,哪怕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卖rou的大叔,对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的,离得远远的。在人们看来,已经跟几百具尸首打过交道的两个孩子早没了活人的气息。

    “他是个心软的人,心软的人是报不了仇的,所以他现在躺在这里。”瘦小的弟弟啃着半个苹果,坐在桌子上,只见两只穿着草鞋粘着泥泞的脚晃来晃去,背后的地下放着一具已经僵硬的尸体,约莫刚成年,衣饰华丽,脸色煞白,双眼圆睁,真的是死不瞑目。

    “这样的人见得多了,小小年纪就想做这个做那个,有些技艺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岂不知连门都没有入。”王承善懒得再瞧一眼,费力的将屋子另外一边的草席抽了一张出来,想了想坟场还有什么地方有空位,作为收尸的人,他们总会为这些没人要的死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毕竟收了钱了,得满足老板的需求,不管是埋在一处好地方,或者一处死地,让死者永世不得超生。

    承仁从床上跳下来,把尸体衣服掀开,指着肋下的一处伤口说道:“看这里,伤口很细,很深,很利,从下往上刺,点中心脏就拔出来,一分不少一分不多,你想到什么没有?”

    那处伤口早已发白,然而却很有特点,并不像其他外伤一样会有皮rou外翻或者内翻、破裂之类,就像是这条裂缝天生就在这里,将缝拿米汁涂一涂,就会完好无损一样,可见造成伤口的武器之特别。

    “前天那位瞎眼的刺客也是这样。”王承善一下子想起来了。

    “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一直就在附近。”

    “那又怎么样?又跟你没有关系。”

    “你难道不想试试我们的成果吗?”

    王承善知道,弟弟虽然不屑于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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