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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喜得至宝 (第1/2页)
飞翔剑是通用形的宝贝,而且很容易在攻击中遗失,只有超级的高手,才可以在发出飞翔剑后凭借剑的回旋进行回收,绝大多数的人,不管丢没丢中敌人,基本是扔一个丢一个。 漫画中,洛小熠所用的,就是一套九连装的钻石级飞翔剑,不过却没有任何的激发,其中包括了手套,皮囊,以及七枚飞翔剑,为了凑齐这些家伙,洛小熠耗费了过半的身家。 从某种角度上说,飞翔剑就象子弹一般,属于消耗品,因此产量是非常大的,仅此与弓箭佩套的箭支,因为数量巨大,虽然更容易收集到全激发的套装。 当然,也不能因此小看了百诺兑换到的这套滑翔剑,要知道……这可是九件套的全激发套装,而且并不是青铜级的,而是白银级的! 白银级的全激发套装,而且还是飞翔剑类的,是完全无法和水晶级全套的防具相比拟的,其价值差了怕不有十倍以上,可是对于洛小熠来说,这确实万金难买的,就算让他用那十件套的防具换也愿意。 防具确实很重要,可是一旦将自己装备的象一个移动碉堡,飞行乌龟的话,那技术是再难有大长进了,洛小熠知道,只有在生死的边缘,才更容易突破,更容易超越自我,在过于安全的环境下,是无法锻炼出强悍的技巧,以及野兽般的直觉和本能的。 这九件套的全激发套装,不但让每一把飞翔剑都可以发挥出黄金级装备的威力,最重要的是,套装整体的效果,可以达到水晶级的威力! 看着面前七八光芒闪耀的飞翔剑,洛小熠欢喜的简直想要欢呼出声,从上一世的记忆中,他知道这套飞翔剑的套装效果,那可是回旋速度加倍啊! 也许这个世界不太有人清楚这回旋速度加倍的奥妙,可是随便从地球拽过来一个人,基本都能明白其中的奥妙。 首先,回旋加速后,回旋时产生的离心力就增大,飞翔剑的破坏力也大增,原本无法破坏的物体,经过回旋加速后,也许就能够破坏了。 其次,回旋加速后,会形成一个电剧般的切割外刃,一旦接触到阻隔物,会象电锯一般,瞬间利用飞翔剑锋利的剑刃进行锯割,因此……一旦被这样的飞翔剑命中,很可能是被飞翔剑直接锯成两半,或者是头颅飞起,其破坏力已经不再局限在飞翔剑的范畴里了,更应该叫成是飞翔的电锯!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一旦回旋的速度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进入半隐形状态,大家都见过飞机吧,一旦那螺旋桨转到一定的程度,根本就看不到桨身了,连反光都消失了,进入一种近呼与无影无形的状态,如此的攻击,试问如何去躲? 套装的效果,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说……在这回旋加速的套装效果下,这套飞翔剑的威力,不但超越了黄金级,更是完全达到了水晶级,再加上无影无形的效果的话,其价值简直就不可估量。 当然,如果用这把飞翔剑去硬撼洛小熠卖出去的套装的话,那是没戏的,要知道……那套十件套的全激发套装,是连钻石级的攻击都可以防御的,这也正是两者价值的最大差距。 另外,由于是九件套的全激发套装,所以回收时的引导力也增加了九倍,发射飞翔斧时,手套上附带的投掷力也增强了九倍,因此是很难发生飞翔剑丢失事件的,在强大的引导和牵扯之力下,那些发射出去的飞翔剑基本都会自己飞回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洛小熠双目放光的看着那七把飞翔剑,洛小熠的嘴巴都快咧到耳根了,完全不需要任何的赞叹,只要看着洛小熠的表情,百诺便已经知道他有多么的满意了。 事实上,百诺也是很有自信的,除了洛小熠兑换到的那九星灵龙蛋,以及那把传奇级古剑外,整个市场上也不会有比这套飞翔剑更适合辛云的了。 “呼……”猛的从床上跳了起来,洛小熠迫不及待的从箱子里拿出了装着七把飞翔剑的皮套,仔细看去,那皮套之上,还带着一根手掌宽,非常豪迈的宽皮腰带,上面钉着一个个巨大的古铜色铜钉,绝对够男人,够魄力。 那腰带太长了,整整围着洛小熠的小腰转了两圈还多出一块,要知道……这可是为大人设计的,一个六岁的孩子带了,自然显得有点不合适。 皱了皱眉头,洛小熠将那条腰带取了下来,虽然很喜欢那条腰带,但是不合适也没办法,洛小熠换上了自己的腰带,将那个装着飞翔剑的皮囊捆在了腰间。 那硬皮所制的皮囊很嚣张,和地球上的手枪套有点类似,被洛小熠的腰带牢固的捆在身上,皮囊的本体,搭在了洛小熠的腰部以及大腿上。 虽然相对洛小熠的身体而言,这皮囊大了点,但是一旦装扮起来,却酷到让人发指,放眼看去,那暗黄色的,原本应该在诚仁腰间的皮囊,现在却紧紧的包住了洛小熠的大腿,从大腿的正面到侧面靠近屁股的地方,七把精光闪耀的飞翔剑放射着森寒的光芒。 狂喜的摸着腿上的飞翔剑,虽然将原本搭在腰间的皮囊变成了裹住了半个大腿,但是看起来却更加的适合了,就算量身定做,也未必可以定做出如此合适的皮囊来。 平静的站在那里,洛小熠的手只要自然的朝下一探,便可以轻易的抓到飞翔剑那精亮的金属剑柄,只要一甩,便可以发出去,从发动到挥出,只需要一瞬间便可以完成。 不但洛小熠狂喜到无法形容,就连百诺也看的眼睛发光,合适……真的太合适了,那皮囊裹在了洛小熠的右大腿上,七柄精光闪耀的飞翔剑整齐的环绕在洛小熠的大腿上,即酷又炫,而且方便实用,就算以后洛小熠渐渐长大了,也可以继续使用,只不过……那条皮带有点不适合,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换一条,不然的话,不太符合洛小熠此刻那即酷又炫的风格。 站在床前,洛小熠不断的挥舞着手臂,像美国西部的快枪手一般,不断的熟练着在普通的形态下,忽然挥手拔剑然后出击的动作,整个动作即简洁流畅,又充满了美感,最重要的是非常的快! 漫画中,洛小熠选择的兵器就是飞翔剑,用了差不多一辈子,其技巧那是没说的,虽然现在力量小,能量低,还发挥不出多大的威力,但是对于现阶段而言,却已经足够了。 如果说,飞翔剑是枪的话,那么同样一把枪,放到不同的人手里,所发挥出的威力也是不同的,放在神枪手的手里,那几秒就可以干掉十几个敌人,而放在一个傻瓜手里,十几秒也未必可以干掉一个敌人吧。 拥有了穿越一次的机会,又拥有了如此珍惜的九连装全激发飞翔剑,洛小熠可谓是雄心万丈,洛小熠必须静下心来,专心的练好基本功,至于技巧,那还要练吗?方式都会了,唯一差的就是基本功了。“当……当……当……”正在洛小熠不知疲惫的练习着拔剑挥剑的动作时,午夜的钟声终于响了起来,听到这轰鸣的钟声,洛小熠终于回过神来,转头看去时,百诺正满脸温柔的看着自己,甜甜的笑着。 对于洛小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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