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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大结局 (第2/3页)
微的飘荡着。她留给了我一个永生难忘的背影。 之后她向我出手,把我也拉上栏杆上站着,我说:“这样不行,要是让戴袖章的大妈抓到了,会罚款的。” 黎雅不理会我的鬼扯,悠的说:“这个城市的夜景很美啊,我真不舍得离开。” 我紧说:“那就不要走吧。” 黎雅转过身,静静的看了我很久,才:“师兄,我爱你。这就是我必须要走的理由。” 这的确是她不得不走的理,我知道无法挽留,但是我记着她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我问:“那你准备去哪?” 黎雅看着我笑了,说:“做人不要太贪心,不是吗?你已经有肖和李莎了。嗯,这样吧,我知道你也还是挺舍不得我的,给你一个提示吧,我准备去的地方是欧洲。” 好大的一滴汗,你还不如说你就在地球啊。 黎雅说:“其实,我就是告诉你我去哪个城市,我们就能遇到吗?茫茫人海,两个人相遇是多么偶然的一件事啊。别再想那些,我走了,你站在这里别动。我要你看着我离开,看着我走出你的世界。我不会回头的,你也不要叫我。” 黎雅说完,就从栏杆上跳了下来。她穿得虽然很淑女,但是身手还是很敏捷的。走了几步,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反过手来对我挥了挥,然后就快步的走掉了。我按照她说的,一直站在栏杆上,看着她在路灯下渐渐的远去。她真的没有回头,可我叫她了,我叫了很多声她的名字,她曾经放慢了脚步,可终于也还是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就在那里一直站了很久。那时候我的心里很空,可是我没有流泪,说实话,流泪不是我的习惯。我也不想做那些言情剧里的悲情男猪。后来我就从栏杆上跳了下来,其实地球就这么大个地方,她要的是茫茫人海中的相遇,但是我先找到她住的地方,然后守在她住的那条街上,那不就是很容易遇到了吗? 我这个人,学不会悲情,也学不会愁,事在人为,做了再说吧。 中秋十五月圆夜,我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儿子。结果肖一看就哭了得极其的伤心,说:“毁了,我的儿子长得跟你一模一样,以后还有什么前途啊。”我承认我长得是挫了一点,可是,挫归挫,我觉得我混得也不错的嘛。至少,我找的媳妇儿就超级漂亮。我儿子将来一定比我强,而且也没准到他娶媳妇的时候,我们国家又恢复一夫多妻制了。 肖伤心归伤心毕竟这是她自己生出来的家伙|快她又很宝贝了。 半年以后,春暖花开时,肖觉得自己又恢复了以前曼妙的身材,于是,我们开始筹备我们的婚礼。其实也没什么好筹备的在光阴市里没多少朋友,我的丈母娘苏小曼死活都为我这个丑女婿纠结着的干脆也没有通知什么亲朋好友。 我们的婚礼是西式的。那一天,老天给脸,阳光分外的明媚。那一天,肖穿着一袭洁白的古典婚纱,当我捧着鲜花走过去的时候,竟然有种恍若梦幻的感觉。直到肖趁人不注意她的高跟鞋踩我,在我耳边小声的咬牙切齿的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得难以置信对吧?我也觉得,这真是老天瞎了眼。你捡了这么大一个宝以后要是再管不住下面那条泥鳅,老娘把你阉了!” 毁了为什么她把话说得这么恶俗,可我还是觉得她美若天仙呢? 李莎给肖当伴娘,可以穿得很朴素,也没有丝毫的打扮。这么一来,婚礼上最亮丽的当然还是肖。可是我有点遗憾,要是她俩同时穿上婚纱,左右一边一个挽着我的胳膊,那该具有多么震撼的效果呢? 我誓,那一定会颠覆很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且,这个城市的自杀率将创下一个新高。 婚礼的宾客不多,林森当然是不能不来的。以前小队里的伙计也都来了。 秦烟知道自己不管怎么打扮,肯定都追不上肖,干脆就穿着制服扮清纯,一双眼睛依然很勾魂。李真淑是带着她和小二的孩子来的,他们的孩子是个女孩,比我儿子大几个月,于是肖就要求李真淑把他们的女儿许配给我们的儿子。并且不厌其烦的推销说,真淑你别看我们的臭蛋现在是长得丑,可是孩子***基因还是不错的,以后长好看了的概率也比较高。肖真是未雨绸缪,生怕我儿子找不到媳妇,现在就开始张罗了,一点都不管自己是穿着婚纱的新娘,搞得像个搞传销的一样。我的儿子,需要吗? 不出意外,薛非龙最后和范伦婷好上了。薛非龙现在被林森提到市局刑警队挂了一个副职,这个人不算很出色,但是朴实,可靠,能力也不算差。说句心酸的话,作为“炽天使”的元老级人物,能活到现在就是很有本事的人。范伦婷还是原来那样子,不过好像做了隆胸手术,手里夹着一支烟,穿着条短裙,长长的腿十分的性感。 以至于,陈默李天昊以及马秋元他们几个一直坐在一边密谋,看看怎么把薛非龙给捂了。 我不知道郑楚桑是怎么得到我结婚的消息的。我那时候跟他借了5万,因为柳东第一天就给我提供了一条非常有价值的情报,我也就只花了00万。剩下的万我还给了郑楚桑,那1万我却很抓头。这00万林森肯定是不会给我报账的,贪污受贿目前我也还没有机会,所以,一看到郑楚桑,我就相当的心虚。 郑楚桑当然没提那笔钱的事情,送的人亲竟然是一个写着我名字的房产证。这太出乎我的意料了,说实话,我当初救他女儿那是顺水人情,而且都过去很久了,我又还欠着他1万,我和他也谈不上有什么私交。不过郑楚桑告诉我说,这栋小别墅的位置很偏,他盘下来的时候已经空置了很多年了,据说,是因为那里有些不太干净的东西。反正他也卖不出去,不如就送我好了。 丫的这人说话也太直了点吧,怎么说我也是新婚,你就算送我一座城堡,也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啊。我也不知道该谢他呢,还是该跟他翻脸,郑楚桑又说他也知道这时候不该说这样的话了弥补他犯下的错,我欠他的那00万那就算了。我一想,这还不错,决定原谅他了。 其实我知道楚桑也是扯淡,但是很快我们去那房子就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多年没有人住的鬼屋,而是我和李莎当年照结婚照时任飞歌的那房子。郑楚桑现在是本市实力数一数二的房地产商,光是趁着中兴垮台的机会收罗到旗下的中兴的地产就有花了好几个亿。经过他转手一包装上市,还是打着亲民价的招牌,就几乎给他赚了一倍的钱。他现在这么有钱我一套市值也就是几十万的房子觉得就不用背什么思想包袱了。 商人做事情总是要有可图的。后来我才知道,郑楚桑之所以送我房子,是因为不知从哪听说到我和晋有志关系颇为接近,尤其是和晋有志最信任的私人秘书程黛云小姐私交匪浅。他像商场扫货一样购进中兴地产的时候,很多都是通过程黛云也就是小倩去交涉的。 我和肖结婚那天,小倩并没有出现。不过她又派她的秘书给我送来了晋有志的一份元的贺礼。跟郑楚桑比起来有志小气太多了。他现在这么信任和倚重小倩,也是一件我想不到的事情,但是我想,他和小倩的关系,是不会更进一步的。如果换了是我,我会不会和小倩结婚呢?这也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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