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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婚纱礼服 2 (第2/2页)
光地办。”于是乎林清清开始进入唐僧模式继续碎碎叨叨,听得方思仪那可是两目呆滞,三魂尚存却丢了七魄。 虽然她也曾经想过要办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嫁给一个自己喜欢,同时对方也爱着自己的优秀男人。但是现在她已经没有这种想法了,那只不过是不真实的幻想罢了,哪来的这等好事。 看顾非凡,算是个优秀男人了吧,而且她对他也有好感,这不就已经足够了吗,哪还需要那些乱七八糟的排场来彰显自己很幸福。 林清清不依,还想继续说什么,这时男人的威严就体现了出来。“好了老婆,就让他们年轻人自己决定吧,这是他们的婚事。”王东的一句话便让一直念念叨叨的林清清合上了嘴巴,虽然还是有些不甘不愿的,但是她也知道自己是真的管得太多了。 她把小思当女儿,但是小思和她的那些亲生子女不一样,小思比他们有主见,能自己拿主意,有时候太过cao心反而是不信任她的表现。 于是,顾非凡便得到了解脱,最后在仙女的救赎下,拿了林清清记得密密麻麻的那个小本子便出了门。 婚姻大事自然还是要听长辈的,而且长辈也做了这么多的笔记,他们也总得看一看。 “非凡,我们接下来去哪?” “找人。” 所谓得找人就是找方思仪熟悉的人,陆晓晓和陈佑林。 结婚得有个证婚人,伴郎和伴娘,证婚人决定好了是东哥,伴郎伴娘的人选还真没找到,部队里面那些小子不靠谱,估计到时候还得合起来捣乱闹新房,春宵一刻值千金,哪来的美国时间给他们闹,所以左思右想后,决定找陆晓晓和陈佑林担任这两个角色。 陆晓晓一开始便打算给方思仪当伴娘的,很高兴地应下,倒是陈佑林有点受宠若惊,说话开始结巴起来。“哥、哥,真、真让我当伴郎?”这是何等的荣耀啊,大哥居然找他当伴郎诶!是大哥诶!倒还真比中了五百万还要惊喜,他还以为自己顶多就是个打酱油的。 顾非凡再三强调并不是开玩笑,陈佑林终于正经脸,热泪盈眶行军礼:“多谢大哥,小的会投入自己百分之两百的精力去为大哥服务!” 说实话,那张蠢脸外加并不标准的敬礼真真是蠢毙了,但他本人完全不自知。 方思仪弯唇,琥珀色的双眸中闪烁着妖冶成熟的温柔。 她知道,婚姻真的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神圣而浪漫,就像一个很庄重的誓言,需要两个人去共同实现,而这个过程所获得的是安心和幸福。 驾驶座上坐着的是顾非凡,方思仪未来的老公。 其实方思仪没有想自己会这么快就结婚,没想过自己某一天会为了结婚而结婚。但是,无论一开始的目的是怎样的,现在,她很清楚自己的内心,不再是单纯地为了结婚而结婚,而是想要更多地了解这个男人。 没有对婚姻的迷茫或恐惧,她甚至没有觉得不安,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她知道他值得依赖一样。 依赖这个词其实她真的还有些不习惯,她一开始并没有想过要去靠谁的。 现在的她,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方思仪的嫂嫂很认真地记了好些笔记,都是关于如何cao办婚礼的,那本笔记本就在刚刚被顾非凡拿去了,说是作参考。 他对这个婚礼还是挺上心的,尽管脸上摆出的是淡然。 见她发笑,他开口。“蠢女人,记得做好心理准备。”他打了个方向盘转弯,目不斜视看着前方的道路,眼神一如既往地,如同猎豹一般露出了捕食者才该有的笑容,嘴角上扬,分明像那日初见时的挑衅,仿佛在说:这婚还敢结吗? 男人喜欢追逐的过程和征服的快感,尤其是眼前这个男人。 方思仪喜欢征服对方的刺激,自己掌握主导权。 两个极端的人走到一起,只有其中一个懂得妥协,其中一个懂得示软,甘愿成为对方的猎物才能将感情经营下去。 或许有人会说,改变对方就好了。顾非凡的大男子主义,喜欢命令,那么改变他就好了。方思仪并不这么认为,她“瞎”了四年,这四年里她得出的结论是:爱一个人不会试图改变他,他若爱你,他便会自愿改变。 其实,这样都挺好的。 “蠢男人,你家女人像是那种会临阵脱逃的人吗。”她扬眉弯唇,下巴微抬,俏皮可爱。 她会临阵脱逃吗? 别说笑了,那才不是她方思仪的作风。 前边两人默契而甜蜜的小互动,闪瞎了后面两只单身狗。 “哎哎哎,你们小两口别秀恩爱能成不,拜托专心开车专心看路。”陆晓晓起身趴在了方思仪座位的后背,在她耳边不满地抗议,还伸手拉了拉她的耳朵。 她就是不开心嘛,自己最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抢了。 但是,她的小思好像真的很幸福的样子,她身为最爱小思的女人,她又不能不懂事去耍小任性不让小思结婚,所以她只能大度些,看小思幸福。 方思仪歪头笑笑,回头看着自家闺蜜幽怨的脸,伸手去掐了掐,rou嘟嘟的小脸在她手中被蹂躏,手感挺好。 至于陈佑林还沉浸在被顾非凡邀请当伴郎的喜悦中,即便在车上,也不忘双手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做功课,在网上查一些关于婚礼的准备资料。 一辆车,一对新人,迈向的前方是携子之手,白发齐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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