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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茶花女之爱 (第1/2页)
茶水慢慢在炉火上冒着热气,温度已经上来了。 林思思开始诉说:“小时候,我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是华夏人,在江茗高中部做数学教师,每个月有一千多元的收入,mama是拉瓦尔人,在市区里经营着一家花店,虽然不赚钱,但也不赔钱,家庭条件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基本也算是小资,还有一个保姆婆婆,专门洗衣、做饭、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起居,一家人就这样一起平静地生活。” “直到八年前的那一天,麦哲伦来了,每名华夏人需要强制上缴每月一千元的服工税,我和爸爸需要每月交两千元,收入开始入不敷出。于是家里辞了保姆,变卖了市区的住宅和花店,这样腾出十万元,加上爸爸的工资,勉强一边生活一边积攒七年的服工税,一家人搬到凤凰区来住。本以为生活还能像以前一样,只不过艰辛一些,可现在想想那时的想法太天真了:大概从那个时候,mama和爸爸开始吵架,从一开始的相互埋怨、生闷气、打冷战,升级成侮辱或谩骂,然后就甩盘子、摔碗、砸玻璃、掀桌子,最后厮打吵闹着要离婚,本来就破旧的那么几个家具几乎被砸了个遍,我连自己的房间也没有,只能蹲在墙角里,听着他们互相打骂,害怕极了,不知道哪天离婚后,爸爸或mama嫌我是个累赘,哪一天心情不好就突然不要我了,而被扔在大街上的我,也只能被活活饿死。” 向小晚在心里粗略算一下:“十万元大概能应付四年,再加上这些年教师的工资收入,坚持一下还是可以应付危机的,有什么好吵的?” 炉火将水煮沸,林思思起身,夹一块冰丢进沸水里,泪眼哼笑:“花店卖掉之后,mama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洗衣服,做饭,照顾我,听上去简单,可在凤凰区却一点也不简单:冬天河水冰冷,每洗一次衣服,手就会在洗衣盆泡出冻疮;家里用的是灶火大锅,是需要mama到荒山上砍柴,然后背很远的山路走回家烧;有时候虽然也烧秸秆,但那东西烧起来烟特别大,特别是冬天烟囱刮逆风,会熏得满屋都是黑烟灰,呛得人喘不上气;为了节省开支,小院子里夏天种些自己吃的疏菜,冬天养了一群脏兮兮、嘎嘎吵闹不堪的鸡鸭,至于那种大粪高高堆积、冻得硬邦邦的旱厕,更是脏得无处下脚!” “mama原本也是拉瓦尔小资家庭出身,之所以嫁给爸爸只是因为相信爱情,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然后就可以安稳幸福地生活一辈子,可看着自己原本细白的手变得粗糙,一个刚刚三十几岁的女人脸上已经开始生出雀斑,眼角生出许多鱼尾纹,头发也失去光亮变得干枯,她这时开始怀疑自己:究竟为什么要嫁给一个这样的男人?为什么自己卖掉自己的花店、用自己的钱用来填别人的无底洞?自己明明是个弱女子,不但没人关心、没人照顾、反而沦落成一个家庭的杂役苦力,这是凭什么?明明自己一个人都可以过得很舒服,为什么要无端地承受两个累赘的拖累、把自己弄成这副德行?这不是自己糟践自己吗?而爸爸呢?爸爸从来不管这些,他只管上好自己的班,然后告诉mama说:这些都是你应该做的,我挣钱,你养家,你嫁给了我,就必须要做这些事,因为你嫁给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这个家。” 白水第二次煮沸,林思思起身,夹一块冰无情地丢进沸水里:“那是他们俩说的最后一句话,大概也正是那句话,让mama发现自己被骗了。第二天,mama不见了,连十万元存款也一起带走了。爸爸一怒之下摔碎了所有东西,教师的工作也放弃了,开始整天喝酒,赌博,偶尔赢的时候分我十块零花钱,输的时候就会生气打我,骂我,要我把这些年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钱给吐出来。我哭,我害怕,我没有任何办法。有一次喝醉的时候,他竟然爬到我床上摸我,于是我离家出走了,那一年我才十岁。” 向小晚怔怔看着林思思。 白水已经是第三次煮沸了,林思思起身又夹了一块冰丢进去,用茶则将一撮茶叶顺着茶漏拨入壶口:“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我做过很多工作:一开始在杂货店打工,本以为就是摆放些货品的活,却想不到有一次店铺丢了东西,店主报案,警察找不到小偷却又想破案,于是只能硬说是我偷的,把我抓进号子里蹲了三天,这样案子破了,我的第一份工作也丢了;然后我又在一家足浴店找到了工作,经过简单培训,做的是给客人洗脚、修脚的工作,虽然工作条件只能说很一般,但总算也能靠自己的双手赚些钱,然而又有一次,一个客人的脚指甲烂进rou里,还化了脓,他要我帮他把指甲挖出来,不然就在老板面前告我的状,于是我涂了些消毒液帮他做了,结果他后来还是发了炎,截了脚指,然后还理所当然地起诉我们店理赔,老板自然把我开除了;第三份工作是做酒店保洁,本以为这回总会轻松一些,然而你绝对想不到:竟然有一些客人偷偷在床垫子下面拉一大砣翔然后用床垫子盖住,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懒得上厕所!掀开垫子的那一刻我吐了:那些污秽的东西,都要靠我、用小刷刷、一点点刷!” 向小晚咽了咽喉咙,看着林思思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复杂。 “再后来,我遇见了师可可,她比我小两岁,处境和我一样艰辛,可她却很坚强,那阵子我俩经常一起去大街上偷钱,被人追着打到鼻青脸肿、蹲号子都是家常便饭。” 向小晚心里暗暗惊讶:原来丫头和林思思从小就认识!坏丫头,不知道猪队友已经把你给暴露了?偷偷藏一段黑历史还想瞒天过海,等我回去不好好教育你! “有一次,我们在码头上成功偷了一个贵妇人和一个老绅士的钱包,里面足足六千块!我俩每人分三千块,当我看见钱包里贵妇人的证件照时,我愣住了——那女人竟然是我妈!我以为自己终于要脱离苦海了,急忙拿着空钱包交到警察局,让他们帮我找我妈,可他们却告诉我这些失物已经没用了:因为我妈和老绅士的出国证件已经重新补办好,他们已经坐上通往拉瓦尔的游轮回本国结婚去了,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再回江茗。而且那个老绅士临走前还嘱咐警察,如果有人捡到空钱包,不要随便定罪,因为他可能真的无辜,他不在乎这点钱……那一刻我失望透顶,更看清了一个道理:婚姻对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场世俗游戏,这天下的男人要一千有一千,要一万有一万,但有能力给女人幸福的好男人实在太少了,简直比中了头等彩票的概率还要小;不需要太多,一个女人一辈子只要有一次能遇上这样的男人就可以幸福到老,然而现实却是大多数女人都注定得不到这种幸福。” 林思思一双泪光点点的杏眼,痴痴看着向小晚。 向小晚好心劝一句:“妹子,我看你不要想得太偏激吧: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好男人和坏男人之分,每个人都不同,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合适就挺好——” 林思思不等向小晚说完:“但无论在哪个世界财富都是一座有限的金字塔,情感可以培养,而金钱却是一道永远跨不过去的坎:人与人确实不同,可一旦把所有的男人放在一起比较是骡子是马总是一目了然,即便你不在意,可别人会在意,你男人丑、你男人穷、你男人无能,你不想和别人主动攀比,但总有些人会向你炫耀、大家一起在背后嘲笑你、甚至明目张胆欺负到你头上,不管你看与不看、比与不比,物质的贫穷已经摆在那,这就是现实,这时你才发现自己嫁给一个弱小男人等于上了一辈子大当;既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为什么不嫁给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女人这样作贱自己,又是何必呢?” 向小晚苦笑:“我看你现在挺有钱的,你幸福吗?” 林思思痴痴看着向小晚:“对不起,白丸子,以前是我看走眼了,可现在我知道: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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