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师爷_刑名师爷的来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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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名师爷的来源 (第1/1页)

    清末人汪康年在他的《汪穰年笔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年新到任的无锡县钱知县请了一位金师爷帮助他处理审判事务。这位金师爷正当少年,风liu倜傥,很快就和惠泉山尼庵里的一个尼姑要好上了,经常流连忘返。有一次钱知县遇到一个紧急案子,急需师爷帮忙,可等了3天,金师爷还是不见踪影。钱知县在堂上急得团团转,不由自言自语地埋怨了几句。又过了几天,金师爷满面春风地回到衙门,有个仆人把钱知县的埋怨话传给了金师爷,金师爷勃然大怒,抓起砚台狠狠地往地上一摔,打点行李就要走人。钱知县知道了,赶紧跑来陪不是,再三道歉,可金师爷非走不可。钱知县只得送出衙门,还拿出一百多两银子权作送行。金师爷拿了银子扬长而去,再到惠泉山尼姑庵盘桓。等到用完了那些银子,无路可走。幸好那尼姑愿意还俗嫁他,拿出私房钱来供他捐了个知县。金师爷和尼姑成婚后果然官运亨通,转了几任,升到镇江知府,原来的东家钱知县却还在镇江下属的一个县当知县,正因事获罪。金知府不忘旧情,帮助钱知县保住了官职。金知府样样顺心,就是家中妻子常作河东狮吼:“你忘了你的官是怎么来的吗?”

    从这个故事可以知道,师爷并不是衙门的公职人员,也不是长官雇佣的帮手,幕友来去自由,而长官离了师爷好象就不会作官了。这就是明清(清朝更为典型)时期州县衙门的一个奇妙现象。

    师爷是民间的俗称,正式的称呼应该是“幕友”、“幕宾”、“西席”。他们是州县长官私人聘请的政务、事务顾问,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主人和宾客、甚至是学生和先生的关系,双方地位是平等的。长官要尊称幕友为“老夫子”,或“先生”;自称“学生”、“晚生”、“兄弟”。而幕友也无须称长官“老爷”,一般是称“东家”、“东翁”、“堂翁”、“太尊”,或以当地绅士的口吻称呼长官“老公祖”、“老父母”;自称“晚生”、“学生”。双方都是平礼相见,不分尊卑高下。有时还是长官取卑下位置。如《切问斋文钞》里提到,长官要和幕友一起用餐,等幕友动了筷子长官才能动筷,平时要经常问寒问暖,礼貌周到,讨论问题也要尊重幕友意见,不可固执己见。而象上面的故事那样,幕友对长官倒是常常摆摆架子的。

    州县长官请幕友帮忙佐治的风气从明朝开始,而到清朝大盛。清朝刚入关不久,就在皇帝颁布的“上谕”中承认各地州县官“文移招详,全凭幕友代笔”。后来雍正皇帝颁布《钦颁州县事宜》中专列“慎延幕友”一条,变相承认州县长官可以聘请幕友帮助处理政事。清朝号称“无幕不成衙”,从上到下各衙门都聘请幕友,而州县事务最杂,几乎没有不请幕友的。能力差的州县官要请十几个幕友,一般的州县官请五、六个幕友,至少也要请两三个。

    幕友完全以私人身份应聘,和长官的关系也是私人关系,一般不会出现在公开的场合,就象“入幕之宾”的成语所说的那样,平时师爷是在内宅里自己的书房处理各类文件的,并不出头露面。虽然到了清末有的幕友在衙门外居住,但至少不会随同长官坐堂审案、或到签押房办公。

    州县长官要从自己的收入里拿出钱财来支付师爷的报酬,这种报酬和教师一样,叫做“束修”。师爷要“礼聘”,明代小说《醒世姻缘传》中提到主人公聘请师爷时旁人的忠告:“这做官的幕宾先生,一定也就和那行兵的军师一样,凡事都要和他商议,都要替你主持。……该择一个好日子,写一个全柬拜帖、下一个全柬请帖,定住那一日请,得设两席酒儿,当面得送五、六两聘礼。”

    明清时江浙一带文才荟萃,考科举出来的官多,落榜者更多,很多的落榜者转而学习为人佐治的本领。靠着作官同乡的提携,他们跟着去上任“佐治”,因而江浙的师爷遍布天下。其中又以绍兴人居多,绍兴在明朝以出书吏衙官闻名,后来又转为当师爷,绍兴籍贯的师爷互相介绍,把持各地州县衙门。清人笔记《三异笔谈》就有一个绍兴师爷把持云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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