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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华政策(上) (第1/1页)
日本侵略中国是蓄谋已久、准备充分的。早在1867年,明治天皇睦仁登基伊始,即在《天皇御笔信》中宣称 “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蓄意向海外扩张。1871年,近代中日两国签订了第一个条约《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款就说:“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信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 但根据日本的大陆政策,日本第一个侵略的矛头就是中国台湾。1872年,日本开始侵略中国附属国琉球,日本天皇下诏,单方声称琉球为日本藩属。1874年,发生了琉球漂民被台湾高山族杀死的“牡丹社事件”。日本利用清朝官员的糊涂,竟称琉球是日本属邦,并以此为借口大举进攻台湾岛。这是近代史上日本第一次对中国的武装侵略。但当时日本和中国实力悬殊,加上水土不服,日军失利。在美英等国的“调停”下,日本向中国勒索白银50万两,才从台湾撤军。由于清廷昏庸,软弱无能,至1879年3月日本完全吞并了琉球王国,宣布琉球为日本冲绳县。 随后,日本又按照其大陆政策的第二步,开始侵略中国的另一个属国——朝鲜。1876年日本以武力打开朝鲜国门,强迫朝鲜政府签订《江华条约》,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等一系列特权。该条约第一条即宣称“朝鲜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国平等之权”,公然把朝鲜的宗主国清朝排斥在外,充分暴露了日本并吞朝鲜的野心。1882年朝鲜发生壬午兵变,中日两国同时出兵朝鲜,清军虽然在这次事件中压制住日军,1884年,日本帮助朝鲜开化党发动甲申政变,企图驱逐清朝在朝鲜的势力。袁世凯率清军击败了日军,镇压了这次政变。上述可见,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日冲突中,中方在硬实力上一直占有优势。但日本人还是利用了清廷的昏庸同清政府订立了《天津会议专条》,规定中日两国同时从朝鲜撤兵,两国出兵朝鲜须互相通知。这就为后来的甲午中日战争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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