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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比才(三) (第1/3页)
休息了一个时辰后,时已过了晌午,天空竟然放晴了许多,本来灰暗阴沉的天气一扫而空,多日沉闷的日子一去不复,众人但觉心神都怡爽了许多。而比才会也将继续下去,第三场比的是书法。 这次的出题人是司马峰,沈欢此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无恶意地揣度院长是不是提前把题目透露给范一农,好让他准备熟练。这场的规矩很简单,参赛人员同时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出来的题目内容誊写一番,之后由人点评。司马峰站起来宣布题目,出乎很多人意料,竟然是《论语》里的第一篇《学而》,字数不多,区区数百而已。范一农听到题目时也愣了一下,之后才反应过来。 时间不多,只有一柱香那么长而已。参赛人员铺好纸张就开始写了起来。外面观看之人又无聊起来。沈欢见范一农沉稳平静,大有信心之状,不由得暗赞,多日观察,他发现钱玄虽然也甚有才华,与范一农在嵩阳分院可谓一时瑜亮,不过钱玄毕竟是富家出身,没吃过什么苦,一路平坦,心性修为上比之范一农就显得轻佻得多。 “不知道范一农能胜否?若还是输,我们嵩阳分院就麻烦了!”周季不无担忧的模样,上一场的败北令书院失去了一个机会,他到现在都还自责着,只能寄希望于范一农扳回一局。 沈欢闻言不悦了:“云飞兄,此言何意?范一农之后不是还有小弟一场么?” 周季无奈地说道:“先前院长也说了,白鹿洞的王雱极擅诗文。王元泽的名头为兄也早有耳闻,想来盛名之下无虚士,就是传闻有些许夸誉,他应该也是极有实力的。” “不错!”赵仲丝毫没有发现沈欢的脸都绿了,依然接口说着,“沈兄,王元泽虽还年幼,不过他继承王大人才学,早有才名,实在小觑不得!” 沈欢郁闷了,从司马峰以下,想来众人都是看好这个王雱的,都没有把他考虑在内。虽然他不能向他们表面自己的穿越身份,不过怎么说也鼓捣出《水调歌头》了,难道就不能看在这首词的份上高看他一眼么?看来一首词的分量还不够,沈欢明白过来,打算今天再让世人“虎躯一震”! “好吧!”沈欢淡淡地笑道,“胜负即将揭晓了……” “不错,先看看吧,就要分胜负了!”周季没听明白沈欢的本意,因为书法比赛时间到了,参赛人员把作品交到了评委手中。七位评委先是把作品一一品位,之后才由人把各人作品展现给观众观看。 “好一手飞白!”赵仲对着眼前的作品字体,大声赞叹,一看书者,正是范一农,“不错不错,甚有功力。” 沈欢凑上去一看,长长一把书卷,飞白行书,字体清丽秀俊,大有奇趣。“飞白”是书法中的一种特殊笔法,相传是蔡邕创造的,“发丝笔迹谓之白,势若飞举谓之飞”,在书法作品中能增加作品的节奏感与韵律感。不得不说,范一农一手飞白,极见功力,不少字写得如流星划过苍穹,顾盼生姿,漂亮极了。 沈欢微微一笑,看着范一农的字,想起从小练就一手漂亮飞白的皇帝宋仁宗,不禁神往。 “字是好字,不过就是有点别扭!”周季皱着眉头说道,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别扭?”沈欢看着那几百字体,仔细盯着,心里也生起了不搭衬的感觉,字是好字,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扭头看向评委席,不少人交头商量着,司马峰皱紧了眉头,一脸不豫的坐在那里。不禁生起了不妙的感觉,难道又要输?心里更是奇怪,参赛四人之中,范一农的字无疑功力高深一层,只有一个王体楷书写得还算入得法眼,堪堪能与范一农相比。 司马峰为什么不高兴呢,字不好?能让他不高兴的东西,难道说这字与他心目中的字体不相符合? “对了!”沈欢眼前突然一亮,算是找到了原因,字体没有错,关键是所书内容。此次比试是儒家经典《论语》,评委都是老夫子居多,评比标准都是看合不合儒家的一个“礼”字,讲究的是中正平和。范一农的飞白字本来是极其优秀的,可一旦用来书写《论语》之文,就显得不够中正了,与那位写端正楷书的士子一比,少了一股磅礴正气。只要一看字体内容,范一农的那副字就显得有点别扭,若要评比,这些老夫子们又怎么会喜欢呢? “这一局,岳麓书院胜!”果然,评委有人站起来宣布了结果,理由正是沈欢所悟;司马峰也只能在一边叹气而已。 范一农听闻结果,脸色瞬间白了一下,之后才恢复过来,低下头,紧紧攥着拳头,显得内心复杂无比。这样三场下来,除了嵩阳书院,每家各胜一场,算是各有所获,只有东道主闹个老大不开心而已。 而接着诗文比试又要进行了,沈欢根本没有多少时间来思考,在别人整理好比赛桌椅上的文房四宝之后,他只能在周季赵仲两人的鼓励声中出场了。他一边走着,一边仔细观察周围观众的反应。其他书院的士子都一脸轻松,估计以为反正一局在手,此局胜与不胜都无所谓了;相反嵩阳书院只人就显得沉重,作为东道主,若此局还没拿下,那可就真的要丢脸了。 沈欢觉得责任有点重大了,虽然之前也比较重视这个比才会,不过更多的以为这是给自己捞取名声的场所,胜负之念并不着心,可如今三场过去,嵩阳书院一局未胜,若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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