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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巧遇 (第1/1页)
此时苏名溪听了这话,也只是一笑置之,旋即便起身道:“爹爹这时候只怕是回来了,我去见见,老祖宗这里怕也是要摆晚饭,您尝尝这些野味还合不合口味?那西山离京城不远,快马一个时辰左右就到了,我还只是在山脚下,就打到了这些,只怕山上猎物更多,若是觉着好吃,异日闲了,我再去打一些回来。” 他一边说着,就站起身要往外走,却听刘夫人道:“名溪,吃完饭你去我房里一趟,有件事还要问问你的意见。” 苏名溪看了母亲一眼,脸上一缕惊讶之色一闪而过,又看看袁姨娘的脸色似乎不太对,他心里就有数了。果然,吃完晚饭来到刘夫人的上房,见屋里除了几个心腹丫鬟,并没有外人,刘夫人便叹气道:“儿啊,你年岁正好,难道就要守着袁氏过一辈子?不是我说,无论品行相貌,她都不配,娘也知道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过是冲着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这点子情分罢了。只如今你现有两个表妹在这里,都是才貌双全百里挑一的,娘也看得出来,她们对你也未必就没有心,前些日子襄阳侯夫人又上门来,娘瞧着她也有意和咱们家结亲,其余人家自不必提,从来就没断过。这里也着实有几家的女儿不错,只是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若是你信得过娘,就让我替你拿一个主意吧。” 苏名溪一早已经由袁姨娘的脸色中料到此事,饭桌上又听她旁敲侧击的暗示了一回,因此心里早就有数,当下便淡淡道:“娘,请你就都回了吧。表妹堂妹那里,儿子始终只将她们当meimei,若是有合适的人家,娘倒不如替她们cao办cao办,咱们国公府也不差这几份嫁妆。” 刘夫人急道:“这个我难道心里还没有数?如今只是要知道你怎么想的。儿子,现如今京城里颇有一些人说你是对那阮家的女孩儿念念不忘……”不等说完,就见苏名溪猛地站起来,冷笑道:“那样的女人,还值得我惦念吗?外头人怎么说是他们的事,娘怎么也糊涂了?今儿既然把话说到这份儿上,我也不妨和娘直说。我并非不续弦,但是这一回,我定要找一个和我两情相悦的,以后夫妻恩爱琴瑟和鸣白头到老,这便是我心里的想法,日后娘请不要cao心这件事了。” “这可是胡说。”刘夫人听见儿子这话,不由得十分恼怒,站起身道:“什么两情相悦?如今哪位名门千金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你凭什么认识人家?就说两情相悦。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我知道你不喜欢廖氏,只是敬她贤淑,可这再娶进门的女子,未必就都像廖氏一样不能知情识趣,京城这么多贵族,哪一个的婚姻不是如此?你怎知就遇不到可心人?如今前来示好这几家,着实有几个不错的女孩子,还亲自来给我和你祖母请过安,老太太也说不错的……” “娘。” 苏名溪不耐烦的打断了刘夫人的喋喋不休,转身就想出门,却听母亲在后面提高了声调道:“你……你便是一意孤行,若到最后也找不到你那个可心人怎么办?难道就和这么两个姨娘过一辈子?这岂不成了天大笑话?何况那个萧姨娘如今更是连人事都不行了吧?” 苏名溪在门口立定了脚步,淡淡道:“若是这一辈子找不到那个人,儿子便不娶了。不是什么守着两个姨娘过,而是守着小白过。本来他也不喜欢我替她娶一个后娘。” 说完这句话,苏名溪就打起帘子出去了。这里刘夫人气得坐在椅子上不住喘气,好一会儿才摇了摇头,颓然叹了口气。 ****************************** 因为临近京城,所以绿水城自然也是一个热闹繁华的所在。 “爷,袁姨奶奶之前不是说这绿水城的胭脂斋里那份玫瑰胭脂最好吗?既然爷来了这里,少不得去看一看,替她捎回去两盒,姨奶奶必定高兴。”眼看着苏名溪一身寻常衣服,在街头悠游自在的逛着,扫书便上前低眉顺眼替袁姨娘说了几句话,那位主儿虽然是姨娘,但人着实是个精明伶俐的,就算将来爷续了弦,那一位手里只怕也会握着点权力,轻飘飘一句话又不费什么事儿,还能讨好了对方,何乐而不为? 苏名溪也知道扫书的心思,嘴角边弯起一抹笑容:真真好笑,他堂堂小公爷,难道还要为讨女人欢心而煞费苦心?不过想到袁氏侍奉婆母协助管家还算谨慎,虽然为人有些小算计小聪明,总算不过火,他想了想,便点头道:“也罢,顺便给几位meimei也带几盒。” 一边说着,就进了胭脂斋,却是一眼便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背影,苏名溪愣了一下,方才开口道:“阮姑娘?这么巧?你也来买胭脂?” 阮云丝惊讶回头,然后她旁边的两个女子也都回了头来。苏名溪认出其中一个似乎就是上次和阮云丝一起的女子,另一个却是不认识。他也不留心那两人,只是凝神打量了阮云丝几眼,心想这分明是素颜朝天,哪里有什么胭脂痕迹? 果然,就听阮云丝笑道:“我从来不喜欢用胭脂。这一次是陪着李嫂子过来的。苏公子也逛街?”因见着苏名溪一身普通衣裳,她便知对方不愿意暴露身份。 “随便逛逛罢了。”因为京城中许多勋贵子弟都认识自己,所以苏名溪从不在京城街上多做逗留,反而很喜欢来这座绿水城。却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阮云丝,心中不由也十分高兴。 见扫书凑上来,他便淡淡吩咐道:“你让掌柜的选几盒上好玫瑰胭脂包了带回去。”言罢又转头看向阮云丝道:“是了,上一次那几个得了虷病的孩子,究竟用黄鼠狼骨头熬水喝了后,有没有见点成效?” 阮云丝凝神想了想,便笑道:“说起来,那是十几天前的事吧?恰好昨天旭哥儿和狗子来我家里看小黑,我特意问过他们,说是虽没大好,看着却有起色。他们那里的老郎中说,这就是保住性命了,连我听着,也替那几个孩子高兴,更要感谢公子援手之恩。” *********************************** 猜猜云丝进城干啥?另外:求推荐票收藏长评嘤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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