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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夜月花影(二) (第4/8页)
不少消息。你也知道她专门给各大公司打官司,人脉很广,知道的信息不少。” 她莞尔一笑,只是问: “那如果她无条件帮了你之后,你会拿什么去还她的人情?” “我肯定不会拿自己去还,我有分寸,你不用cao心。”他的语调有些不耐烦,开始转移话题,“对了,你快开学了吧?” “嗯,后天。”她心里不太舒服,但脸上没露出来。 “等你过生日那天我们出去兜风吧,踏踏青。” “好啊。” “你这么快就开学了,又要忙起来,也不知道你的身体能不能受得了。现在正好开春,以后我们天天早晨去跑步吧?越是这种时候越该出去运动一下,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跑步?那你还不如杀了我!” “你需要运动一下,不然身体会垮掉。” “我天天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运动还不够吗?” “你那一天才能走几步?!” “反正我不去,你要去你自己去吧。我都要累死了,哪有体力天天出去晨跑?!” “去吧,锻炼一下!” “你还是自己去吧。” “好吧,自己去就自己去。”他吃着饺子,说,“对了,我明天去北京出差,后天回来,告诉你一声。” “嗯。在外面注意安全,忙起来也要好好吃饭。”她叮嘱。 他满口答应,又吃掉一只饺子。 三月,早春时节。 孟辙又偷空去逛名品店为自己购置春装。如果是以前,早被槟榔唠叨个三四天。可现在她不在,他终于可以随心所欲了。 他最喜欢买衣服了,对品牌服饰更是挑得不亦乐乎。逛了好久,拎着满手的战利品下楼,却在楼梯上看到坐在一楼茶几前那一抹俏丽的身影。雪庭正在翻一本书,嘴唇小而红润,白皙的脸上化着淡妆,直发又改回卷发,紫色短裙穿在身上,一副太阳镜遮住半张脸。 “梁小姐。”他欣喜地走到她身边,笑着打招呼。 “孟先生。”她抬头后,表情依旧淡淡的。 “这么巧!” “是啊。”雪庭说,话语简短,表情淡漠。 这时导购匆匆走来,将一堆袋子递给她,道: “梁小姐,这是您选的衣服,已经包好了。” 雪庭接过来,站起身,对孟辙说:“我要走了。” “我也要走了。”孟辙赶紧道,跟着她出去,不理会店里早已流言四起,“有车接你吗?我可以送你。” “不用了。” “我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他对她的冷淡很焦心。 雪庭闻言,看向他,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也可以喝杯咖啡嘛。”孟辙友好地说,“我请客。前面有一家咖啡厅的拿铁味道很特别。 “不用了,谢谢。”雪庭轻声回答,一辆黑色宝马开到她面前,司机下来开车门。 “你的车好像都是宝马。”孟辙吃惊地说出自己的发现,有点疑惑原因。 “是啊,我喜欢这个牌子。”雪庭回答,“很高兴遇见你,孟二少,再见。”她生疏有礼地说完,头也不回地上车去。 孟辙觉得她很不可思议,甚至到了令他费解的程度。 每年春季康爵都会进行一季的晨跑,不是心血来潮而是习惯。 天刚蒙蒙亮时他就穿着运动装来到公园,人不少,空气也新鲜。他没叫槟榔,知道叫也叫不起来。基于她的状况,他也不能太勉强,以防止她再次晕过去。 只是独自听音乐在雾蒙蒙的小路上慢跑,把前面跑步的人当风景看实在很乏味。就在这时,一只手在他背后重重地拍一下。他回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秀气的脸。 “Sasha!”他惊讶地说。因为在这样的早晨相遇,所以心情有些惊喜。她穿着蓝色运动衫,双颊粉扑扑的,充满活力。 “这么巧!”她边跟着他跑,边道。 “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来跑步。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看来你的习惯还没改。”她惊喜地说。 “你每天早上都会跑步吗?” “只是在春天。这习惯还是被你养成的。”她望着前方回答。 他心里一动,看向她的侧脸。接着,她笑意盎然地问: “你一个人来的?” “嗯。你呢,和谁一起来的?” “哪有人?!这么早没人能起得来。我本来想拉水伊来,结果她说她才不肯陪我发疯。现在正好,我们搭伴。我来陪你跑步,为了公平起见,等下回去时你就请我去吃热狗,好不好?”她的笑容在早晨显得格外纯净。 “好啊!”他爽快地答应。 她嫣然一笑。两人有节奏地在晨风里慢跑,心情愉快。 Shine西式快餐厅。 “这里的热狗最好吃了!”跑步后,聂赏冬把他领到这家店里。 康爵有些心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偏来这么远的这家店。这里离槟榔家很近,他怕遇到槟榔会解释不清。 “从前水伊带我来过这儿,这里的热狗味道很棒,就像我们在纽约时每天早上都会去吃的那种。”聂赏冬笑道,站在柜台前叫老板做两只热狗,接着对康爵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从前还在美国时经常会去吃热狗,每次跑完步你都会请我。你公司附近的那家店热狗做得真好吃,我到现在还很怀念那个味道。” 康爵只是笑,无言以对。 这时,门上的铃铛“叮铃”地响起,两人向外望去,康爵见到来人差点晕过去!真是不想什么来什么,槟榔身穿白色针织裙从外面跑进来,脚上踩着黑色长靴,却露出一截小腿,手拎大包。她打扮得很精致,但看上去很冷。 康爵开始头皮发麻,而槟榔则愣住了。 “槟榔,”聂赏冬叫出来,声音惊喜,“你怎么会来这儿?” “我就住在附近。”槟榔很快平静下来,压住醋意笑答,“你们两个怎么会在一起?来这里干什么?” “我和Alvin去晨跑了,顺便来吃热狗。我们以前在纽约时,经常在晨跑之后去吃热狗。这家店的热狗很出名,和我们过去吃的那种味道差不多。”聂赏冬耐心地解释。 “我和她是在公园碰见的。”康爵连忙解释,看看表问,“这时候你要去哪儿?没吃早餐吗?” “我八点半的课,要去上课。你们吃热狗,谁请客?” “谁请都会给你带一份。”聂赏冬笑道,要老板再来一份。老板已经做好两只热狗递过来,康爵拿起一只递给槟榔。 槟榔接过来笑道:“谢谢。我要走了,快迟到了。” “我送你吧。”他忙说。 “不用,我开车了。”她笑答,扬起脸说,“对了,我今天有考试,给我一个幸运之吻吧。” 康爵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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