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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小狼崽(三) (第1/1页)
林白初踢开近在对方咫尺的枪,凶狠得扑上去,左手捂住嘴巴,右手的匕首狠厉地扎进对方的肺部,转了一个圈。 这群抢匪的老大身体猛地抽了两抽,喉咙里发不出一点声音,横死当场。 林白初一身鲜血,他刚要站起身,腰腹部一阵撕裂的刺痛撕扯他的神经,原来对方在被他扑上去的时候,从腰侧掏出了匕首,当时那把匕首已经被他握在了身侧! 捂住肚子上的血窟窿,林白初大口大口的喘气,心有余悸。好在那人没把匕首朝前送进他的肚子深处,只是他扑上去受的伤,不然就是一个天地同寿了。 对讲器里传来几处捷报,只是对方已经完全被惊扰了。 林白初也不在乎打草惊蛇了,他捡起尸体旁的枪,一路点射,毫不手软的解决掉挡路的。 “剩下的人往外面跑了,怎么办?!” “追。”林白初咬牙道,他现在极度想找人泄愤。 当他们追到门口时,谢冕突然带人从外面扫射,扫清残余的势力。 林白初二话不说,冲上去就要揍谢冕,问他为什么要把人调走,问他刚才去哪里,问他到底有什么目的。 然而就在林白初即将失去理智的时候,秦略韬的脸刹那间出现他的视线前。 “哥?!”林白初僵在原地。 “白初。”秦略韬走向林白初,他一身简洁的黑衣,只是有一块布料是湿的,像是血迹。 秦略韬的出现,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林白初睁大眼,瞳孔里、脑袋里印的全是秦略韬。他之前与对方搏斗时,拳头用力过猛时砸伤皮rou留下来的痛,腹部血窟窿的痛,还有神经紧绷后留下的后遗症,齐齐发作,他膝盖一弯,单腿就跪在了地上,“我……” 秦略韬蹲在林白初的面前,握住他的手腕,往外拉开点距离,当看到染红的T恤时,他声音低沉得吩咐谢冕:“快去叫医生。” 谢冕应声,匆匆命人找医生,准备干净的地方,可能要缝合伤口。 秦略韬轻声询问林白初:“能动吗?” 林白初的手又不由自主得捂回了肚子,他哽着脖子,先是摇头,后来又立刻点了点头:“能。” 秦略韬温热的手掌落到了林白初的后脑勺,指间触碰着他细软的头发,用力却不重的拍了拍,“干得很漂亮,白初,你超出了我的想象。” 林白初刚才在谢冕带人走掉时,感觉到的愤怒、惊慌、恐惧,瞬间烟消云散,他逐渐知道了这是他哥授意的,他哥要他完成这个任务。 虽然肚子上的伤口痛的发麻,但林白初却一直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动作,甚至温驯得低着头,用接触面积甚小的皮肤,感受他哥掌心的温度。 担架被人抬来了,林白初在几个下属的搀扶下躺了上去,在被送回临时手术室的时候,他睁着眼睛看向秦略韬。 原来,船上的那个黑影是他哥,如果不是他的授意,张墨不会骗他。 原来,他这次被逼上阵,是他哥的授意,好在他没有让他哥失望。 被林白初盯得久了,秦略韬回头看他,说:“还很痛?” 躺在担架上的林白初立刻摇了摇头,说:“不痛,小伤。” “这次允许你喊痛。”秦略韬说。 林白初还是果断地摇头,他扬起可以称为傻的笑,说:“哥,真不痛,我还可以给你讲星星的故事。”老船长教他的那一套可以卖弄。 秦略韬也笑了,他没再说话,径自走在前方。 一直跟在秦略韬和谢冕身后的人张墨,见着机会终于走到林白初身边,朝他做口型:抱歉啊,我半夜被谢冕“抓”走了。 林白初的嘴角微微扬了扬。 张墨无奈的耸肩,“哎。”他也想参加战斗。 林白初在房间里缝伤口,但他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他哥正背对着他们,和谢冕在谈事情。 “嘶……” 医生的的针蛰着伤口了,林白初低鸣了一声。 “对不起少爷……!”医生赶忙道歉。 林白初摆了摆手,“你快点儿。” 医生加快了缝合的速度。 等缝完了,林白初下了床就去找秦略韬。 “哥。”林白初叫他。 秦略韬正回房间,闻言,他头也没回:“进来吧。” 林白初跟着他哥进了屋子。 三星级酒店就是简陋,屋里面连个配套的卫生间也没有。 林白初站在秦略韬的面前,等他哥用毛巾擦完脸,擦完手,然后刚想开口,秦略韬说:“把伤口给我看看。” 林白初听话的卷起T恤,露出里面一小块纱布,纱布四四方方,刚好遮住那个不大不小的口子。 秦略韬说:“半个月就能好了,刚好,不耽搁你上学。” 林白初笑了,他说:“哥,你就惦记着我读书了。” 秦略韬:“如果你读书能有做这些事一半的热情,我就不担心了。” 林白初拖了一跟矮的椅子,坐在秦略韬的面前,他说:“反正成绩好就行了。” 秦略韬像往常一样,拍了拍他的头,“想问什么就问。” “哥,你怎么会过来?不放心我吗?”林白初说。 秦略韬笑着说:“算是一方面。” 林白初心里有点失望,但面上却只是表现出疑惑的神情:“那还有什么事?” “那天晚上在停车场刺杀我们的人,和今晚抢军火的人有关。这波人来头不小,一入场抢劫就是五挺雷明顿,估计背后有大的军火商支持。” “哥,你是怀疑……” “还不好说,”秦略韬做事一向谨慎,他是宁愿怀疑一千不愿放过一个的人,“不过八九不离十了。” 林白初想继续追问,因为他想参与进秦略韬的事情里,大部分时候秦略韬会和谢冕他们商量要事,却不会选择他,这让林白初疯狂地嫉妒起来,但他却暂时无能为力,他的阅历太浅了。 秦略韬见受了伤时还精神饱满,现在却有点蔫儿的林白初,他说:“怎么变脸比女人还快。” 林白初一时情急,他张口就接:“我不是女人,”说出来后他意识到不对,于是又说:“我只是在想学校的事。” 秦略韬的嘴角弯了弯,他说:“如果你是个女孩儿,那也挺好的。” 林白初极度想解释他是男的,从心理和生理上都是个纯爷们儿,也从来不想主动和被动的变成女孩。后来又有点无力,他喜欢他哥,何必非得让他哥承认他是个真男人?让他哥这个直男,再一次深刻得感受到他是男人的现实? “恩。”林白初更蔫儿了,他垂下头。 秦略韬的手撸了一把林白初头发,说:“还记得以前我是怎么叮嘱你的吗?” 说完,秦略韬摊开手,朝向林白初,“作案工具。” 林白初怔住,心跳到了嗓子眼儿。 “拿来。”秦略韬加重语气。 林白初只有妥协的从裤子里摸出一个黑色的烟盒,一把打火机,放在了他哥的手里。 秦略韬看着这个向来在别人面前风光无限,如今吃瘪又蔫儿的样子,心里一阵柔软,他说:“等你成年再还给你,然后25岁,再交还给我。” 林白初抬头问:“为什么?” “25岁之后,你就要结婚了,戒烟,”秦略韬当着林白初的面,目光落到他的下半身,“对你的后代好。” 林白初这个还没尝到过“性”的毛头小子一下子血液都集中到了他哥看的部位,他立刻捂住下-身:“啊?” 这一下,林白初也不知道他哥到底是在调侃他,还是在正儿八经得替他考虑婚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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