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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同乡同乡 (第2/2页)
一片坦途,实在是不需要你担心。倒是你自己,若还是以原本的眼光看现在的宝玉,或者想为你jiejie做什么,倒是可能弄巧成拙,反而带累了别人,也耽误了你自己!” & 另一边。 墨玉不知道在考虑什么,一路无言。 宝玉却也没有摒退跟着的小厮,一边放慢了脚步,一边就笑着先提起了话题,“清之兄,想来不是嫌弃小弟的武夫身份,不肯和小弟说话吧?” 墨玉挑挑眉,“自然不是。为兄自己也学些武艺强身,怎么会轻视武人?” 只是,这个世界上若真有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玄异之事,这让人有点苦恼罢了。 “那就好了。”在贾母房中客客气气的宝玉立时笑开。 倘若黛玉在此,必然不忍直视——宝玉的皮相固然是极好的,但笑来往往温雅,哪里会这样灿烂的假笑? “小弟虽然如今习武,但父亲却也是不让小弟扔下书卷的。师傅也说,不知儒而不可为帅……是以,小弟对这京城士林,倒也略知一二。是了,今日里京城流传着一首好词,若是论其出处,可算是一桩奇事,不知清之兄可曾听闻?” 这话题有点莫名其妙。 但墨玉沉稳点头,“不知。是什么奇事?” 宝玉就笑道,“若论缘由,倒也不算稀奇。在这天子脚下,每天没有上百起,也有个七八十起——京城里有座横波楼,既是京城里数得上的酒楼,却也是数得上的烟花之地,常养着几个花行魁首。” 墨玉听见这小小男孩说起烟花之地来,就有些皱眉——就算你是个穿越的,这现如今也太小了吧? “世人常说这些花行魁首人傲架高,引得达官贵人争相谋求,却不知也都是可怜的。却说有位花魁姓李,唤作兰娘的,弹得一手好琵琶,年岁又不大,引得京中纨绔一掷千金也要谋求一见。更有那所行不轨的,请了她家去,就要强行留客。” 墨玉有些忍不住了,“宝兄弟真是好见识。” 宝玉哪里听不出他的嘲讽之意?墨玉又没掩饰。 他却只当不知,继续笑道,“我也是听来的,何曾是什么好见识?也是我说得繁琐了……这事情的第一桩,便是锦乡伯公子韩奇将这兰娘从襄阳候府里给抢了出来。传说这兰娘当时的狼狈模样,路边许多人都瞧见了,真是让襄阳侯府丢了好大的脸。” 墨玉对这等事大不耐烦,“那又如何?” 宝玉不以为意的继续道,“英雄救美,或许还有有些别的事,这兰娘自然就非这韩奇不嫁了。那韩公子也就要将这兰娘当做妾室带回去。但兰娘是烟花女子、花行魁首,他家里固然不肯,横波楼也是不肯的。又有襄阳候府丢了大脸,也要讨回来……襄阳候世子就请了几个交好的羽林卫子弟,要这韩奇出去与他们一起围猎,若韩奇能赢了,襄阳候府就不再计较此事。” 这楚朝羽林卫的地位,和历史上的明朝也是两码事,倒是近于汉时。 墨玉知道这个,就皱皱眉。 不过,对于这些残留至今却都再无锐气的勋贵世家之间的龉龌,他到底没做什么评论。虽说他一听就知道,那多半已经是两家人权势、人脉比拼后的成果了。 那韩奇为了一个烟花女子大大扫了襄阳侯府的脸面,如今世人的眼里,襄阳侯府倒简直是“占理”的! 墨玉有些心不在焉,宝玉却锲而不舍的说“故事”。 “那韩奇倒似乎也练过一阵,应得倒是爽快。但那兰娘却是个不简单的,也不知她如何周旋,竟硬是将武比改成了文比。比起手上的三脚猫功夫,这韩奇在读书上的名声更不堪。大约如此,襄阳候那边也应了。谁知文比之时,这韩奇却是以一首《沁园春·雪》一举夺魁,连着这首词也立时传遍京城。” 听到词牌名,墨玉的嘴角已经是狠狠的抽了抽。 仿佛最后一击似的,宝玉还就笑着把这词念了出来——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看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淘淘……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sao……” 一时间念完了,宝玉笑意盈盈的看着墨玉,“清之兄觉得这首词如何?” 如何!? 墨玉现在只想撞墙! ——居然还有! ——还有也就算了,这位居然能把那首词用在争风吃醋上! ———————————————————————————————————————— PS:是不是该说下?这文的穿越者其实也就六个,三男三女,墨玉、青玉、宝玉、迎春、韩奇,还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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