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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再改(上) (第2/2页)
”制后,作为对“六部之制”一种对应,原则上就变成了“郡、县有六曹,”或者“郡有六曹,县有六案。” 当然,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无论郡、还是县,编制上多少会有一定的伸缩。也就是在有些郡和县,某些“曹”或“案”未必会设。 陆秀夫原本认为,只要真得有决心,大宋过去官职、官制上的混乱并非不能扭转,毕竟朝廷在神宗先帝元丰年间就曾做到过。 但他后来发现,某人的目的既不是恢复秦汉之制,也不是隋、唐旧制,而是要在理清朝廷各部职责的基础上,重新订立朝廷的官制和官职。这事就变大了,也变得更复杂了。他的好学生还真不愧是众人嘴里的野心勃勃、胆大包天之主。 陆秀夫和赵樵是于景炎十六年的年初开始收到相关旨意的,其中的第一个就是:“理清朝廷各部的职责,在此基础上重订朝廷的官制。” 就此,赵樵和吏部的众人在很是忙碌了一段时间后,参照元丰年间的做法,于《唐六典》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文稿。可让他们意外的是,文稿呈上去之后,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始终没有下文。 然后到了景炎十七年,就开始变为某人将“文稿”断断续续、看似杂乱无章地下发到陆秀夫、赵樵和吏部众人的手上。 这些“文稿”中的第一个,仍然是与皇室有关。 “卫王昺,为人至孝,随太后及朕至海上,叠经大难,与国同忧,其王爵之位世袭。” “自今往后,除所立太子外,皇子一律不授王位,仅为公爵。” “取消朝廷过去的恩荫制。与皇室相关的其他人等,此后凡在太学毕业、且经吏部考核后在朝廷任职的,为国立功的,所应得的俸禄和奖赏,悉从朝廷之制。此外的任何人,即便身有爵位,朝廷也不授予他们土地,给予钱财。” “以上均着为令。” 看了这个诏书,陆秀夫和赵樵都吃了一惊。 赵昺随行朝到海上,他的王位世袭本就在所有人意料之中。 未来的太子会被授予王位,也不令人意外,这基本上就是朝廷的惯例。 但是,最关键的是第三条。朝廷从此取消过去的恩荫制。 前面曾经提到过,“恩荫制”又被称之为“推恩制”,或“荫补”。即,朝廷在一定的时机,授予功臣、高官的子弟及亲属,乃至于他们的门客一个官位,以示朝廷的恩宠。 而它的取消也就意味着,包括陆秀夫和赵樵在内的所有人,他们的家人、亲戚等等,从此再也不可能通过这个途径为官。 赵樵的脑袋有点闷。失去这么一个朝廷的恩惠,他心里不能说就一点也不在意。 可没等他开口,陆秀夫已经瞥了他一眼:“朝廷过去之所以官员过滥,屡屡推恩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陛下此举,又何尝不是在针对皇室?” 其实陆秀夫和赵樵都不是不知道的,“推恩”的弊病就在于,它太滥了。不仅是朝廷的官员,就连皇宫里,也是从太后到下面的嫔妃,人人都有所谓的名额。甚至在嫔妃们生了个孩子后,也能得到这样的赏赐。所以,曾经她们的亲戚不仅是“五服之内”(即近亲)、乃至于五服之外都能为官。这又如何能不出现冗官的弊政? 听了陆秀夫所言,赵樵顿时一激灵,他心中有了一丝惭愧之意。 醒悟过来的他当然不难看出,依照这个诏令,今后除非学业有成、或者从军,以后即便是皇室的子弟,也不可能为官。而有爵位却不授予土地和钱财,所谓的公爵更只能算是一个虚爵。所以,这个诏令虽然取消了对朝臣的某种恩惠,却也限制了皇亲国戚。 但是,赵樵并不知道,陆秀夫之所以会显得如此淡然,除了出于他本人的性情之外,还来自于他和文天祥当初在商讨时,曾得出过的另一个结论: 行朝在回到岸上之后,虽然存在官员的缺口,可只要采用过去的“恩荫制”,这个问题就能很快解决。然而某人却一直不开金口,宁可维持着朝廷现有的状况,另一边又大力扶持谢叠山兴学,这就足以说明,他对此所持的态度,是宁缺勿滥。 陆秀夫和文天祥的看法当然非常到位,只不过这时候的他同样还明白,某人对之前吏部所上的呈文并不满意,他要亲自下手了。因为他从这份诏书中还看到的,是他“好学生”的惯用伎俩:先拿皇室来开刀。并且凭他对朝政的了解,他已经大约预见到,下一刀将会指向谁。 他看向了赵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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