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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官家小姐 (第1/1页)
道听途说是一个不好的习惯,打从穿越开始,李吏便以为自己跟人家县太爷的儿子抢女人才导致了自己人财两空,前几天王守仁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情,但是现在看来―――然并卵。 某女子姓孙名滢,父亲在应天府官任南京吏科给事中。 明朝给事中这个职位,能量很大,掌侍从、谏诤、补阙、拾遗、审核、可驳诏旨,可驳百司所上奏章,监察六部诸司,弹劾百官,与御史互为补充。另负责记录编纂诏旨题奏,监督诸司执行情况;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受卷官;册封宗室、诸藩或告谕外国时,充正、副使;平日里还受理冤讼。 总而言之,其官职是文臣,而且是个权重的文臣。 但是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将,不可置否的是孙滢是一个官二代…… 自己居然喜欢上了一个官二代!! 在李吏的印象里,官二代一直都是嚣张跋扈的代名词,事实上也确实就是如此,看到孙滢刚才进屋的一幕,李吏更加确定了这一点。 李吏心里隐隐有些不妙,按照常理,李吏已经可以推断出自己之前的经历了,无非就是自己喜欢上了孙滢,但是因为门户之见相左,然后就被未来岳父大人赶了出来,最后老丈人一怒之下革了自己的功名。 满满的一盆上好狗血啊,简直就是滋补流泪的不二选择…… 李吏现在只想骂娘,事实再一次证明了老天爷从不开眼,只开玩笑…… 也不知道孙滢以前是干什么的,武力值居然比自己一个大男人还要高出不少,在她面色,李吏懂得了弱鸡的含义。 真不知道老孙家是怎么教育孩子的,年纪轻轻都这么暴力,孙懋委实应该脸红一下。 李吏心里诽腹。 ―――――――― 客栈内,孙滢笑意吟吟的看着李吏,这笑容吹面不寒,温文尔雅,若是李吏之前没有经历过被单手举到空中的话,肯定会被这女人给迷惑住的。 “打住!” 李吏及时拒绝了孙滢的建议。 私奔?开什么玩笑,你爹是南京给事中,我跟他女儿私奔,这不是老寿星上吊……找死么! 私奔是一个很危险的游戏,尤其是给事中这种在李吏看来招惹不起的大官家的女儿。 明朝应该没有拐卖人口这个罪名吧,是不是通讯也不太好? 摇了摇头,李吏很理智的甩掉这个想起来就不靠谱的想法,在这个通讯基本靠喊的年代,虽然可以逃得掉,但是看那女人没有上限的武力值,李吏还是咽了咽口水,打退堂鼓。 见李吏没有理会自己,孙滢的表情有些幽怨,恨恨的拿起桌子上的一把银子,随手扔了出去。 嘶! “还我银子!” 只见嗖的一下,李吏身影一动,飞身而起。 李吏的反应很快,只见他猛的朝门口一扑,颇似那些经过训练的狗狗,甚至灵活程度上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以异常矫健的身手扑过去之后,李吏一手托住了银子。 “妈的,泼妇!” 李吏只来得及骂出这一句,然后认命的闭上了眼。 说完,李吏将银子紧紧的捧在自己怀里,然后脸就紧紧贴在了客栈的地面上。 ………… 孙滢两只眼睛瞪大,惊为天人。 …… ………… “我想知道我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我前一段日子被人打了,记忆有些不太全面。”看着孙滢,李吏很真诚,脸上写满了求知。 “想赖账?”孙滢冷笑一声。 “你以为你装作失忆就可以甩掉我吗?男人真是愚蠢的生物。” 然后孙滢转身离开。 蛋有很多种,但是混蛋只有一种,在孙滢眼中,李吏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还是特大号的那种,简称大混蛋。 从大混蛋那里回来,孙滢原本阳光明媚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得不好了,回到家里,孙懋此刻正在公务。 明朝办公的地方有些类似于现代的办公室,一群人坐在一起各忙各的,要是有什么搞不定的就一起参谋参谋,过程基本类似于圆桌会议。 孙懋正忙,孙滢没有去打扰。 缓步挪移,深闺房中,孙滢撅着嘴坐在床上。 孙滢的闺房在整个应天府中是一个禁地,百米之内不禁没有一个小厮,就连宠物的性别都被孙懋给甄选了一番,可见孙懋对女儿的爱护。 但是偏偏就走不长眼的,比如李吏。 自从几年前元宵灯会上与自己女儿见过一面之后,似乎两人就在暗地里来往,孙懋一直装作不知道,直到那日,李吏,更准确的说是李吏的前身,在应天府门口公然牵起了孙滢的手,孙懋震怒,命令自己的儿子将李吏拖到府里一顿痛打,革去功名,然后丢出门外,这才有了李吏投胎的一幕。 “一人我饮酒醉,醉把那佳人成双对。” 孙滢拿出一份抄写有歌词的白纸,在心里一字一句,默默的念了起来,不知不觉中轻声哼起了这首最近被炒得火热的曲调。 “李吏,一人饮酒醉,是给我写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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