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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少年罗建华的三次危机 (第2/2页)
晚上放学坐了李琳的车子回的家,有两个男生故意用车子别她俩,被随后赶上来的李连辉和小黑小黄他们吓唬走了。 晚上我回到医院的时候,难得爸妈都在那里急的团团转地等我,忽然我觉得,可能他们两个也不是一点儿感情也没有,最起码这一刻还是很有共同语言的。 活着,也许没那么糟糕。 第二次是我结婚以后上大二的时候,因为代表学校去参加公安系统院校大比武,表现突出,被选中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伪装成一个不良少年打入一个贩毒团伙内部。 这次任务是没的选择的,上面下来的任务,是南方一座大城市,据说不久就有一位首长过来视察,之前必须端掉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贩毒团伙。本身这伙人在本市也十分猖獗,偏偏组织严密,保护伞势力也大,本地方根本无从下嘴,于是抽调了一批外地警力,通过各种渠道对他们进行渗透。 任务还算顺利,对这般社会混子,我简直太熟悉了,从小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我就能判断出他们的想法和心态,几乎是十拿九稳的。 就在一切都很顺利,几个月之间各个部门通力合作以雷霆万钧之势端掉了这个团伙,但是却也有几条漏网之鱼,都是亡命之徒,手上人命也不只一条。 领导上都很紧张,我和另外几人被派去外围保护前来低调进行视察工作的首长,凭着直觉,我发现了混在工人们之中的歹徒,也看见了他们乌黑的掩盖在外套下面的枪口,那一瞬间我想了很多,小明还有孩子们,可是我也很快反应过来,一旦任务有所差池,那么孩子们有我这个父亲,也是一辈子的耻辱,所以我没有犹豫地挡在了首长的前面,子弹入体的时候,我知道我还有救,也必须有救,我刚刚用生命捍卫了我们一家人的荣誉,现在我得为我的家庭活着。 最后一次任务是我自愿选择的,凭着我跟首长的关系,我比别人有更大的自由度去选择,但是我却选择了去。 如果说第二次我赢得了荣誉和未来发展的人脉基础,那么,第三次则是为了赢得未来发展的资本,我从来不是个崇高的有理想的人,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地舒舒服服地过我的日子。 但是,我知道我的生活跟我的父辈甚至我所认识的所有人包括如丁宏这样有地位的人,将都不一样了。 小明去买股票赚了钱,如果没有我当时跟领导的那层关系,她这样如探囊取物一般目的明确几乎精准地发了横财,会引起注意甚至被调查都是有可能的,而钱财这种事情,说不清楚。 但是因为有了靠山,我们化险为夷,并且从此没人敢轻易产生某种想法。 这时候我意识到,我就是家里的保护伞,必须保护一家子,能够一直这样快乐无忧地生活下去。 生活上我倒是不用担心,小明从小就有一种天生的对金钱的嗅觉,可以很容易地赚钱,所以我对金钱兴致实在提不起来,对我爸的公司生意也没什么兴趣。 所以这次我必须去,也是最后一次去,以后就该凭本事在工作上有所建树了,而我的建树绝对不会被埋没,就怕没有机会。 这次是因为某个沿海城市要回归,对付一个有不良倾向的社会势力,情况很复杂,去的人也不止我一个,时间上也前后不同,据说有几个人已经进去了两年多,并且混的有了点地位,最起码是取得了对方的信任。 而我,说白了就是一个内地混的不得意并且背了人命的亡命徒,我之所以被选中,据说我的形象气质比较符合这种身份设定,实在让人无语,我怎么就像那种恶人了?天地良心,我还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恶事。 后来小明说了,我从小就具备这种邪恶气质-_-||| 这次任务也算顺利,但是最后掩护一位战友的时候受了枪伤,我们开的车子也撞上对面疾驶而来的卡车,虽然勉强躲过了正面,仍然翻了车飞了出去,就在都受了重伤的我们以为这次真是玩完了的时候,援兵到了,我也放心地晕了过去,我知道,我未来的生活,在向我招手,我不会死不瞑目了。 我也没有对不起小明和孩子们,我们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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