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之聚圣三界_第二十七章:锦囊信,告别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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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锦囊信,告别了 (第1/1页)

    任宸霄最后和李福告了别,李福娶妻婚宴任宸霄可能参加不了,对他说了一声抱歉。李福很豁达,没有介意什么,说任宸霄下次回来的时候再请他喝酒。

    任宸霄满口答应,等着李福准备好酒。

    回到东海湾的家里,自己的无锋剑还是背着,用包裹带了一套衣物。自己身上的银子没留太多,大部分都分给了建邺城和东海湾的贫民,留下一百两整放在钱袋里挂在腰上,足够用就好了。

    唐王李世民赐下的特使金牌也一同挂在腰间,任宸霄把家里所有东西都收拾一下,这一去,几年不回来是可能的。

    任宸霄想过,敖瑞不是说三年之后再相聚吗,任宸霄也三年之后回来,和敖瑞在东海湾相聚。

    任宸霄翻着收拾着,突然翻到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盘碟大小的方形盒子,盒子是用沉香木制作的,从柜子里面拿出来就是一阵沉香香气扑鼻,沉香可以防虫,里面应该装了什么比较贵重的东西。

    任宸霄想起来了,爷爷临终的时候说过,关于自己的身世,还有一件证明他身份的物品,他放在这个小盒子里面了。

    任宸霄当时只顾着守孝,忘记这件事了,就一直没动,现在找到才想起来。

    盒子没有锁,任宸霄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面的东西用细丝包裹着,任宸霄慢慢打开了细丝,细丝里面是一个锦囊。

    锦囊稍微有些分量,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任宸霄打开了这个锦囊。

    一块玉佩,龙形的玉佩,金丝挂着的玉佩形成了一个吊坠。

    锦囊里面还有一封用绢布写的信,任宸霄拿出那封信。

    看到字迹,任宸霄就知道这是爷爷写的,以前识文断字都是爷爷教的,爷爷的字迹任宸霄能够一眼认出来。

    宸霄,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你身边了。该叮嘱你的我都已经叮嘱过了,就不再多说了。

    在你几个月大的时候,不知什么人把你送到我的家门口,可能是你的亲生父母无力抚养,只能出此下策,希望你不要责怪他们。

    他们留下你的时候,也留下了这块玉佩,可能是希望以后还是能够再认出你,与你相聚,所以这块玉佩你好生放置,千万别丢失了。

    你也已经长大了,这是一个动荡的年代,不学一些本事可不行,爷爷教你的那些,看起来很强,那也只是在东海湾和建邺城罢了,以后去往更大的天地,你就会发现,这些什么都不是。

    但是爷爷已经不在了,不能教你更多了,以后如果有机缘,遇到更好的师父,一定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希望你能够听从爷爷的话,好好拜师学艺,强大自己,才会有更多的立足之地。

    留好玉佩,拜师学艺,爷爷只需要叮嘱你这两件事情,其他的爷爷相信你自己能够做好,爷爷就不再多说了。

    就这样吧,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就可以出去闯荡了,局限在这东海湾可不行。万事谨慎小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信件就写到这,任宸霄没有说话,默默地看完,把信件重新放回锦囊里面,收好锦囊,放在自己的怀里。

    那块玉佩,任宸霄摸捏了一下,静坐了半天,最后把玉佩戴在了脖子上。

    沉香木的盒子放在柜子原地,确定家里再也没有其他,被褥这些东西任宸霄也都全部收好,放在了柜子里,锁好了柜子,钥匙放在家里一个地方藏好。

    整理一下着装,背着包裹,任宸霄锁上了屋门,锁上的院子的围墙,走了出去。

    不用再向东海湾的渔民们告别了,任宸霄直径往建邺城走去。

    更大的目标是长安,大唐官府!

    爷爷,您让我一定拜师学艺,我已经找到很好的师父了。

    任宸霄心里暗暗想到,捏了捏怀里统奚给的大长老的令牌。

    拜师统奚,拜师大唐官府。

    “任公子,回来了就找兄弟们喝酒啊。”城东守城衙役看到任宸霄已经背着行囊了,满脸不舍的告别。

    “一定,告辞。”任宸霄抱拳。

    “告辞。”衙役们都抱拳告别。

    去往长安有两条路,一条是城西的水路,一条是城南的陆路。

    水路需要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到达长安,陆路是不确定多久,因为商人都是愿意走水路,听说陆路江南野外有很多豺狼虎豹,甚至还有吃人的妖怪,特别危险,大家都是走安全的水路,陆路没人提起过。

    但是任宸霄不这么想,走水路那就失去了历练的意义,天天躺在船上有意思吗?

    所以任宸霄决定走陆路。

    不就是江南野外吗?遇虎杀虎,遇狼杀狼,见到妖魔鬼怪,那就斩妖除魔,为民除害。

    任宸霄不知道,今天除了东门和北门的守城衙役,其他的衙役全部都到城西了,准备在城西码头送送任宸霄,万万没想到任宸霄准备走南门。

    这样也好,不再送别,也少了一丝离别的悲意。

    任宸霄来到南门,南门有八个衙役守卫着,这八个人不应该叫衙役,而是叫士兵。这些士兵他们一共有40个人,都是真正有实力的人,比任宸霄差很多,但是比衙役可强多了。

    每天轮流守卫南门,从来没有懈怠。任宸霄也很少和他们见面,相识,但不相知,只是点头之交,之前告别也没和他们说。

    要知道南门靠近江南野外,江南野外不说出现什么豺狼虎豹,偶尔出现饿急了的野猪还是有可能的。野猪饿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建邺城里面闯。

    野猪本来就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身体表面就会形成一层泥浆,泥浆干了,附在野猪身上,形成了保护层。野猪还要继续去泥浆滚,保护层上有是一层泥浆,等泥浆再干,保护层变厚,再去滚。

    周而复始,所以野猪身上一直都有厚厚一层泥土保护层,本来野猪皮就厚,再加上这厚厚的保护层,刀剑都难伤。野猪还有两颗獠牙武器,普通人遇到,被野猪冲撞到,非死即残。

    也就这些有点本事的士兵才能对付,保护着建邺城的安全。

    这些守城士兵看到任宸霄,都认得任宸霄,点点头打了一声招呼。

    “任公子这是要去哪?”士兵头领看到任宸霄背着一个包裹。

    “准备去长安。”任宸霄对着所有人抱抱拳。

    “去长安任公子应该去城西走漕运啊,这江南野外不安全,平日没有十几个人聚行,没有镖师保护,我们都不敢放行的。”

    在建邺城的人也不都是去长安,其他的城郡也是有可能的,去很多城郡只能走南门,但是守城士兵为了他人的安全,都是让他们有十几个人再出城门,或者有实力高强的镖师来保护。

    建邺城没有镖局,只有其他城郡或者长安来的镖师,正好碰到了,可以让他们保护,平日很少见。

    “这也是想历练一下我自己,我倒是想遇见一个豺狼虎豹什么的,反倒还可以做一个打虎英雄,我的本事里面还不相信?”任宸霄笑笑。

    “任公子的本事自然没话说……什么声音?戒备,有情况。”士兵头领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慌忙喊道。

    果不其然,远处地平线上,尘烟漫天,一群野猪奔涌而来。

    “是野猪群,关城门!”

    野猪是群居动物,遇到一只还好说,总是遇到一群这才是大麻烦,所以这个守城士兵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城门这么笨重,不是一下子就能关好的,这八个士兵,两个人关城门,其他人拿着兵器出城,准备抵御野猪群。

    任宸霄抽出自己的剑,跟着六个士兵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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