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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没穿衣服,女孩 (第1/1页)
任宸霄正清洗着,就看到绣锦叼着一根干树枝过来了,放在岸边,又继续跑进树林。 “它真的听得懂啊,这都成妖了,绣锦不会是妖吧。”任宸霄真正的愕然了。 “哪怕它是妖,也是我的同伴,我相信它不会伤害我。”任宸霄想到了和绣锦共同面对狼群的时候,哪怕绣锦是妖,任宸霄也不会在乎。 绣锦当然不是妖,仙界灵狐,那是神兽。 绣锦不厌其烦的去找干柴,找着找着,任宸霄看到它居然拖着一只白额吊晴虎过来了。 这老虎看来是死了不久,明显就是刚刚被绣锦杀的。 老虎都能杀,这绣锦就是妖吧。 你是狐狸啊,这老虎体型起码比你大十倍以上,而且你居然拖过来了,这力量是多大。 “绣锦,你捕杀这只老虎干嘛?”任宸霄看到绣锦把老虎拖了过来。 绣锦把老虎拖到河边,指了指任宸霄破碎的衣服,又挠了挠老虎的皮毛。 “你是让我用虎皮做一件衣服?”任宸霄猜测的问道。 绣锦没想到任宸霄猜的这么准,点点头。 “谔,好,我待会洗一下,老虎rou也可以吃,我还没吃过呢。”任宸霄把老虎扔到水里,野兽的皮毛确实要洗洗,它们从来的不会洗澡,身上那种腥臭味不知道多浓烈,皮毛也全都是脏的,不洗洗怎么做衣服。 其实任宸霄还真的准备用兽皮做衣服,自己就带了一套衣服,之后是要去长安的,要是再碰见什么野兽群,这一套衣服也没有了,那才尴尬了,总不能穿着一身兽皮去长安吧,看都看不得。 自己先用兽皮做一身衣服,在这江南野外穿着,破损了也不要紧,再杀其他的野兽,再做就好了。快到长安了,就把自己的侠客服再换上。 刚刚任宸霄是准备用鹿皮做的,现在有虎皮,就虎皮吧。 任宸霄还没从水里出来,拖着老虎,先把它清洗干净。 “绣锦,把我的小匕首拿过来一下,我把老虎皮剥了。”任宸霄说道。 之前腿上还绑着一把小匕首,脱了鞋才想起来,这鞋还是敖瑞送的金缕丝侠客靴,包括身上水晶腰带、紧身服,缨络丝带头巾。 这些都没有破损,还可以继续用。 绣锦转头看到任宸霄的小匕首,跑过去把任宸霄的小匕首叼了过来。 不知道绣锦是怎么杀死这只老虎的,皮毛一点损伤都没有,都没有流血,难不成老虎是被绣锦一爪子拍死的? 算了,完整的皮毛更好,任宸霄想好了怎么缝制一件衣服,从老虎脖子竖着开了一个口,先放血。 将整个虎皮剥下,任宸霄把剥了皮的老虎整个扔在岸上,这个时候绣锦又去找柴火了,没人管。 任宸霄里里外外把虎皮清洗干净,然后放在岸边晾干。 这瀑布水潭,岸边都是石头,平常有雨水的冲刷,干净的很。 这下任宸霄可以安安心心的洗澡了。 任宸霄没有看到,在水潭的另外一边,一个蓝白色中分短发,穿着一身蓝底锦盘金彩绣绫裙,身上挂着许多奇奇怪怪首饰的女孩子走了过来。 女孩白蓝色头发披在脑后,随着她的步伐一颤一颤的,长长睫毛下藏着的,是一双漂亮的紫宝石瞳孔。再加上小巧的鼻子,略显丰满的樱唇,拼凑出一张可爱美丽的面容。 最多不过二八年龄,精灵古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不知道怎么突然来到这么危险的江南野外。 这个女孩子最奇特的是,背后竟然背着两个蝙蝠一样的翅膀的装饰物,只不过蝙蝠的翅膀一般都是黑色的骨架,女孩的背着的翅膀是纯白色的骨架,这个装饰物真奇怪。 女孩确定周围没人,她开始一件一件脱下了衣服。 这水潭不小,而且瀑布阻隔了大部分的声音,任宸霄在水潭的另外一边,女孩完全没有发觉。 女孩褪下了身上全部的衣服,皎洁的月光洒在她身上,才看到,那翅膀不是她背着的装饰物,而是长在她的背上,就是她的翅膀。 这要是普通人看到,肯定会大喊妖怪,然后被吓得昏厥。 女孩扇了扇翅膀,带着她整个身子稍微往上飞了一点点,脚不沾地,跳进了水里。 正盘坐在瀑布下,用倾下来的瀑布对全身进行最后冲洗的任宸霄动了动耳朵,虽然瀑布声很吵,但是他灵敏的听觉还是听见了轻微的噗通一声响,什么跳进了水谭里? 任宸霄抬头往声音所在的来源看去,什么也没有。 等等! 任宸霄瞪大眼睛,看到那个绝美的女孩从水里钻出了脑袋。 “……” 这女孩居然还在往任宸霄这里游过来。 看着女孩越来越近,任宸霄赶紧喊道:“别过来,这有人!我没穿衣服!” “啊!”那女孩听到了任宸霄的声音,尖叫一声,捂住了胸口。 女孩以极快的速度收回了翅膀,那翅膀直接缩回了女孩的后背里,消失不见。 “我什么也没看到,你背过去,我穿衣服。”任宸霄继续喊道。 女孩已经靠近了,现在月光这么亮,女孩还是正对着任宸霄,任宸霄没看到才有鬼。隔着水面,任宸霄都看到了那微微隆起和两点殷红,看的任宸霄心猿意马。 女孩的翅膀任宸霄倒是没看到,女孩是正面对着任宸霄,翅膀在背后,刚好遮住了。现在翅膀被女孩收了起来,更是没看到了。 女孩转过身,还往前游了一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把爪刺,爪刺变出来的时候就直接戴在了手上。 “没想到这里有人,太大意了,刚刚都被看到了吗?我要不要杀了他?”女孩暗暗想到。 “可是师父说不能滥杀无辜,没准他没有看到呢,唔,怎么办?”女孩陷入了纠结之中。 正想着到底杀还是不杀任宸霄,不多时,任宸霄的声音响起:“我好了,刚刚也没看到,我背过你,你快洗完,去把衣服穿着吧。你一个女孩怎么在这荒郊野外,我这里有东西吃,你待会过来吃一点吧。” “唔,好像是个好人,我杀了他真的好么。”女孩听到任宸霄这么说,更加纠结了。 “好。”女孩应了一声,心里犹豫半天也确定了抉择,他肯定没看到,没事的。不能杀他,是他先来到这里,自己没有发现的,就这样杀他,他太无辜了。而且他还是一个好人,更不能杀了。 女孩收起了爪刺,往另外一边游去,衣服还在那里。 以后一定不能这么大意了,唔。 女孩肯定没有心情继续洗了,来到那头的岸边,不确定任宸霄能不能看到,释放了一个小法术,把自己这里的环境阻挡住了。 女孩也是确定任宸霄是一个没有修炼的普通人才敢如此,要是这个人是一个修仙者,她肯定不会仅仅释放一个小法术。 就是因为任宸霄的一个普通人,女孩来到这里的时候才没有发现。若是一个修仙者,身上的气息特别浓烈,很远就能感觉到的。 然而女孩不知道,任宸霄虽然没有修仙,但是他从小到大,几乎每天都有吸收东来紫气,更别说昏迷的这九九八十一天,彩霜把更多的东来紫气直接往任宸霄嘴里灌。 因为这些东来紫气,再加上任宸霄灵神玉髓体,现在任宸霄的眼睛不再是凡眼了,虽然不是很强,但也是能够做到破障。 什么是破障,破除一切云遮雾障,她释放的小法术对任宸霄完全没用。 任宸霄已经升起了火堆,发现水潭里没动静,就忍不住转头往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女孩像玉一样洁白的身子从水里走了出来,一丝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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