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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1 (第1/1页)
我一直想再坐在车上感受一下那种被载着摇晃的滋味,可是因为没有钱就只能一个劲走哇走哇,多少辆车过去了我还是一个人独自行走着。还好,我并没有因为自己没像有钱人那样悠哉地坐在车上而气馁,而是因为能在沿途把风光无限的美景尽收眼底而高兴。也因此并没有感觉时间的漫长而产生乏味的感觉,只是感觉时间过的飞快,只是希望自己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就这么走遍天涯海角。 圆形的花园里面长满了草,有花朵的影子,乱七八糟的石头堆在一起,地面是精心贴成的砖块,没有灰尘,没有树木挡道,一眼就能望见远处莫名其妙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它们仿佛海市蜃楼里面的建筑一样在那边傲立着,不断地变换着形状和颜色,观看起来赏心悦目。谁在巧夺天工地建筑了这些的同时还让大小各异的车辆不断地围着它们转悠,一种永恒的让人惊叹的静态美呈现在人眼前的同时也有一种运动中的美紧紧围绕,两者彼此映衬,使得不同于乡村的城市顿时凸立在人的眼前。 再慢慢的走进去,却意外地走到了一座横穿江河的一条大桥,一条使人不知不觉伫立于天地之间、准确地讲是游离于天地之间的大桥。我被大桥横在当空,在大风吹来时岿然不动,放眼望去,辽阔的大地被缠缠绵绵的河水在无声中冲刷着,不断地冲刷向远方那连绵不绝、彼此起伏的房屋,好像是一个远归的孩子扑向母亲的怀抱一样,冲刷过去就再也没有它的踪迹可循了。我还是从桥上走了下来,仿佛从天空中走了下来,走向被车辆环绕、被河水冲刷过去的城市里面去,置身于干净整洁的路面上,埋没于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我也被吞没了。 这个城市以它的多变和超强的节奏让人时刻处在一种紧迫、焦急之中,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充分发挥了自己身上每一块肌rou、每一个毛细血孔的优势来适应所未面对的一切。首先就是在灯红酒绿的陌生世界里尽快地习惯下来、熟悉一切,与此同时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异地他乡生存下来。关于生存,这是一个比礼节、荣辱还要重要、还要紧迫的事情,它关乎着我是否有这个资格来别人的地方分享别人的东西,比如住房、穿衣、吃饭等最基本的东西,除此之外不敢有再多的奢望。就算自己凭借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智商,也不一定就能在一个处处充满无限诱惑与欲望的地方适度满足自己。要认识先干什么与再干什么的区别,哪一个才是自己的当务之急。 刚开始我就没有认识清楚犯了许多极大的错误。我沉迷在繁华街道的纸醉金迷中,把别人的快乐或者痛苦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分不清现在是自己生命中的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阶段,一味盲目地崇拜。崇拜在别人的石榴裙下,崇拜在别人的豪华轿车下,崇拜在别人非凡暴力下,崇拜在摩天大厦下,崇拜在一个接一个我所能想到的、所不能想象到的或者看见的和看不见的陌生事物之下,把自己仅有的一丝能量尽情地挥霍在别人的喜怒哀乐之中,用自身的消亡换取成为别人的陪衬或者玩偶的机会。不可一世地以为什么都成了自己的时候,一个足以摧毁一个顽强灵魂的灾难降临了,绝望在某一刹那如晴空霹雷一样把我打晕了。 接下来该怎么面对这个陌生的生活呢?我还如初生的婴孩一样对眼前陌生的一切难以应付,盲目崇拜之后找不到出路,只能在该死的绝望中度过了吗?绝望之后是什么我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时间没有太长,我就饿得受不了了。只能怎样?我来到一家坐满顾客的饭店前,不假思索就进去了。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就住在这家饭店里。人太多了,经历的太多了。有人来吃饭,有人来喝酒,有人砸坏了桌子,也有人打伤了人,一种穷凶极恶的浪费,一种纵情*的狂欢,一个被嘶叫、哀嚎包围着的世界,那种垃圾的世界一次次地出现在我的眼前。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吧!一种寻求解脱的灵魂在内心呼唤着。那位老板给我结了少得可怜的工资,我就又离开了。 一个大超市斜对面的站牌旁等候的乘客格外多,三位卖艺人用他们的演技吸引了路人的围观。一把陈旧的二胡在他干瘦的手中,弦音千回百肠,婉转动听,犹如清风拂过山岗,浩浩荡荡,让人舒舒服服;再配以厚重而雄壮的歌声,夹杂其中,就仿佛是波澜不惊的海面上升起的红日,更是迷人,令人心醉!路人一下子就围了过来,把中间卖艺的三人紧紧地围着,围得水泄不通。 这三人模样“超群”,两目不睹物的两位男子相依而坐,其面目黝黑、沧桑,均身着老式中山装,颜色一蓝一浅黄,其中一位戴着一顶蓝色帽子,差不多三寸长的胡须在嘴角不断地抖动,而另一位则神态悠然,左手扶胡,右手拉弦;旁边,身著粉红棉袄的妇女,有三十几岁,桃花般颜色的布料围裹着她的头发,一直围到脖子里。穿棉袄的妇女,双手举一半新不旧的灰色袋子,袋中是零碎的纸币,她用乞怜的目光迎上投来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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