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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成立 (第1/1页)
刘月竟然真的说动了烈天率领冒险者小队加入了他们。 几天前两人打赌,刘月说,如果能让烈天他们加入佣兵,云逍遥就要输给他二十个金币。照现在的情形看,云逍遥知道自己肯定是输了。但,他也心服口服。 刘月做到了简直天方夜谭的事情。 烈天与两人攀谈的那天,被刘月严谨的逻辑论述和毒辣敏锐的眼光深深震惊了。他当时就明白,眼前这个看似只有十一岁的孩子,恐怕是一个天才级别的谋士。 而自己的冒险者小队成员分工明确,职业很多,偏偏就没有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人。 当天初步商量之后,烈天就决意加入佣兵团,改变自己和冒险者队员们的谋生方式。不过,这种大事,他必须还得跟队员们商量一下。于是又过了两天,刘月才等到烈天彻底确定的消息。 即将加入佣兵,那么刘月和云逍遥便算作“自己人”了。烈天在酒馆里给他们也安排了住处,并且包了他们的一日三餐。这种意外之福让总有些难以心安的云逍遥也眉开眼笑。自从两人发现挣钱不易开始,一日三餐饮食标准大幅降低,有时候一整天连一块rou都不曾吃。 而被烈泉酒馆招待的待遇可就高了。刘月估算,两人每天一顿饭的伙食费就有一金之多。 要知道,在市面上,一个金币可是能买到供常人吃半个月的普通干粮。 “墨子,咱们佣兵团成立当天,需要办点什么活动,来宣传一下吧?” 有感于刘月的超凡智慧,烈天也以“墨子”称呼刘月。不过相比于云逍遥,前者是把“子”作为尊重的敬称,后者则是以轻蔑的意思来嘲讽他。 “嗯,必须的。烈天,你那里有多余的魔晶魔核吗?” “有不少,但基本都是最低阶魔兽身上的魔晶魔核,很小,就算大批量地卖也得不出很高的价钱。” 刘月道:“那就拿出一部分来。咱们先去做一块牌子立在酒馆门口,然后把那些魔晶魔核镶嵌到牌子上去。” 刘月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用魔核来装饰一块牌子,其奢侈的程度不亚于用猎取来的魔兽皮毛铺作地毯。但左右想想那些魔晶魔核留着似乎也卖不出大价钱,刘月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烈天一口答应下来。 “对了,烈天,什么时候让我和大家都见一下面吧。现在,我对以后咱们佣兵团的情况还没什么了解。” 烈天点点头:“晚上吧。我下午去召集一下,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晚饭时间大家应该可以全部聚齐。” 烈泉酒馆内,常驻着几个最早跟随烈天的队员,刘月已经认识。不过根据烈天所说,他们冒险者小队总计二十八人,在酒馆居住的只有八人,其中还有三人这几天一直没有出现在酒馆里。换句话说,刘月对以后要“带领”什么样的一群人,所知甚少。 晚饭时间,果然如烈天所说,一行人在烈泉酒馆大堂齐聚。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佣兵团的团长,也是以后我们的团长,莫墨。” 刘月向众人躬身:“很荣幸见到诸位。不才莫墨,大家也可以叫我墨子。” “嗯。这位是云逍遥,虽然年仅十一岁,其魔武双修造诣竟已经均在三阶之上。以后他也会担任佣兵团的副团长。” 十一岁武修四阶魔修三阶,这种恐怖的天赋把在场的冒险者们都吓了一跳。相比之下,刘月的双手剑三阶实力简直不足为提了。 刘月的事情在上一次烈天聚集队员商议决策的时候就告诉过。对于他的能力,队员还是基本认可的。 “这几位你已经认识,我就不介绍了。这位,站在我身边的金发大帅哥,叫铂斯。” 铂斯站前一步,面带微笑向刘月行了个礼。刘月细看,铂斯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相貌俊秀,但眉宇间亦流露出一股逼人的英气。更不知怎地,虽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让刘月觉得,这个金发铂斯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翩翩气度。 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要是放在自己上辈子那个世界,不成为顶级偶像巨星绝对是星探们瞎了眼。 “你好,在下铂斯,六阶剑修,很高兴认识你。” 铂斯向刘月伸出右手。他的手部皮肤相当细腻,但可能是常年握剑的原因,掌心已经有了厚厚的茧子。 “你好。” “嗯,这位,身材魁梧的汉子,叫熊雄。这家伙是格斗家,力气却比一般格斗家还要大得多,大得恐怖。有一次喝醉了酒,他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了rou酱。” 刘月吓了一跳。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rou酱?这家伙是人吗? 介绍时候听起来虽然吓人,但实际上,熊雄是一个看上去相当憨厚的汉子。在烈天介绍他的时候,他冲刘月傻笑了半天,一只手放在脑袋后面,分毫没有要握手的意思。 看他这个表现,烈天解释道:“你别误会啊墨子。这家伙力气太恐怖,又控制不好,他不跟你握手是怕伤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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