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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良善人 (第1/3页)
汉州,古称雒城,自古有“蜀省之要渠,通京之孔道”之说,闻名遐尔的三星堆遗址,便座落在其境内。 汉州米市在城西郊五里处,到了米市后,其中最大的、地理位置最佳的徐氏米行,当然是很容易找到的。 午后天色骤变,轰隆隆的惊雷将乌云推得翻翻滚滚,阵阵耀目的闪电划破天际,不一会儿,大雨倾盆而下,将街市上的行人冲刷得一个不剩。 一名长身青年冲风冒雨,若无其事地大踏步而来,在徐氏米行前停下了脚步,透过重重的雨帘,抬首看了一眼那黑底金字的醒目招牌,面露喜色,喃喃道:“果真好找,到了!” 他快步上前,伸手扣了扣那紧闭着的大门的门环,然后抹了抹满头满脸的雨水,安安静静地站在门檐下等待着。过了好一会儿,仍无人前来开门,于是手上加劲,“砰砰”又敲了几下。 “呀”的一声,大门终于开启,门后站着一个二十来岁的伙计模样的人,惊讶地微笑道:“这位客官,雨下得这么大,还来买米呀?” “这位小哥,打搅了!”那青年拱了拱手,“在下沈凌霄,请问朱夫人一行可曾到达?” “哦,原来是沈少侠!快请进!快请进!”看来那伙计早知道他的来意,笑吟吟地肃手相请。 沈凌霄点了点头,拧了拧**的衣袍下摆后,快步进了门。 那伙计探头向门外的暴雨中望了望,狐疑地问:“沈少侠,老爷他们……没跟您一起来吗?” “恩,就我一人。”沈凌霄面色冷峻,“麻烦您带个路,我要见他们。” 沈凌霄撑着那伙计给的油纸伞,默默地跟在他身后进了被暴雨洗涤得干干净净的大院,院子两旁是一间间囤积着各类大米的仓房,正对面的那门前有两根青朴朴的圆木柱子的青砖房,大门洞开,看样子是住房。 “老夫人!主人!方夫人!殷大侠!沈少侠来了!”那伙计一边快步前行,一边嚷嚷着报讯。 话音刚落,一群人迅速地涌出了大门,相侯在滴水檐下。 殷天锦冒雨越众而出,抢步上前双手握住沈凌霄的双手连连摇晃,欣喜地道:“沈师弟,你可来了!”探首望了望他身后,愕然问:“掌门和庄主他们呢?” 沈凌霄停下脚步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扫视了一眼滴水檐下那一排欣喜中带着疑惑的目光,叹了一口气,低着头快步向门口走去。 众人见他像是刚从水里爬上来般浑身**的,衣袍破烂不堪,神情委顿,一股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一名二十七、八岁的蓝袍肥胖青年迎过来,拱了拱手道:“在下徐良善。沈少侠一路辛苦了,快请进!”说着,亲热地拉着他的衣袖,将他延请至厅内的一张梨木椅前,让他坐下来歇息。 沈凌霄却不肯就坐,摆手道:“我身上湿,站着就是了!” “徐庆,快找一身崭新的衣袍来,带沈少侠去更衣!”徐良善忙转身吩咐那名伙计。 “别……徐大哥,不用了!穿一会儿就干了!”沈凌霄推辞。 “唉,沈少侠,你这样就是看不起我徐某人了!”徐良善佯怒。 沈凌霄不好再推辞,只得去换了衣服。 他生平还从未穿过锦缎衣袍,觉得身上那锦袍质料虽柔滑滑的,但腰围太大,长度却不够尺寸,倒远不及平日所穿的粗布道袍舒服。 “真是精神!真是帅气呀!”朱大小姐看着自己亲手缝制的衣袍穿在他身上的效果,比之穿在夫君身上的效果有天壤之别,心下赞叹。 她蹙眉瞟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后,又一瞬不瞬地悄悄盯着沈凌霄,心里叹息:“此生若能嫁得如此郎君,就是立时死了,却也甘心!呜呜,我朱玫真是命苦呀!……哎,当初真不该听从爹爹的安排,错嫁给这个无情无义、满脑子只有钱财的丑八怪徐良善的……” 自旁观者的角度,凭心而论,徐良善倒并非真配不上朱大小姐。他虽然是胖了些,五官却也不丑,与姿色平常、稍显体丰的朱大小姐倒正堪匹配。其实,朱东范也是很有眼光的,自将这里的生意交给这位爱婿后,他做得是风生水起。 “上茶!”徐良善的呼喝声打断了朱大小姐的遐思。 “真温文儒雅,令人爱慕!……呀,就连喝茶都那么帅气!”朱大小姐心里叹惋。 其实,早已饥渴难耐的沈凌霄是“咕嘟嘟”一口气将那碗茶喝得精光的,哪有什么儒雅可言? 朱夫人轻步走近,胆颤心惊地问:“沈少侠,老爷他们何时才到?” 沈凌霄忙站起身来,双手抓住她的衣袖,轻声道:“夫人节哀!朱庄主他……已经遇难了!” “啊!”朱夫人闻言呆了一呆,面色惨白,闭了眼软软欲倒,沈凌霄和徐良善忙架住她。 “咚”的一声,接着传来小孩的哭泣声。 沈凌霄转首看去,但见淑贞仰摔在地,已然晕了过去,抱着的瑞儿被摔疼了手,正挣扎着坐起身来,哇哇大哭。 旁边的方氏母女忙抢步俯身,方茹一把将瑞儿抱了起来,方夫人则一手横抱着淑贞,一手掐住她的人中。 众人忙乱了一阵子,方将她们救醒了过来,徐良善忙命几名家丁将朱夫人和淑贞母子送回了卧室休息。 沈凌霄将山庄决战的情形简要地向方夫人一家及殷天锦叙述了,只是略去了自己刺杀邱陵及沙氏兄弟一节,只说是众人拼命护着他和凌空师兄逃了出来,因凌空受了伤,怕敌人追上来后谁也逃不了,便将他寄养在了一处农家。 殷天锦怔怔得听完,忽然将拳头握得“咯咯”作响,红着双眼嘎声道:“我不该走的!我该留下的!……” 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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