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咱是修真者_第一卷 祖界 第二十六章 杏儿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卷 祖界 第二十六章 杏儿 (第2/2页)

当饭吃吗?”

    “也对!”

    大壮嘀咕一声后,就和红菱加入了战斗。

    见情况不对,那人有些怂了。

    “本人周川林,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各位为何要对我出手?”

    “哼!”大壮冷哼一声。

    “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良家妇女,你这样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杀你还需要理由吗?”

    周川林双眼一寒:“如果各位想多管闲事,就要看看你们是否有那个本事了。”

    三人对视一眼之后齐齐出手,根本就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先是幻境加无尽空虚把他困住,时间之道和生命之道也随之跟上,然后大壮和红菱近身攻去。

    虽然实力悬殊,但是在多种大道的进攻之下,周川林明显不敌,找了一个空挡瞬间就溜了出去。

    见状,踏苍天嘴角上扬。

    “等你很久了!”

    说着就一个缩小版的太阳砸在周川林脑袋上,瞬间就给他爆头了。

    战斗解决了,大壮来到杏儿身边,一股淡淡的清香传来,昨夜的情形又上心头。

    大壮忽然感觉有些不太自然,不过还是硬着头皮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杏儿擦了擦脸颊的泪水。

    “没事,我没事!感谢诸位恩人出手相助,杏儿此生愿当牛做马报答三位恩人。”

    红菱走过来拉着她的手。

    “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用在意,你要记住,这个世间人人都是平等的,你不要想着给谁当牛做马。”

    杏儿有些不解:“怎么可能会平等,仙人不都是高高在上的吗?”

    在红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踏苍天

    胡忽然有感而发。

    “只要你有一颗永不屈服的心,那就永远不会有人高你一等。”

    杏儿显然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义,不过长久养成的观念告诉自己,仙人说的话永远都是对的。

    见状,踏苍天无奈的摇了摇头,给大壮递了一个眼色。

    大壮瞬间就秒懂了,拿出一些用不上的低等资源送给了她。

    “相逢便是缘份,今日种下这因,也不知道日后会结什么果。”

    这句话是跟踏苍天学的,说完后三人便离开了。

    杏儿立马叫住了他们:“恩公,不知以后我要怎么才能找到你们?”

    大壮犹豫了一下,说道:“有缘自会相见!”

    路上红菱打趣道:“苍天,没想到你也有让人看得顺眼的一面啊!居然没有跟大壮争抢表现的机会。”

    踏苍天笑了笑:“难道我做烧烤的时候,你们看不顺眼吗?”

    红菱……

    大壮……

    “就在这里吧!这方圆五百里都没有妖兽的气息,很适合修炼。”

    红菱点点头:“那就这里吧!等同化境之后我们就去妖族部落转转。”

    踏苍天疑惑的问道:“妖族部落,那是什么地方?”

    “其实妖族也是有城池的,和人类的城池一模一样,而且里面还有不少的人类。”

    红菱的一番话,完全颠覆了踏苍天的世界观,而且是来到祖界后建立的世界观。

    “妖族居然有城池?居然还和人类同居,不对是共存!”

    红菱继续解释道:“不仅如此,它们也有商会,只不过他们出售的是人类的大道元素。”

    踏苍天不解的问道:“人类和妖族共存,难道不会自相残杀吗?”

    “只要修炼到同化境之后,不管是人族还是妖族,都可以随意的变换模样,所以不仅是妖族部落有人类,而且人族城池也有妖族。”

    踏苍天彻底震惊了。

    “难道就不会被发现吗?”

    “只要自己不暴露出来,就连造物境的修士也看不出来的,这是逍遥仙人定下的法则。”

    踏苍天更加不解:“逍遥仙人为何要定下这种法则?”

    红菱狡黠的一笑:“你就不用费心思了,该告诉你的我会告诉你,不该你知道的也最好别问。”

    “额……好吧!我不问就是了。”

    “这样才对嘛!大壮,把资源分一分,我们闭关。”

    一想到同化境的各种神奇手段,踏苍心里久久不能平复。

    不知不觉来到祖界已经几十年,自己的修为终于可以算得上登堂入室了,妖族部落,还真是让人期待啊!

    修炼无岁月,这次闭关居然用了两年左右的时间。

    两年后,三人再次聚到了熟悉的火锅桌前,七种大道也都进入了同化境。

    此时踏苍天显得格外的意气风发。

    “红菱,你说我们直接去妖族部落抓人,会不会显得有些嚣张啊!”

    “你放心,不会!那样只会显得你有些愚蠢。”

    噗……

    大壮直接喷了踏苍天一脸:“对不起,情不自禁,我不是故意的。”

    踏苍天擦了擦脸上的残羹。

    “算了,要是下次再这样那什么失禁的话,我绝不放过你。

    红菱,你说说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本章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