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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记 新月露娜 (第1/1页)
皇宫花园,奇花异草繁多,各类珍贵的树木随处皆是,落英缤纷,甚是美丽。 武则天喜爱赏花是众所周知的,据说,几年前的一个寒冬,武则天因突然想看满园春色,对皇宫花园的众多花草下了圣旨,一夜后必须花开满园,供自己观赏。花草皆有魂,当时园中的各路花仙不敢违抗皇命,不得不释放自己仅有的一丝能量,寒冬绽放,一夜间百花争艳。 次日,武则天看了那百花满园后龙颜大悦,就要赏赐百花。然而,她突然发现园中还有一株牡丹未曾开花,大怒!她立即降旨,将牡丹逐出了大唐,贬至了西域边境的贫瘠之地。 据说这就是大唐再没有牡丹花的缘由,牡丹永世不能再入大唐,至少武则天在位时是这样。 …… “白兄,你看那位便是陛下。” 花园入口,狄仁杰领着李白走入,武则天确如狄仁杰所说,这个时候正在后花园喝茶赏花,好不惬意。 李白抬头往园中望了去,那位身穿金丝龙袍的美艳女子坐在花园亭中,悠闲地品着茶,她身后的几名宫女扇风捶背、倒茶斟水,无微不至的服侍着这位大唐之主。 “陛下,狄仁杰大人来了。” 宫女忽然弯下腰在武则天耳中轻声提醒道。 “哦?”闭目养神的她缓缓睁开眼眸,往外望去,神态有些慵懒,却倍显雍容华贵。 “狄仁杰参见陛下!” 狄仁杰很快来到了亭子前,向武则天行礼。 “爱卿平身,勿须多礼。” “陛下,这位便是您要找的剑仙,李白。” 狄仁杰接着说道。 “哦?”武则天一听,眼前一亮。 “剑仙……李白,这几日长安城到处都在议论李剑仙,剑客我城门的风光事迹,朕也有听闻,特让狄爱卿召见,想见见剑仙真容。” 武则天端起茶杯,入眼便是纤细如葱的手指,她轻抿一口,鲜润若朱的红唇在杯沿处留下一抹绯红。白皙如玉、肌肤若脂的脸脸庞从容惬意,一边品茶一边缓缓说道。 “呃……不敢不敢,承蒙陛下恩宠,李白荣幸之至。” 李白一时有些尴尬,但还是双手作揖,行了礼,接着笑道:“民间传闻,陛下美艳动人,主事英明;李白久闻盛名,今日能一睹龙颜,实乃李白荣耀。” 身为一代才子,李白夸起人来自然是不在话下,信手捏来,赞美之言恰到好处,不失为多,令人闻之心情大悦。 武则天一听,也是大笑了声,看向李白。 “据狄爱卿所说,李剑仙剑术超凡,单论剑术我大唐恐无人能及。朕今日见了剑仙,确实风采出尘、气宇不凡,甚是喜爱,遂有招揽之意。想让你入朝为官,辅朕治国安邦,不知剑仙意下如何?” 武则天素有爱才之心,人所皆知,如今见李白文能出口成章,武能盖群入顶,确实是喜爱的很。 开门见山,抛出了橄榄枝,欲把李白留在宫中。 “呃……陛下如此爱戴,李白实在受宠若惊、万生之幸。只是我乃粗人,习惯了游山走水、喝酒练剑的放浪生活,若在宫中为官,太过拘束,恐怕我难以接受……” 李白直言不讳,为官的生活枯燥乏味,哪比得上四处游历自在? “李剑仙喜爱游历,也无妨,若你肯留我大唐,朕也可以封你一个可时常出游的官爵……” “呃……陛下,我看还是算了……” “这样吧,朕给你几天时间考虑一下如何?” “呃,李白实在觉得宫中生活乏味……” “当官就算了,李白感谢陛下的盛情……” …… 李白拒绝了武则天的盛情邀请,因为,他实在过不惯宫中生活。武则天的召见结束后,他也很快就离开了皇宫。 接下来的几天,他继续留在了长安,游历着这座繁忙的城市。 …… 长安,是大唐的中心枢纽,而大唐处于大陆中部,占据了中原之地大部分土地。 所以,这里富饶繁荣。 而据说,大陆西部,是一片被称为勇士之地的地方。 勇士之地,据说是先祖们所踏上的第一片西方的土地,这里曾传播着太古旧神的信仰。 如今,勇士之地成为了由许多城镇和村落组成的松散联盟,这里富足,宁静,由英勇强大的圣骑士们守护着,还算和平。 这片土地上,有着许多古老的魔道家族,他们在此地安静的繁衍生息,研究魔道秘法。 新月家族,便是勇士之地一个极具名望的家族,这个家族修习的是月之魔法,最擅长的便是将月光魔力赋予在武器上,被赋予过月光魔力的武器会拥有更强大的杀伤力。因此,新月家族出售的武器广受欢迎,不少强者为了求得一把特制的武器,会特地登门拜访新月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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