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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功课:建文帝朱允炆 (第1/1页)
要了解“靖难之变”的始末,我们不妨由建文帝说起。 建文帝原名朱允炆,是懿文太子朱标的第二子,明太祖朱元璋的太孙。 恭闵惠皇帝讳允炆。太祖孙,懿文太子第二子也。母妃吕氏。(《明史恭闵帝纪》) 朱允炆天资聪颖,为人勤奋好学。尤有进者,他能对父亲尽孝(年方十四,便昼夜不离侍奉病危的朱标)。这令明太祖对他刮目相看。 帝生颖慧好学,性至孝。年十四,待懿文太子疾,昼夜不暂离。(《明史恭闵帝纪》) 朱标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因病离世,太子之位悬空。明太祖为了防止宗室诸王心生争夺之意,其于是决定由允炆“子承父业”,在九月立允炆为“皇太孙”。 帝生颖慧好学,性至孝。年十四,侍懿文太子疾,昼夜不暂离。更二年,太子薨,居丧毁瘠。太祖抚之曰:“而诚纯孝,顾不念我乎。”洪武二十五年九月,立为皇太孙。(《明史恭闵帝纪》) 鉴于宗室诸王多为允炆的长辈,明太祖于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下令重新制定“诸王见东宫仪制”,规定朝见后太孙于内殿必须对诸王行家人礼。 二十九年,重定诸王见东宫仪制,朝见后于内殿行家人礼,以诸王皆尊属也。(《明史恭闵帝纪》) 太孙为人宽大仁厚,这从他着力减省刑狱可见一斑。 初,太祖命太子省决章奏,太子性仁厚,于刑狱多所减省。至是以命太孙,太孙亦复佐以宽大。(《明史恭闵帝纪》) 他又向太祖提议修改刑律,参考《礼经》及历朝刑法,改定《大明律》中七十三条过分严苛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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