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与征服之樱石叛逆_第八十八章 《第三个五年国是计划项目纲要》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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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八章 《第三个五年国是计划项目纲要》上 (第2/6页)

察部队。

    县级为地方二级行政单位,包括:郡、县、州、府。

    设置县级行政机构承宣布政局(县政局),长官为知县/知府/知州(俗称县长/府尹/刺史)。

    设置县级司法机构提刑审判局(县刑局=县法院),长官为审判校察使。

    设置县级民意机构询政院(县议院),分左右询政院,长官为左右询政中大夫,左右两院询政谏大夫。其中左询政院由承宣布政局指派官员。

    区级为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城、镇、市、乡、村、屯,等等。

    设置区级行政机构承宣布政所(区政所),长官为知城/镇/市/乡/村/屯(俗称城/镇/市/乡/村/屯……长)。

    设置区级民意机构问政所(区镇议所),长官为问政谏大夫,群集乡人共商乡中大事,由乡政所旁听。

    (注意:如此,国政府——省政厅——县政局——区政所,即为中华帝国的纵向行政结构。)

    取消中华联邦国旗日月八星红旗,设立中华帝国国旗为天悬五星赤霄旗(绛红底色,五颗金星一大四小,大星端居中央,四小星环曲底座)。

    取消中华联邦国徽日月八星徽,设立中华帝国国徽为天悬五星赤霄徽(由左侧稻穗和右侧麦穗,底边的绶带和位于底边中心处的齿轮,以及正上方顶部的一大四小五颗金星环绕穹顶,由它们所组成的正五边形,底色绛红,图案的正中间的一组黄金般的镰刀锤子)。

    取消中华联邦国花牡丹,设立中华帝国国花为荷花(简约线条风格的正视图)。

    继续沿用周召共和历纪年法。

    新任第89代天子刘璃(字沐尘)登基继位,改元【则天】。中华帝国周召共和历2839年为则天元年。

    【“则天”一词出自《论语·泰伯》:“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谓以天为法,治理天下。】

    大体上,这些就是中华帝国的规划了,但是尚存有一些细节还未商定,比如说:国歌。

    中华帝国是由所有中华帝国国民组成的、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框架下的衔龙制(虚君共和制)国家。

    所以在这个国家,存在有大统一、民族团结、民本、民约、革命、社会主义等多个重要因素,然而目前却没有能够完美包容并体现这些因素的歌曲——事实上,之前有很多歌曲都参加了内部筛选,然而却统统被李尤嗤之以鼻,喝斥为“充满了旧时代的臭味”。

    说白了,目前的入围歌曲,都是些充满了旧时代痕迹的作品,基本上都是在歌功颂德而已,其间的差异也就在于歌什么功颂什么德罢了,充斥着老大帝国那种癔症式的自我幻想与陶醉,你叫他们这些歌曲家写一些革命歌曲,他们的大脑回路根本转不过弯来,他们对于革命的理解除了恐惧就是畏惧——托那些被清洗的无良文人的福。

    革命好,大同妙,李尤当空红太阳!基本上都是这类调调儿。

    至于说李尤的前世世界……那些歌曲单从文化背景上就不适宜拿出来。比方说《义勇军进行曲》,CG世界的中华联邦在近现代史上可曾有过那种危难到了差点就亡国灭种的大危机?以此类推,皆如是也。

    “难道要用《国际歌》吗?”有人不由得打趣了一句。

    于是乎这新国歌,也就只好暂时搁置了,继续沿用旧国歌《大风词》。

    【曹衔龙平定天下后,读高祖皇帝《大风歌》有感,感慨写下《大风词》,后来被改编为中华联邦国歌】

    “那么,关于国家人民的称谓和律法定位,大家都没什么意见了,是吧?”

    一个国家对于自己人民的称谓,就能看得出来这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

    比如神圣不列颠尼亚帝国,在他们的宪法里就明确规定了使用“臣民(Subjects)”这个单词,因为在法理上所有的不列颠人都只是不列颠皇帝的臣民,他们天生就只有义务却没有权利,他们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完整公民权利(或者说公民身份、公民资格,Citizenship),而且这一点是写进了法律里的。所以不列颠臣民若是想获得权利——这里尤指政治权利(也叫参政权、民主权利)——就必须为这个不列颠帝国做出贡献来,最通常的做法自然就是参军立业。

    事实上,不列颠帝国的这种做法所反映的,实则正是西方历史上一直盛行不衰的精英主义。在人类社会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这种情况:将公民权与自然人剥离开来,使得社会人分成平民和公民两种阶级。只有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平民,才有资格获得公民权,可以从事行政管理,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而对于一介普通人来说,为国做贡献最直接简单的路径是什么?自然是参加军队了。

    这种公民阶级,在本质上来说,是未来的统治阶级——或者说,是渴望成为统治阶级。

    事实上,在以前的中国,这种情况其实也是存在的,这种被剥离分割开来的公民阶级,名曰:士。

    只是随着近代以来,尤其是在工业革命的推进下,中华联邦的人民逐渐获得了完整的公民权利,也即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范畴重叠合一。士也从以前的公民阶级削弱退化成为了单纯的官僚阶级,失去了作为社会人阶级的属性。

    所造成的最直观的体现,就是过去的“子民”、“庶民”之类的称谓消失了,中华联邦宪章中规定的法定概念为“国民(Nationer)”。

    而EU,在法律中对于自己国家人民的法律定位,是“公民(Citizen)”,即:EU的任何一个自然人,自出生起,就天然的拥有一切社会人的权利和义务。

    从对于自己国家人民的称谓上,就能看出这个国家的特色。

    而中华帝国,将继续沿用中华联邦时代的“国民”称谓。

    “接下来是新土归置的问题。”韩岗看向了下一个议题,“于西伯利亚地区设立7个行省:肃慎省、余夫省、乌桓省、鲜卑省、匈奴省、突厥省、东斯拉夫省、雅利安省。于澳洲设立4个行省:澳东省(包含新西兰群岛,并且已经改名为长白云群岛)、澳南省、澳西省、澳北省。”

    “我不同意这样的划分。”他强调道,“事实上,这种划分过于浪费。由于安北苦寒,所以可以预见的是那里必定地广人稀,在未来的规划中是重要的原材料开采及冶炼基地,是全智能化、自动化的工业集群地区,并不适合划分的太过细碎。而澳洲,由于我们有了海水淡化技术及应用,沙漠戈壁的绿化已是一件易事,是以大可划分的更加细致一些,以便于人为的切割当地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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