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五十八) (第3/3页)
br> 因《说卦传》里的这个八卦方位说法,并不是独一的,又编入一种八卦方位的说法,是种矛盾的说法,即前后不一致。到宋代就把《说卦传》里的两种八卦方位说法,用图式来表示,并附会出先天与后天八卦之说。如《梅花易数》卷一里这个八卦图就认为是《后天八卦图》,也称谓《文王八卦图》。
那么这个《八卦图》是个什么图型呢?就是用八卦符号和名称排成八方一个圆形。如《离》卦的符号排在正南方,这个符号“”上头写着南字,符号下面写着离,即每个符号上面写的是方位,下面写的是卦名称。这种《八卦图》中间还没有画上阴阳太极标识,即阴阳鱼。 接下来我们再看另一个八卦方位图的画法。 《梅花易数》 “卷三 断占总诀篇之一 八卦方位图” (图略) 这以上的出现在《梅花易数》里的另一《八卦图》因无法上传故图略。这一《八卦图》画法也是来自《说卦》里的说法。 《易传·说卦》:“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我们再用译文来看一看:“《乾》天《坤》地定好了位置;《艮》山《兑》泽,交互的通气;《震》雷《巽》风,是相互搏击;《坎》水《离》火,是不相融合;八卦里的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则是两两相互的交错。数以往的事以顺推,预知将来的事而反测。所以《易》是要用相反的方法以知吉凶之事。” 邵雍的这个八卦图正是通过《说卦传》这种说法,以八卦符号两两相错,或叫相反的阴阳对峙方法,画出的《八卦图》。 如这一《八卦图》里是天南地北,《乾》卦符号与名称方到南方位置上,《坤》卦符号与名称方到北方位置上,这不就是天(乾)地(坤)定位吗?从《乾》卦符参“”与《坤》卦符号“”,正好不是相反与对峙吗?其它皆如此相反排法。《离》卦为东方,《坎》卦为西方。因《坎》卦卦符合号()与《离》卦符号()也是对相反的。《艮》卦排在西北与排在东南的《兑》卦的符号也是相反的。排在东北的《震》卦与西南的《巽》卦,其两者的符号也是相反的。看看把这符号的排法,犹如游戏甚是好玩,岂不开发智力吗?而这个《八卦图》被说成是先天八卦,又称伏羲八卦图。 邵雍《梅花易数》里这个《八卦图》与上个《八卦图》还是简单的一种画法,只是八卦名称、符号和方位的排法,而无太极阴阳鱼如如环无端的那种后来画法。 以上两种《八卦图》无论说是邵雍传其他人,还是自己独立画出八卦图,但都是《说卦传》里的八卦方位说法来源,没有什么神秘可言。 邵雍用这《八卦图》是干啥用呢?写在他的八卦纳甲算卦书里(《梅花易数》),自然是用于算卦了。正如在他的《梅花易数》卷二里说的断占总诀篇之一,并把此图方置这说法下面。无论所谓先天与后天《八卦图》,后来最大的国人用途,是运用到看阴阳风水的罗盘工具上,为其风水术曾添了无比神秘色彩。 从邵雍的《梅花易数》一书里所看到的两种《八卦图》上并没有标写有先天与后天,及文王和伏羲的说法。即使在他的《皇极经世》一书里,也有一幅《八卦图》,也无标明是先天与后天之说。但这两种不一样的《八卦图》,必须有个说法,自然就附会出伏羲与文王了。不过《梅花易数》里却有先天与后天之论。 《梅花易数》: “卷二 先天后天论 先天卦断吉凶,止以卦论,不甚用《易》之爻辞。后天则用爻辞,兼用卦辞,何也?盖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数,是未有《易》书,先有《易》理,辞前之《易》也。故不必用《易》书之辞,专以卦断。后天则以先得卦,必用卦画,辞后之《易》也。故用爻之辞,兼《易》卦辞以断之也。又后天起卦,与先天不同,其数不一。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之数为用。盖圣人作《易》画卦,始乙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加一倍,数自成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数为用。又今人起后天卦,多不加时,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动,更无移易变通之道。故后天起卦定爻必加时而后可。又先天之卦,定事应之期,则取之卦气,如乾、兑则应如庚、辛及申金之日,或坤为戌、亥之日时,兑为酉日时。如震、巽当应于甲、乙及支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类。后天则以卦数加时数,总之而分行卧坐立之迟速,以为事应之期。卦数时类,应近而不能决诸远者,必合先后之卦数取诀可也。又凡占卦中决断吉凶,其理洞见,止于全卦体用生克之理,及参《易》辞,斯可矣。今日以后天卦,却于六十甲子之日取其对方之魁,破败亡灭迹等以助断决。盖历象选时,并于《周易》不相干涉,不可用也。” 这段话里的先天与后天八卦之数是用于起出一卦算卦之用的,一种是《乾》代表的六数,一种是《乾》代表的一数,是两种八卦代表的数说法。也许这就是后来的先天与后天《八卦图》之分吧? 而这段话里有一句说法,即“盖圣人作《易》画卦,始乙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加一倍”,是邵雍画经世衍易八卦图图画说法来源,即朱熹改称伏羲八卦次序图说法。 以上说了北宋人画的《河图》、《洛书》、《太极图》和《八卦图》,接下来看《卦变图》又是个什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