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天启帝_第五章 众生百态(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五章 众生百态(3) (第1/2页)

    内阁首辅方从哲从慈庆宫回来后,就吩咐下人,闭门谢客。

    安心用好晚膳,回到书房,方从哲挥挥手令众下人退下。自己则宽坐在案后,开始仔细衡量起今天发生的这些事。

    他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一些考量。但影响巨大,还需要完整复盘推敲一番。

    方从哲翻出脑海中的记忆,仔细地一件件分析过去。

    乾清宫“抢”皇帝这件事,“纲常”上虽然有缺,但大节不亏。

    正是基于这个判断,他才参与了这次行动。

    现在再次复盘,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大差。

    说“纲常”有缺,是因为这件事怎么说也是他们这些外臣深入内宫,从老朱家人手上“抢”了老朱家的人。家天下家天下,家在前天下在后,所以他们文臣集团借“君”纲直接冲击天家“亲”纲,实际上是有忤逆“天道”纲常的意味在里面的。

    说大节不亏,是因为他们顾命大臣的特殊身份。顾命顾命,那就是先帝将相当部分的天家事决定权,授权给了他们。他们因此有了代“天”行事的权力。事实上,条件具备的话,行废立大事都是可以的。

    所以“抢”皇帝这个事儿,“纲常”有缺,但大节不亏。

    更何况敌对方西李根本算不得什么势力。只要皇上自己愿意跟她隔离,那西李就直接丧失权势。不可能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里外里计较下来,这件事都是可以以“大节不亏”往“立功而不朽”的大功德上靠的。

    虽然因为“纲常”有缺,不可能拿到真正的不朽称号。但行事找不出大漏洞,是没问题的。

    思量到这里,方从哲用手指点点案台。这个事情上没问题,翻过去。继续往下复盘。

    文华殿议事方从哲多番思量,觉得整个事件跑偏,就是从杨涟咆哮文华殿起,至通过了西李马上移宫的决议,开始的。

    杨涟在文华殿咆哮于他,令他很气闷。但要说他有多不开心,还真说不上。

    “君”纲的朝堂序列里,给事中属于科道言官。科道言官虽然品级不高,但科道手握封驳圣旨的大权,京察也直接归属皇帝。要较真了说,跟他这个首辅算得半个平级。

    官场平级咆哮,基cao好不好。

    他一个首辅,怎么可能放不下?

    为官这些年,没少被科道言官弹劾或者咆哮。特别是最近这几年,弹劾他独相误国的奏折就没断过。为此他请辞首辅的奏折也上了不少。

    多一个杨涟文华殿咆哮,算得什么?

    但是决议西李初五日前移宫,新皇即位即入主乾清宫,此事是确定无疑地“纲常”有亏。

    新皇上位即强逼母亲的嫌疑,是很难洗白的。强洗就只有暴“为母不尊”,这就暴出了更多皇家家丑,在“孝道”上里外里都是有亏的。加之此事不循先帝例,这便是打先帝的脸,变相指摘他行为有缺,同样也是“孝道”有亏。

    这两个孝道之“亏”,新皇洗白事情难,洗白自己却很容易,一个“孤年幼无知为人所惑”就可以了。但那些顶风行事的大臣,有一个算一个,都没得跑,时候到了全部怎么吐出来的再怎么吞回去。

    想到这里,方从哲忍不住把手中的茶盏在桌上狠狠一墩,已经放凉的茶水飞溅了一桌子。

    也不叫下人,方从哲顺手抓了几张桌上的宣纸,慢慢把四处的水渍粗粗地擦拭几下,转手把纸团了团,扔废纸笼里。继续自己的思量。

    既然高度已经到了“纲常有亏”,首辅之路就注定坎坷。那考虑自己的将来,同样也要把高度提高到官位“去留”的高度。

    这就有必要检讨一下自己的为官生涯,看看大格局是否适合了。

    方从哲再次起复,肇因于万历四十一年会试找不到主考官,前首辅叶向高四次推荐赋闲在家的方林哲任礼部右侍郎,权副主考官,实际主管这个事。

    开始万历不理,叶向高连推四次。

    到第四次,万历帝突然不管叶向高的推荐,下中旨委任方从哲为吏部左侍郎,辅佐叶向高主管会试。

    因为是皇帝中旨,与正常程序不合,又是会试这种天下关注的大事,所以言官一通谏言纷纷。但万历全然不管这些,坚持任命。

    方从哲从此一步步走向了内阁首辅位极人臣的高位。

    当了首辅后,方从哲觉得万历帝没有顺势批复同意叶向高的推荐,而改用中旨重新委任他不同的官职,应该是派锦衣卫详细调查过他之后,当时就考虑他为叶向高继任者,才决定这样cao作的。

    用中旨,其实是要抹除叶向高推荐之功。荐师在士林中的地位,那可是相当高的。

    至于为什么用的是他而不是别人,方从哲觉得那是因为他的孤臣特征很明显。其时叶向高为首的东林党在朝堂中已渐成铁板一块,皇帝用他方从哲,就是来破局的。

    制衡二字,帝王术而已。

    但是给万历帝当首辅有多累有多无奈,真是谁当谁知道。

    他的前任叶向高作为独相,曾经因为太累,上疏70多次要求增补阁臣,万历都没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