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赠枪 (第2/2页)
> 莫顿看着枪的表情就像看着相识多年的老友。 “现在他是你的了。” 张凡接过手枪,声色肃穆且庄重。 他当然明白配枪对一个牛仔来说的意义。 只不过他也有些迷惑。 虽然他了解莫顿的性格,热情忠诚。 但他们这才认识几天,又送rou又送枪的,这未免也太热情了。 似是感受到了张凡疑惑的目光,莫顿轻叹了一口气: “我或许不应该和你说这些。” “我和你一样,也是从东部来的” 对于这个误会,张凡没法去解释,现在整个帮派都知道,帮派新来的黄皮肤的年轻人,是东部的权贵家庭的后代。 至于莫顿是不是东部的,这他到不知道, 在他的小说里,莫顿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他从哪来,并未交代。 “我家里或许没有你家有钱,但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权贵。” “15岁时,与家里闹了点矛盾,带着你现在手上这把枪便离家出走,来到了西部,我当时是想作一名像丹尼尔·布恩那样的大人物,然后带着荣誉与财富回到东部。”
回想起少年时候,莫顿脸上带着一丝不可察觉的微笑。 “可现在十年过去了,我还在为最基础的生活而奔波。” “这十年来,我杀过不少人,有好人有坏人,可却从来没有救过一个人。” “杀人的感觉最开始是害怕最后是麻木,救人的感觉,我说不清楚,好像让我有了活着的感觉,又好像让我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反正就是很爽。”莫顿简单明了的总结道,“现在你知道我作这些的原因了吧,你是我救的第一个人,但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他讲述的时候,早上的阳光透过油皮帐篷的缝隙照在他的脸上,让他因为长满络腮胡而显得凶神恶煞的脸,竟显出了一丝安静祥和。 “走吧,今天去打猎,这几天你白吃白住已经让有些人看不下去了。” ...... “你不会骑马?你他妈不会骑马? 因为愤怒,莫顿说话时,胡子一颤一颤的。 他对着张凡吼道,嘴巴喷吐的唾沫差点就到了张凡那张有些窘迫的脸上。 也难怪莫顿会如此愤怒,在他小说的设定里,这个世界,是个成年男性,只要身体没有太大的毛病,骑马是必备的技能。 毕竟现在除了一些大城市里面有有轨电车以外,其他城市交通全靠骑马和马车,但马车的速度太慢,且很多狭窄的地方根本过不去。 所以骑马才是这个世界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交通方式。 如果成年男性不会骑马,在这里,是会被人看不起的。 “你还是罗南国的人吗?”莫顿气愤的道,“我远在东部的外婆都能骑着马一枪打爆你的头。” “你慢慢练吧,我不管了,你明天要还是不会骑马,我就把你打到把我送的rou吐出来为止。” 莫顿说完便走了。 留下张凡一个人在马旁站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