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_/第六章 国家民族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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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国家民族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第3/12页)

识得索额图和费要多罗,而考古学家如郭沫若仅识甲骨文字,不识《尼布楚条约》上所签之“小”字,致令韦小宝大名湮没。后世史籍皆称签《尼布楚条约》者为索额图及费要多罗。古往今来,知世上曾有韦小宝其人者,唯《鹿鼎记》之读者而已。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这就是金庸老先生写作的高明之处。《鹿鼎记》记叙《尼布楚条约》之签订及内容,大部分皆根据历史记载,除增加虚构的“韦小宝者系补充史书之遗漏之外”。作者写来既煞有介事,倒似我等不识庐山真面目的样子。这等说谎的本事,恰如《鹿鼎记》中记载的韦小宝的本事,常常一大篇谎话下来,真话倒成了经不起推敲的谎话。

    从历史上看,伊凡五世,全名为伊凡五世·阿列克谢维奇·罗曼诺夫(1666-1696年),是阿列克谢·米哈伊洛维奇与玛丽亚·米罗斯拉夫斯卡娅之子。因病弱低能,不能参与国政。在其兄费多尔三世死后,纳雷什金家族推其同父异母弟彼得为沙皇,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对此不满,唆使近卫军发动政变,推伊凡并立为沙皇。1682年,伊万五世和彼得一世共同执政,伊凡为第一沙皇,彼得为第二沙皇。但伊凡即位后不过是名义上的沙皇而已,实际权力被同母姐姐苏菲亚公主掌握。此后的七年中,苏菲亚把伊万五世留在莫斯科,彼得一世和皇太后避居普列奥勃拉任斯科耶。1689年再次发生政变,苏菲亚被囚入修道院。此后权力落入彼得手中,即俄罗斯历史上最著名的彼得大帝。从年代上看,1682年康熙28岁,韦小宝27岁,这个时间也基本上吻合。按照《鹿鼎记》的说法,韦小宝参与了苏菲亚公主夺权的全过程。甚至可以这样说,在苏菲亚公主被火枪队队长软禁的时候,苏菲亚几乎不知所措,完全无法应对。此时,是韦小宝拿出中国历史上的武则天对苏菲亚进行劝诱,让她有了当女沙皇的念头。韦小宝的行为是否属于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呢?

    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内政包括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任何措施和行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等多个方面。干涉指一国或数国为实现自己的意图,使用政治、经济甚至军事的手段,以直接或间接的、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干涉另一国的内外事务,使被干涉国按照干涉国的意图行事,以改变被干涉国所执行的某种方针、政策或存在的情势。干涉有多种形式,有采用武力的干涉,也有采取其他形式的干涉。国际法允许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义务对他国提供援助,这种援助必须是在完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的共同防御和抗击侵略者以捍卫被援助国的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此外,各国对实行种族隔离或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行为所作的斗争,不构成国际法上的干涉。韦小宝并没有代表清朝对俄罗斯采取直接的干涉行为,更没有派兵对其领土或者政权进行侵犯,仅仅是为苏菲亚提供了具体操作上的指引,不能视为对俄罗斯内政的干涉。

    韦小宝能够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的机智灵活和随机应变。总的看来,韦小宝在这件事上的成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用个人力量和智慧处理了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本来,北边的俄罗斯是康熙当时极为忌惮的一个对手,如果和吴三桂联合起来南北夹击,当真是非常头疼。韦小宝用个人力量和智慧处理这件事情,非常恰当。因为当时很难界定俄罗斯政变双方的力量,如果以官方的身份和军事力量介入,万一押错了宝导致的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而韦小宝个人出面,一旦出现什么纠纷,完全可以以个人身份承担,不牵扯国与国之间的矛盾。

    第二,韦小宝巧妙地采取了“以夷制夷”的方针,使用多种手段助苏菲亚上位。在大多数时候,韦小宝并不亲自出面,而由苏菲娅公主出面解决各种事情。但是在关键时候,比如在队长和副队长之间进行人身威胁、让火枪手杀正副队长以绝后路、让火枪手进城抢钱抢女人等等,则充分发挥了中国古人的智慧,韦小宝小时候听说书人讲的经典故事估计都用遍了。

    第三,充分利用中国历朝历代摄政的经验做法,开创性地为苏菲亚解决了不当女沙皇的困境。在火枪队制造混乱以后,苏菲亚仍然无法当成女沙皇。原来俄罗斯向来规矩,女子不能做沙皇。这个时候,又显示出了韦小宝的超强智慧,他考虑到清朝开国之初的摄政王睿亲王多尔衮,于是给苏菲亚出了个主意:“摄政王,不是沙皇,但是可以下命令杀人,打人屁股,可以赏钱,升他们的官。沙皇,假的,没有力气。摄政王,真的,有力气,能杀人,打人屁股,能给人升官,能赏钱,人人都怕,都听摄政王的话,不听沙皇的话。”就这样,事情都得到解决了。

    6.3经书争夺:天山北路回人勇斗兆惠

    【情节】

    《书剑恩仇录》第1回“古道腾驹惊白发危峦快剑识青翎”中,讲述了清朝初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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