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_第四章 教育法要适应政体原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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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教育法要适应政体原则 (第1/4页)

    第一节教育法

    教育法教育我们成为公民,是我们首先要接受的法。一个国家其实就是一个由所有小家庭组成的大家庭,因此,每个小家庭都应该依照这个大家庭的治理模式来自我治理。

    家庭是组成人民的基本单位,如果全体人民有一个说话、行事的准则,那么家庭也要有这个准则。教育法的目标因政权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国家政体分为三种,即君主政体、共和政体及专制政体,它们教育的目标分别是:荣宠、美德和畏惧。

    第二节君主政体对人民的教育

    在君主政体中,主要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从人们踏入社会开始的,而不是在儿童受教育的公共学校。荣宠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随时随地以任何一种形式影响着每个人的思想。

    “要有高尚的品德,要有坦诚的作风,要有礼貌的举止。”这三句话是在那里最常听到的。

    在那里,如果说是在宣扬平等,倒不如说是在鼓励人们出人头地。因为,人们多是在向外展示自己的美,使自己日趋完美,很少想过如何施惠于人。

    在那里,判断一个人行为的标准,不是好坏,而是美丑;不是公正与否、合理与否,而是伟大与否、非凡与否。

    一旦某种高尚的东西为荣宠提供温床,那些所谓辩论家们就会为它找来各种各样的理由,法官就会把它列入正统。

    相比之下,共和政体的风俗习气要比君主政体中的风俗习气纯正得多,这是因为在君主政体情感中可以有献媚的成分,允许通过献媚而达到个人目的。

    在君主政体中,为了实现某种伟大的抱负,完成某种伟大的事业而玩弄权术,荣宠都是允许的,比如说,一个人在政治上无论怎样工于心计,都不会影响其形象。

    假如一个人只是因为妄自菲薄,而不是为了升官发财,那么,他就不可能得到荣宠,虽然通常情况下,荣宠对溜须拍马并不排斥。

    我前面也曾说起过风俗习气,君主政体中的教育应该使其更坦率些、更真诚些。在那里,人们习惯讲实话,然而,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他们发自内心地喜欢,而是因为这样只讲事实而不考虑别人感受的做法,总能给人以大胆自由的好印象,因此,人们才选择实话实说。

    这也是为什么坦率与真诚越被提倡,平民的坦率与真诚越得不到重视的原因。因为,平民尽力寻找的只是纯粹的真实与质朴而已。

    在君主政体中,还要求人们的一举一动都要合乎礼节。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生来就要与别人一起生活,因此也可以说,讨好别人是人的天性。那些离经叛道的人,会无法融入其他人的生活圈,因此变得声名狼藉,到最后一事无成。

    可是,我们看到的知礼、有节,从源头就歪了。我们的文明礼貌只是做给别人看的,选择这样做,是在告诉别人自己是个高尚的人,与那些人们所鄙视的不是同一类。当礼节成为我们获取尊重的手段的时候,它也就不再纯粹了。

    礼节来源于自感渺小者对所有人的尊敬,在君主政体的宫廷中,都有一个异常伟大的人物,在他的映衬之下,所有人都显得那么渺小,于是,宫廷也就成了最讲礼节的地方。在讲礼节的同时,让受礼者感觉到自己是宫廷中人,让行礼者感到自己是有资格在宫廷中的人,所以受礼者心情愉悦,行礼者也沾沾自喜。

    在宫廷中,朝臣们很注重仪表,但喜欢的不是质朴实在,而是造作夸饰,虽然这种仪表给人以谦恭的美感,可是这种弃真取矫的做法,随其传播也必将与仪表的初衷渐行渐远,那些注重矫饰仪表的人,自身的尊贵与荣耀也将逐渐消减。

    事事都要有情趣,这是宫廷的一贯作风。形成这样的风气原因有很多种,长期过度的贪图享受,使他们变得极度空虚,只得变着花样寻求刺激,于是各种不经大脑的想法便应运而生,然而,在宫廷中没人这么看,只要是有乐趣可言,再荒诞的事情都能被接受。

    凡此种种都是君主政体教育的内容,在这种教育理念的培养下,一批批伪君子应运而生,他们身上的所有品质、所有美德,都是符合君主政体所需要的。

    在那里,荣宠思想是无处不在的,人们的各种想法、思维方式都受它的影响,就是人们说话、行事的准则也要以它为参照。

    荣宠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为它的愿望美德设定范畴;可以规定我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不论我们对宗教、政治或者伦理道德有什么应尽的义务,它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荒诞想法,随意扩展或限制。

    在君主政体中,法律告诉我们一切要遵从君主的旨意,宗教告诉我们一切要遵从君主的旨意,荣宠虽然也这么说,可是它在这么说的同时,还说了另一句话——那是在君主的旨意不损害荣宠的前提下,否则,我们可以不听。

    也正是因为如此,克里隆告诉亨利三世,自己宁愿与吉斯公爵[67]一决生死,也不愿去暗杀他。圣巴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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