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_第四章 教育法要适应政体原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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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教育法要适应政体原则 (第2/4页)

勒缪之夜[68]后,查理九世下令杀尽胡格诺派所有的新教徒,命令是让所有省督都参加。作为一名勇士,奥尔泰子爵却有一颗仁慈的心。他认为那是一种卑劣的行为,拒绝服从命令,于是这样对查理九世道:“恳请陛下,让我们留着我们的手和命做些有意义的事吧!因为我所看到的除了善良的公民,就是勇敢的士兵,没有一个嗜杀之徒。”[69]

    为君主作战是人人都向往的职业,不管是胜利,也不管是失败,就算是遇到困苦的遭遇、不幸的命运,只要是在从事这种职业都会得到尊贵与荣耀。所以,这方面荣宠对贵族要求最厉害。然而,法则既然是荣宠定的,荣宠也就成了唯一判断对错的标准,如果有谁冲撞到了荣宠,那么荣宠就会要求他或者是允许他离去。

    荣宠一向把自由看得比财富重要,所以,它提倡人们不受约束地追求或者推辞各种职务。[70]

    教育一定得与荣宠相协调,就是因为荣宠的规则是至高无上的。其主要表现为下面三点:

    一、可以把财富看得很重要,可是绝不能把生命看得很重要。

    二、将来有一天,我们进入了贵族行列,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符合自己的身份,同时,也不容许别人做有损身份的事。

    三、荣宠要求或禁止的事,即便是法律没有要求或禁止,也要无条件遵从,其遵从程度较法律更甚。

    第三节专制政体对人民的教育

    专制政体的教育是奴役性的,是要通过这种教育把人们的心志无限降低,这点与君主政体恰恰相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反倒是件好事,因为那里的人不管地位有多高,就是想当专制君主也得从当奴隶开始。

    绝对服从指的就是听到命令后立即执行,不思考、不怀疑,更不做任何推理,显然这样的人是无知的,偏偏专制政体中就是这样的,不论是发号命令者还是执行命令者。

    在专制政体中,教育是狭窄的,它把一切简单化成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宗教原则常识和只知服从的畏惧心理,因为统治者清楚知识与竞争的可怕性。于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通道变得狭窄,共处变得困难;于是,每个家庭变成了独立的王国,就更别说什么美德了,因为根本找不到什么美德能用在奴隶身上。[71]即便是亚里士多德也做不到。

    说白了,专制政体就是通过教育,先把人脑子中的一切给洗去,然后把一些需要的东西植入进去;先把人的变得无知,变得没有思想,然后再变成奴隶。所以说,“专制政体没有教育”这句话,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

    通过教育培养心系民众疾苦的好公民,对于专制政体来说是没必要的。如果是这样的好公民,那么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反对政体的高压,只要他爱国他就一定会这样做。这样的努力结果无非两种——成功与失败。失败,地位丧失、名誉扫地;成功,同样要面临危险,那就是与君主、帝国一同毁灭。

    第四节古今教育的不同效果

    在古代,人们往往会做出一些今天的人做不到,也没人去做的事情,我们为此感到惊诧的同时,也感到了我们的渺小。之所以这样,原因在于那时候大多数人生活的政体,以美德为说话、行事的准则,而且正是美德兴盛之时。

    古人一直接受着同样的教育,所受教诲自始至终是被肯定的,就这一点而言,古时的教育比现在的教育要好。就拿伊巴米浓达[72]来说,直到晚年,他的言行、行事风格,还与其最初接受的教育一般无二。

    父亲、师长和社会,是我们接受教育的三个渠道,三个渠道三种教育,不但不同,甚至相反。我们最先接受的教育来自父亲,然后是师长,可是进入社会后前两种教育却被彻底否定了,只是因为宗教与社会的要求毫无共同之处。

    第五节共和政体对人民的教育

    专制政体的教育是以威胁和惩罚让人产生畏惧;君主政体的教育是用欲念和荣宠相互激励;而共和政体的政治美德宣扬的却是舍弃自我,艰难程度可想而知。所以,共和政体对教育力量的依仗要大得多。

    热爱国家、热爱法律是共和政体政治美德的主要表现。先公而后私是美德在个人身上的体现,也就是说无论何时何地个人利益都要让步于公共利益。

    世上任何一种事物都一样,只有爱护它,它才能保存下来,政务也不例外。民主政体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把政务委托给了每一个公民,这样的事情也只有在民主政体下,才可能出现。

    有谁听说过国王不爱君主政体,又有谁听说过专制君主不爱专制政体。

    所以,共和政体应通过教育着力于激发这种爱——对国家、对法律的爱,这是先决条件。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每个公民都受到这样的教育,继而把这种爱、这种美德一代代传承下去。

    老师是孩子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其思想的引导者,所以,这方面的热情要通过老师来激发。

    如果父亲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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