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_第十三章 自由与税收及国库收入多少的关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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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自由与税收及国库收入多少的关系 (第5/5页)

些国家中,由于君主不愿改变原来的税收,他们虽然采用了这条规定,但免除赋税所导致的空缺只能由全国上下出钱填补,所以赋税的免除反倒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一些村子纳税出现了困难,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就增加那些境况好一些的村子的赋税,这样一来,不但没有让困难的村子恢复元气,还让情况好的村子陷入萎靡。人民于是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纳税,就必然会被增加赋税;如果不纳税,就必然会受到欺诈,人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在一个治理良好的国家中,为了应对突发情况,必然会在第一项开支中预设一笔款项。对于个人也是如此,为了应对意外情况,就不能把土地的收益全部消费殆尽,否则就会因无力应对突发事件而破产。

    为了不让全村的居民联合起来弄虚作假,就要采用让他们联保的办法,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有人认为这个办法很有道理[596]。然而,我们不能只凭猜测就去制定不公正的且对国家财力有损害的办法,不是吗?

    第十九节对君主和人民最适合的是包税还是直接征税

    亲自管理直接收入不但省钱,而且有条理,是一个当家人治理家庭的有效办法。

    让包税人征税,他们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攫取利益,从而使国家日渐贫穷;如果君主能直接征税,就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或是人民的需要,来决定加速征税还是延缓征税,而且还能省下那笔包税人的巨额收益。如果君主直接征税,就不会有人暴富,人民也就再也不用因此而伤心难过了。如果君主下调征税,税金会因为过程减少而直接进入君主的手中,迅速地被用于民生。让那些贪婪的包税人征税,他们就会强制君主制定很多恶劣的法规,这些法规看上去似乎对眼前有益,事实上为将来埋下了极大的祸根,如果君主直接征税,人民就不会再受这些恶法之苦了。

    包税人虽然不是立法者,但他们能以各种理由逼君主制定法律,他们在君主面前其实就是独裁的霸王,因为富有的人向来主宰着他人之命运。

    让包税人去征收一些新的赋税,在刚开始的时候是有利的,我承认这一点。包税人受利益的驱使,往往会想办法去偷税漏税,这些办法是稽征人员万万想不到的,于是就不得不想办法和窍门去防止偷税漏税。如果征税办法被包税人确定下来,那么国王直接征税就不再困难了。英国现在正是借鉴了包税人的办法来管理消费税和邮政税的。

    共和国家的收入差不多都是直接征税得来的,而罗马政府的缺陷之一正是采用了与此截然相反的做法[597]。一些专制国家也实行直接征税的办法,最好的证明就是中国和波斯[598],那里的人民享受着无穷无尽的福利。而在一些国家,君主则把海港和商业城市包给了包税人,这些国家才是最不幸的。包税人的危害在每一个君主国的历史上都数不胜数。

    尼禄有一个极为宽大的计划,想把所有赋税都免除掉,因为他非常痛恨包税人的榨取行为,不过这个计划却不能实行。他下了四道诏令[599]:一、公布制裁包税人的法律,这些法律在过去是隐秘的、不能公开的;二、对于本年度出于粗心大意而没能征收的赋税,包税人不能追究索要;三、设置对包税人征收与手续不符的税收进行裁决的裁判官;四、商人不用缴纳任何与船只有关的税金。在尼禄皇帝执政期间,这段日子是非常美好的。他丝毫没想到直接征税的办法。

    第二十节包税人

    包税人是一种盈利性的职业,很容易发家致富,如果因此而变成一种光荣的职业,那么,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在专制政体国家中,征税通常是省督的一项职责,所以在那里这或许是一件好事。但是在共和政体下就不是好事了,因为罗马共和国正是因此种做法而毁灭的。在君主政体下,这是与君主政体精神极为背离的,所以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在其他政体国家中,荣耀不再受人关注,没有人再能有效地采用缓慢而自然的办法去出类拔萃了,政体的原则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所以他们都非常痛恨包税人。

    这种非常不光彩的致富事件在过去发生过很多,五十年战争这场灾难就是因为这种事情而发生的。然而,尽管这种财富很卑劣、很可恶,但还是有不少人对之称赞有加。

    任何职业都有它的追求目标,钱财则是收税人的追求,而且对钱财进行嘉奖也是使用钱财。显耀和荣宠则是贵族的追求,在他们的眼中和心中,只有显耀和荣宠才是真正的财富,除此之外,任何东西都不是财富。尊敬和崇拜是那些日日夜夜勤奋工作为帝国谋福利的大臣和官员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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