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明心见性,击鼓鸣冤 (第2/2页)
的鼓声,没有规律地、间断性的在县衙回荡,让督捕厅一众人手都停了下来。 “是鸣冤鼓!” “又有案子了。” “击鼓鸣冤,不是有大冤屈,乃至走投无路,谁敢轻易敲击?” 大商律法明文规定:击鼓鸣冤者,若所告不实,当反受其罪。 以民告官者,若无功名在身,当先受脊杖二十下。 以民告民者,若无功名在身,当先受脊杖十下。 看起来不合理的律法条文,后面却隐藏了无形的威慑力。 以民告官,可以跨城而告,可以越级而告。 也就是说寻常百姓如果受了巨大冤屈,但又觉得本城县衙徇私枉法,可以跑到其他县城去状告本地县衙。 同时还可以越级上告,这里的越级,不是越过县衙,跳到郡府。 而是去别的县衙,直接状告郡府官员。 一县县令,自然管不了自己上级部门,但查明实情之后,却可以递交监察院。 有了监察院插手,一切都会变味。 以民告民,告得自然也不是寻常百姓,而是那些世家豪门、乡绅士绅。 鸣冤鼓可以说是寻常百姓走投无路之际,才会选择的方法,似乎也是唯一的办法。 可惜律法规定的很好,但真正执行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击鼓鸣冤,若所告不实,当反受其罪。’ 这里面的‘不实’二字.......由谁来决定? 还不是由官员决定! 而以下告上,更是天方夜谭,哪个知县敢捅自己上司的屁股? 递交监察院,更是无事生事,凭空惹得一身sao。 自己都未必有多干净,又岂敢招惹监察院这等老虎? 世间依靠鸣冤鼓告状成功的人......不说没有,但真正是寥寥无几。 “咦,怎么敲了这么久.....还没人升堂?” “按律当由县丞先行升堂,辨明案情,若是事关重大,再行通知县令。” 铁棠也停下手头业务,看了看四周惊愕的捕快。 “你们这两天....有没有见过县丞?我刚刚经过二堂,并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二堂,是他和县丞办公之所,不过他已经好几天没见过县丞了。 “没有。” “没有。” “似是告病了。” 正在这时,督捕厅门外走来两位衙役。 “我等拜见总捕头!” “我等拜见总捕头!” “何事!”看到这两位熟悉的易筋境衙役,铁棠就知道县令的吩咐来了。 “知县大人说他昨夜cao劳,今日有些乏了,县丞大人又告病在家,让总捕头您去升堂。” 烫手山芋全丢给我是吧! 铁棠服了,一挥手:“本官已知晓!” 他也是官,虽然只是正九品,但也是官。 升堂——是他职责所在。 不过铁棠一次都没有做过,倒是前身判了几个案子。 “段县捕,你也一起来吧。” “我?” 段景瑞有些诧异,但也没有反对,他是信服铁棠能力的。 一个号称破案如神的断狱神捕,不会碰上词讼案件就束手无策。 铁棠带着段景瑞及一众捕快,走到县衙大堂,正中悬挂的‘明镜高悬’匾额,闪闪发亮。 大堂内左右两列各站着十位衙役,其中八位手持黑红水火棍,剩余二位各执‘回避’、‘肃静’竖牌。 逐一落座、站好之后,铁棠拿起惊堂木一拍。 啪! “升堂!” “威~~~武!” “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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