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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第2/3页)
补谓“礼不言事辨”句,非是。 〔九〕“辩”,胡本、郑本作“辨”,辨杖即治杖,犹辨装之为治装也。“起”,吴本误“记”,钟本作“立”。 〔一0〕易同人:“先号啕而后笑。” 〔一一〕左传隐公十一年:“糊口于四方。”说文:“糊,寄食也。” 〔一二〕杜甫遣兴诗:“问知人客姓。”人客字本此。 〔一三〕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畜”作“蓄”,古通。 〔一四〕宋本“收”作“全”。 〔一五〕“冢”,两京本误“家”。 〔一六〕礼记文王世子:“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郑注:“纪犹事也。”吕氏春秋十月纪:“饬丧纪。”高注:“纪,数也。” 〔一七〕至孝,为汉代选举之一科。后汉书安纪:“永初五年,诏举至孝与行卓异者。”桓纪:“建和元年,诏举至孝、笃行之士。”献纪:“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赵咨列传:“大司农陈豨举咨至孝、有道。”荀爽列传:“太常赵典举爽至孝。”繁阳令碑阴有至孝夔君威。 〔一八〕唐人以中丞为中司,则此谓御史中丞也。 〔一九〕朱彝尊曰:“东汉风俗之厚,期功之丧,咸得弃官持服,如贾逵以祖父,戴封以伯父,西鄂长杨弼以伯母,繁阳令杨君以叔父,上虞长度尚以从父,韦义、杨仁、刘衡以兄,思善侯相杨着以从兄,太常丞谯玄、槐里令曹全以弟,广平令仲定以姊,王纯以妹,马融以兄子,陈寔以期丧,皆去官;范滂父字叔矩,以博士征,因兄丧不行;圉令赵君,司徒杨公辟,以兄忧不至;陈重当迁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至晋而嵇绍拜徐州刺史,以长子丧去职;陶潜以程氏妹丧自免:见于史传及碑版,如此之多。盖古人尚孝义,薄禄位,故能行其心之所安也。通典曰:安帝初,长吏多避事去官,乃自非父母之服,不得去职。自是因咽废食之见,后人于父母之丧,且有不去官者矣。” 〔二0〕“嗣”元作“翩”,今据孙诒让说校改。札移曰:“案后汉书桓帝纪李注云:允字子代。与此不同。水经获水注云:卢城城东有汉司徒盛允墓碑:允字伯世,梁国虞人也。郦引碑文,最为可据。后汉书注世作代者,唐人避太宗讳改耳。此作翩者,实当为嗣字,嗣与世音正相近也。汉隶嗣或作见隶释汉石经残碑尚书,与翩形近,故传写易误。前愆礼篇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后汉书羊陟传作字嗣祖,翩亦 嗣之误,是其证矣。”器案:孙校是,今据改。“嗣”、“世”古通,史记韩世家:“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即借“世”为“嗣”。又据郦引碑文,“子”亦当作“伯”,“伯”古通作“百”, 如“伍伯”作“五百”之比“百”草书作“”,又讹为“子”耳。又案:孙所引桓纪文,见延熹二年,又“三年七月,司空盛允为司徒。” 〔二一〕国语周语上:“树于有礼,艾人必丰。”晋语四:“树于有礼必有艾。” 〔二二〕器案后汉书王丹列传:“丹征为太子少傅,时大司徒侯霸欲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于道,昱拜车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结交,何为见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此子称父为家公者,应氏此文,则又可称人之父为家公也。世说新语政事篇:“袁公问陈元方:贤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类。刘表与袁谭书,称谭父绍为太公,后汉书袁谭传晋简文与郗超语,谓超父愔为尊公,晋书简文纪此亦称人父为公之例。颜氏家训风cao篇:“昔侯霸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则祖父亦称家公也。 〔二三〕广雅释训:“区区,爱也。”文选古诗:“一心抱区区。”后汉书何敞传:“臣敞区区,诚欲计策两安。” 〔二四〕“老夫”,胡本、郑本作“老父”,御览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寻上文“允谓孟博家公”,及应氏案语,自以作“老父”为是,当据改正。 〔二五〕御览引“事”作“仕”。 谨按:礼:“父为士,子为天子。〔一〕”武王建有周之号,谥大王、王季,言王业肇于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译,献白雉,周公荐陈祖庙,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五〕。前汉诏曰:“〔六〕海内〔七〕大乱,兵革并起〔八〕,朕被坚执锐〔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难,平暴乱〔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一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一四〕”春秋之义,“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经曰:“敬其父则子悦。〔一六〕”叔矩则其孝敬〔一七〕,则粥身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一八〕,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一九〕。则其学艺,则家法〔二0〕洽览,诲人不倦矣〔二一〕。则其政事,则施于已试,靡有阙遗矣。君子百行〔二二〕,子产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况于父乎敬意之至,犹用夷悦〔二四〕,况于宠族乎抗〔二五〕爽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为己高,忍能厉然独享其荣,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流货贿〔二八〕于权嬖,此罪人也。田辉讬疾,上也;刘矩屈体,次也;范滂吾无取焉耳。 〔一〕礼记丧服小记:“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此似有脱文。 〔二〕礼记大传:“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稷,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疏云:“中庸云: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谓以王礼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以王礼葬故也;此太王、王季追王者,迹所由兴,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子为天子,而不以卑临尊,若非王迹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记云: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是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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