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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数里,遇汉直与诸生十余人相随〔二九〕,汉直顾见其家〔三0〕,怪其如此。家见汉直,谓其鬼也〔三一〕,惝惘〔三二〕良久〔三三〕。汉直乃前为父拜〔三四〕,说其本末,且悲且喜〔三五〕。凡所闻见,若此非一。夫死者、澌也,鬼者、归也,精气消越,骨rou归于土也〔三六〕。夏后氏用明器,殷人用祭器,周人兼用之,视民疑也〔三七〕。子贡问孔子:“死者其有知乎”曰:“赐,尔死自知之,由未晚也。〔三八〕”董无心云〔三九〕:“杜伯死,亲射宣王于镐京〔四0〕,子以为桀、纣所杀,足以成军,可不须汤、武之众。〔四一〕”古事既察,且复以今验之。人相啖食,甚于畜生。凡菜肝〔四二〕鳖瘕〔四三〕,尚能病人。人用物精多〔四四〕,有生之最灵者也〔四五〕,何不芥蒂于其胸腹〔四六〕,而割裂之哉犹〔四七〕死者无知审〔四八〕矣。而时有汉直为狗鼠之所为〔四九〕。
〔一〕太平广记三一六引“到”作“至”。 〔二〕续汉书百官志四:“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洛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御览一五七引汉官仪:“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欲令帝都殷盛也。”续汉书郡国志一注引应劭汉官曰:“尹,正也。郡府听事壁诸尹画赞,肇自建武,讫于阳嘉,注其清浊进退,所谓不隐过,不虚誉,甚得述事之实,后人是瞻,足以劝惧,虽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不避王公,无以过此,尤着明也。” 〔三〕广记引“读”作“学”,搜神记十七亦作“学”。 〔四〕后汉书延笃传:“延笃字叔坚,南阳犨人也,少从颍川唐溪典受左氏传,旬日能讽诵之,典深敬焉。桓帝以博士征,拜议郎,与朱穆、边韶共着作东观,稍迁侍中,迁左冯翊,又徙京兆尹。先是陈留边凤为京兆尹,亦有能名,郡人为之语曰:前有赵、张、三王,后有边、延二君。” 〔五〕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及魏勃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家贫无以自通,乃常独早夜扫齐相舍人门外,相舍怪之,以为物而伺之,得勃。”索隐:“姚氏云:物,怪物。”又留侯世家赞:“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说文:“,老物精也。”论衡订鬼篇:“鬼者,老物精也。” 〔六〕广记、搜神记作“持其妹,为之扬言曰”。 〔七〕“病”原作“痛”,拾补校作“病”,案广记、搜神记正作“病”,今据改正。 〔八〕“饥”,程本、郑本、广记作“饥”。 〔九〕“一”,广记作“一三”,搜神记作“二三”。 〔一0〕匡谬正俗七:“或问曰:今人呼履舄屐屩之属一具为一量,于义何邪答曰:字当作“两”,诗云:葛屦五两者,相偶之名,履之属二乃成具,故谓之两,两音转变,故为量耳。” 〔一一〕“借”,郎本、程本误“措”。方言四:“菲履麻作者谓之不借。”释名释衣服:“齐人谓草履曰屝,屝,皮也,以皮作之,或曰不借,言贱易有,宜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古今注:“不借者,草履也,以其轻贱易得,故人人自有,不假借于人,故名不借也。”仪礼丧服传绳屝注、说文綼下、盐铁论散不足篇俱作“不借”,贾疏云:“谓之不借者,此凶荼履,不得从人借,亦不得借人。”则又与轻贱之义异。孟子尽心篇:“犹弃敝蹝也。”赵注、齐民要术杂说引四民月令作“不惜”。又释名:“齐人云搏腊。”周礼夏官弁师玉,郑读如薄借綦之綦,俱一音之转也。 〔一二〕“屋”原作“柴”,今据广记、搜神记校改。 〔一三〕“楮”原作“昔”,今据广记、搜神记校改。 〔一四〕“傅”原作“传”,拾补校作“傅”,案广记正作“傅”,今据改正。 〔一五〕“墉”,拾补校作“牖”。案:广记作“牖”,搜神记作“ 墉”。 〔一六〕“中”,广记、搜神记作“下”。 〔一七〕“亡”,拾补校作“忘”。案:广记作“忘”,搜神记作“ 亡”,古通。 〔一八〕“买”字原无,拾补校补。今案:广记、搜神记正有“买”字,今据补。 〔一九〕“一头牛”,广记作“牛一头”。 〔二0〕朱筠曰:“何氏汉魏丛书本作文券,大德本作杰字,不可解。”案大德本及朱藏元本俱作“本券”,朱说不可信。 〔二一〕“往求索之”,广记作“往索”。 〔二二〕“妹”原作“女”,广记、搜神记俱作“妹”,今据改正。 〔二三〕“”,拾补曰:“婿之俗体,盖胥字或作,后屡变而月遂从耳,汉唐公碑婿作,今又变而从工从几,然自是本来如此,非后来所改也。”器案:广韵九鱼:“胥俗作。”考之汉人,如韩敕孔晁礼器碑、桐柏淮源晁碑、司空宗俱碑、巴郡太守张纳碑、张寿碑,戚伯着碑、金广延母碑、殽坑祠碑阴、杨震碑阴及魏公卿上尊号奏、北齐南阳祠寺碑,固已书“胥”为“”,“”,亦或作又误为“咠”,故从“胥”之“ 婿”或作“”,仪礼土昏礼:“婿,夫也。”释文:“俗作。”或又作“”,礼记昏义:“婿执雁入。”释文:“婿本又作。”王羲之女婿帖:“取卿为女。”并作“”,唐公防碑作“”干禄字书以为俗字者也。翟云升隶篇云:“依字从士从胥,俗从知下作耳,其字似智,故水经注婿乡或讹作智乡,并讹婿水为智水也。”字又或作“”,方言三:“谓之倩。凡民男而谓之臧。”汉书司马迁传应劭注引方言亦作“”应氏此文亦作“”,左传文公八年:“复致公婿池之封。”释文:“俗作。”干禄字书以为通字者也。诗有女同车笺:“婿御轮三周。”释文:“本作。”仪礼士昏礼注:“婿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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